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面向面向2121世纪课程教材世纪课程教材 公司法学(第三版)公司法学(第三版) 赵旭东主编赵旭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说说 明明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设立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设立、活动活动、解解 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使学生掌握公司法律专业知使学生掌握公司法律专业知 识识,培养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技能,开拓专业视野开拓专业视野。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 :应放在公司与公司法的基本应放在公司与公司法
2、的基本 知识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上以及分析问题基本制度上以及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运用案例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提高提高 学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学生理解法律与适用法律的能力。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公司与公司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概述公司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法的形式公司法的形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目的:本章教学目的:使学
3、生对公司与公司法有使学生对公司与公司法有 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对公司的概念对公司的概念 和特征和特征、公司法的性质和地位有比较全面公司法的性质和地位有比较全面 清晰的掌握清晰的掌握。 本章导语本章导语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要求:本章教学要求:简要地介绍公司及公司法的历史简要地介绍公司及公司法的历史 沿革等相关知识沿革等相关知识,分析并阐释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分析并阐释公司的法律特征及 其与独资企业其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形态的联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形态的联 系与区别系与区别,特别是对特别是对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社公司社 团性团
4、性、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公司法的强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公司法的强制 性和任意性等予以重点讲解性和任意性等予以重点讲解,使学生能够明确理使学生能够明确理 解和把握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联系与区别解和把握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联系与区别,并并 能运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对实践中的相关问能运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对实践中的相关问 题进行分析和解决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本章导语本章导语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其与独资企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其与独资企 业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形态的联系与区别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形态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5、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本章教学难点:本章教学难点: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公司财产权的性质、对公司社对公司社 团性的理解团性的理解、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公司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及公司 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法的强制性和任意性。 本章导语本章导语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概述公司概述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 (一一)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附图附图) (二二)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 (三三)我国的我国的公司公司概念概念 在我国在我国,公司是指股东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以出出 资方式资方式
6、设立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 份为限对公司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 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 关键词:依法设立;出资设立;股东有限责任;关键词:依法设立;出资设立;股东有限责任;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公司是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的企业组织 (二二)公司具有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独立法人地位 1 1.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 2. .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 3. .公司独
7、立承担财产责任公司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三三)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社团法人 (四四)公司是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成立的企业法人 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特征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又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美国称美国称“揭开公司面揭开公司面 纱纱”,英国称英国称“刺破公司面纱刺破公司面纱”,德国称德国称“直索直索 责任责任”,日本称日本称“透视理论透视理论”。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
8、立人格 的滥用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否认公 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责令公司的股 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 制度制度。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在个案中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否在个案中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否 认认,而不是对该公司法人人格的全面、彻底、永久,而不是对该公司法人人格的全面、彻底、永久 地否认,其效力不涉及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地否认,其效力不涉及该公
9、司的其他法律关系,不 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 该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该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适用适用 于民事责任或私法责任的追究于民事责任或私法责任的追究,而不适用于其他法,而不适用于其他法 律责任。律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二)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形成与立法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形成与立法 我国我国20052005年年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20条条(20132013年第年第2020条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10、章程,依法行 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
11、带责任。担连带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2005年年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464条(条(20132013年第年第6363条):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 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公司法制度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公司法制度的 一个重大突破,同时也是世界公司立法的一大创新。一个重大突破,同时也是世界公司立法的一大创新。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
12、要件 1 1. .主体要件主体要件 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 司人格的滥用者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 受到损害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 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而后者必须是因 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 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他们 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 的诉权的诉
