1、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在西部艰险地区从事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保证地质调查项目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西部艰险地区,从事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野外高度流动分散作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地质调查安全保障工作遵循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在实施地质调查项目过程中,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规定,各司其职,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地质调查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地质调查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依靠科技进步,逐步实现地质调查后勤装备现代化。
2、第五条 野外作业人员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分级实施,项目组及作业人员本人自行实施为一级,工作站组织实施为二级,地调局协调组织为三级。应急救援工作要做到信息通畅、定位准确、决策果断、抢救及时。 第六条 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二、指导西部艰险地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对项目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建为西部艰险地区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的工作站; 四、承担三级应急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 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项目合同进行相应处罚。 第七条 项目实施单位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为安全保障工作提供
3、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二、对参加西部艰险地区的野外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对参加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安全、卫生、保健和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的培训; 四、为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配置必须的交通运输、通讯联络、报警呼救、紧急救援、医疗保健、个体防护等基本装备; 五、为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配置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为野外作业15人以上项目组配备医务人员或兼职卫生员,由其负责医疗防疫保健、自救互救技术训练和紧急情况下的救护工作。 第八条 项目组安全保障
4、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本制度和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保障工作实行项目组、作业组分级负责,层层把关。项目组、作业组负责人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要将安全保障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野外作业个人; 三、切实落实和解决好交通、通讯、定位、劳保、医疗、保险、体检、培训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必备条件。项目组和作业组之间必须信息畅通、定位准确; 四、积极主动地与所在地区政府、军队、公安、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在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五、负责一级应急救援工作。在人员发生疾病、人身伤害事故或人员走失时,先由项目组就近进行救援,并及时
5、报告上一级救援协调机构(工作站); 六、项目组有义务积极主动开展相邻地区地质调查项目作业组之间的互救。 第九条 工作站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经中国地质调查局授权,对进入西部艰险地区项目组的基本装备、劳保用品和生活用品等必备物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告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出面协调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区内需要地方政府、部队支持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同项目组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通讯联系,保证全天侯值守和各方联络畅通; 四、负责二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告中国地质调查局; 五、提供与安全保障工作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十条 其他 一、对去西部艰险地区野外作业人员的健康要求和通讯定位交通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医疗抢救器材的配备,可参照 高原艰险地区地质调查工作安全手册 。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中国地质调查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