13、权。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 2. .行为要件行为要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股东滥用 公司人格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的事实和行为。 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滥用公司人格造成 公司形骸化等公司形骸化等。 3 3. .结果要件结果要件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有损 害事实害事实存在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严重损 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要求滥用行为与损害要求滥用行为
14、与损害 事实有因果关系事实有因果关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情形 1 1. .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 2. .利用公司回避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合同义务 3 3. .利用公司规避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法律义务 4 4. .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人格的形骸化 (1 1)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 (2 2)财产混同财产混同 (3 3)业务混同业务混同 (4 4)组织机构混同组织机构混同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五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后果 1 1. .对公司的
15、适用后果对公司的适用后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是从根本上彻底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是从根本上彻底、永久地取消公司的永久地取消公司的 法人资格法人资格,而而仅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仅是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否认公司的独立人否认公司的独立人 格格,从而追究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的责任从而追究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的责任,实现利益补偿实现利益补偿。 2 2. .对股东的适用后果对股东的适用后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所追究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所追究的责任主体责任主体应限于实施滥用行为应限于实施滥用行为 的股东的股东,而不应扩及其他所有的股东而不应扩及其他所有的股东。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16、* 关于公司财产权性质的学说:关于公司财产权性质的学说: 1.1.经营权说经营权说 2.2.结合权说结合权说 3.3.双重结构说双重结构说 4.4.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股权与公司所有权说 5.5.综合性权利说综合性权利说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的公司法理论在此问题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中国的公司法理论在此问题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 即公司财产权与股权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权利,公司即公司财产权与股权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权利,公司 的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权是由股东转让出资的财产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权是由股东转让出资 财产所有权而换取的权利,也是股东赖以操纵公司财产所有权而换取的权利,也是股东赖以
17、操纵公司 的权利。公司的财产关系和结构就是股东的股权和的权利。公司的财产关系和结构就是股东的股权和 公司的财产所有权的有机结合。公司的财产所有权的有机结合。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 企业集团的统一管理与人格混同企业集团的统一管理与人格混同 在公司集团中,控制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人员、在公司集团中,控制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人员、 组织、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是一种常态。应当把人组织、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是一种常态。应当把人 格混同与公司集团的统一管理加以区分。格混同与公司集团的统一管理加以区分。 人员、组织、机构、业务的统一管理不是认定人人员、组织、机构、业务的统一管理
18、不是认定人 格混同的标准,只有在这种管理超出必要的限度,格混同的标准,只有在这种管理超出必要的限度, 事实上造成人格混同的效果时,才应当认定公司事实上造成人格混同的效果时,才应当认定公司 集团中存在着人格混同。集团中存在着人格混同。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实务研究本节实务研究 * * 股东股权的保全与对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股东股权的保全与对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对股东的股权进行保全时,对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对股东的股权进行保全时,对 公司的资产也进行查封、冻结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公司的资产也进行查封、冻结的现象。出现这种情 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实践部门没有明确公司资
19、况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实践部门没有明确公司资 产与股权的区分。产与股权的区分。公司的资产与股东的股权是不同公司的资产与股东的股权是不同 的法律概念,它们分别是对公司和股东所享有的权的法律概念,它们分别是对公司和股东所享有的权 利的指称。因此,在对股东的股权进行保全时,公利的指称。因此,在对股东的股权进行保全时,公 司的资产显然就不在保全范围之内,不应当对公司司的资产显然就不在保全范围之内,不应当对公司 的资产进行查封和冻结。的资产进行查封和冻结。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实务研究本节实务研究 * * 法人格否认的连带责任与适用法人格否认的连带责任与适用 对于连带责任性质的观点主要有以
20、下三种:对于连带责任性质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 1.1.股东的无限责任说:连带责任以股东和公司均有股东的无限责任说:连带责任以股东和公司均有 独立人格为前提,法人格否认导致公司的人格不存独立人格为前提,法人格否认导致公司的人格不存 在,因而其自然无法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应由在,因而其自然无法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应由 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2.2.补偿责任说:股东应在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的限度补偿责任说:股东应在对公司造成的损害的限度 之内承担责任,而不应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之内承担责任,而不应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3.3.无限连带责任说
21、:在法人格否认的情形,股东与无限连带责任说:在法人格否认的情形,股东与 公司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观点既符合法律公司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观点既符合法律 的明文规定,又符合法律设置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的明文规定,又符合法律设置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 原理。但是在其内部尚存在着共同连带责任说和补原理。但是在其内部尚存在着共同连带责任说和补 充连带责任说的区别。充连带责任说的区别。 其中,共同连带责任说认为,股东与公司承担责任其中,共同连带责任说认为,股东与公司承担责任 应当不分先后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应当不分先后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也可以直接要求股东清偿。也可以直接要
22、求股东清偿。 而补充连带责任说认为,股东仅在公司无法清偿时而补充连带责任说认为,股东仅在公司无法清偿时 才承担补充连带责任。才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实务研究本节实务研究 * *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与出资责任、侵权责任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与出资责任、侵权责任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违背了分离原则,影响公司对外承担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违背了分离原则,影响公司对外承担 债务的物质基础,因而需要否认公司的人格,使股东对公司债务的物质基础,因而需要否认公司的人格,使股东对公司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的出资责任,源于对出资义务的违反,其责任内容是
23、未股东的出资责任,源于对出资义务的违反,其责任内容是未 出资股东出资差额内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连带缴纳出资股东出资差额内的填补责任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连带缴纳 保证责任。保证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财产侵权责任,以股东对公司财产存在着侵权股东对公司的财产侵权责任,以股东对公司财产存在着侵权 行为为前提,其责任内容是股东对公司的财产返还或损害赔行为为前提,其责任内容是股东对公司的财产返还或损害赔 偿责任,其适用依据是民法上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偿责任,其适用依据是民法上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当然,实践中并不排除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侵犯公司当然,实践中并不排除股东违反出
24、资义务、股东侵犯公司 财产权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并存的现象,这时当然可以财产权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并存的现象,这时当然可以 以法人人格否认为由追究股东的责任。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以法人人格否认为由追究股东的责任。但是需要明确的是, 这时是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本身存在着财产混同的现象,这时是因为股东与公司之间本身存在着财产混同的现象, 才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的,而不是因为股东违反出资才适用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的,而不是因为股东违反出资 义务、股东侵犯公司财产权而适用法人人格否认责任。义务、股东侵犯公司财产权而适用法人人格否认责任。 因而,这三种责任事实上分别针对不同的法律现象,具有因而,这三种责任事
25、实上分别针对不同的法律现象,具有 不同的责任根据,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承担的责任内容不同的责任根据,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承担的责任内容 也不相同,在适用时,应当明确区分,准确适用,而不能也不相同,在适用时,应当明确区分,准确适用,而不能 盲目套用。盲目套用。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企业法律形态概述一、企业法律形态概述 公司与企业公司与企业 (一一)企业法律形态之含义企业法律形态之含义 所谓所谓企业法律形态企业法律形态是指企业法或商法所确定的企业组织的是指企业法或商法所确定的企业组织的 存在形式
26、存在形式,它包含着三层递进的含义:它包含着三层递进的含义: 其一其一,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企业赖以存在的形式企业的法律形态是企业赖以存在的形式。 其二其二,企业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的存在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社会生活的不同在社会生活的不同 方面方面,在不同的场合在不同的场合,企业以不同的面目出现企业以不同的面目出现。 其三其三,企业法律形态亦非企业在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存在形企业法律形态亦非企业在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存在形 式式,而是特指由企业法或商法所确定的存在形式而是特指由企业法或商法所确定的存在形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二)企业法律形态之特点企业法律形态之特点 1 1. .法定性
27、法定性 2 2. .普遍性普遍性 3 3. .稳定性稳定性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三)传统企业法律形态与中国企业法律形态传统企业法律形态与中国企业法律形态 企业法律形态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早已形成企业法律形态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早已形成 了通行于西方各国的传统类型,按照成员构成、了通行于西方各国的传统类型,按照成员构成、 责任形式、法律人格的不同分为独资企业、合伙责任形式、法律人格的不同分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和公司企业三大类。企业和公司企业三大类。 中国企业法律形态:改革开放前,按照所有制性中国企业法律形态:改革开放前,按照所有制性 质分为全民、集体、私营企业。质分为全民、集
28、体、私营企业。 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立法的思路和重心已转向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立法的思路和重心已转向 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的传统分类。于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的传统分类。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独资企业的概念(一)独资企业的概念 独资企业(独资企业(Sole Propritorship Sole Propritorship 或或Individual Individual EnterpriseEnterprise), ,亦称个人企业,是由亦称个人企业,是由单独一人出资单独一人出资设立、设立、 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承担无限责
29、任的企业。的企业。 (二)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二)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 独资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资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 二、公司与独资企业二、公司与独资企业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三)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比较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比较 1 1. .设立主体不同设立主体不同 2 2. .成员人数不同成员人数不同 3 3. .法律地位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4 4. .财产关系不同财产关系不同 5 5. .经营管理不同经营管理不同 6 6. .责任承担不同责任承担不同 高等
30、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二人以上按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各自出资、 共同经营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组成的营利性组织。 (二二)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 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 的法律人格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具有法人地位,与独资企业一样与独资企业一样, 也是非法人企业也是非法人企业。 三、公司与合伙企业三、公司与合伙企业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三)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比较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比较 1 1. .成立基础不同成立基础不同 2
31、 2. .法律地位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3 3. .财产关系不同财产关系不同 4 4. .人身关系不同人身关系不同 5 5. .管理权利不同管理权利不同 6 6. .盈亏分配不同盈亏分配不同 7 7. .责任承担不同责任承担不同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对比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对比表: 项 目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 司 成立基础 法律地位 财产关系 管理权配置 责任形式 其他方面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 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关系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关系 独资企业是指由单独一人设立独资企业是指由单独一人设立、
32、一人单独拥有和控制一人单独拥有和控制、并并 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对个体工对个体工 商户的定义为商户的定义为“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依法经核准登 记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 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完全是我国特有的产物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完全是我国特有的产物,在西方在西方 国家中难以找到类似的两组概念国家中难以找到类似的两组概念。尽管我国强调人数上的尽管我国强调人数上的 差别是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区别的标准差别是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区别的标准,但二者并不存但二者并不存
33、在实质上的差别在实质上的差别,而且从企业类型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而且从企业类型发展的长远趋势来看, 这两种形式应该日趋同一这两种形式应该日趋同一,成为一种企业形式成为一种企业形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 合伙是否应作为第三民事主体合伙是否应作为第三民事主体 对此有三种代表性的意见:对此有三种代表性的意见: (1 1)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 (2 2)认为合伙是第三民事主体认为合伙是第三民事主体。 (3 3)认为对合伙的法律地位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对合伙的法律地位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有些 简单的临时性的合伙简单的临时性的合伙,没有形成
34、企业组织没有形成企业组织,不能不能 成为民事主体成为民事主体。而那些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而那些有自己的名称或字号,有有 自己的组织机构的合伙自己的组织机构的合伙,则可成为第三民事主体则可成为第三民事主体。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合伙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有相对稳定和有相对稳定和 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可以从财产来源和合伙企业的财产可以从财产来源和 财产形式两个角度加以划分财产形式两个角度加以划分。其财产从来源划分其财产从来源划分 可以分为原始取得的财产和经营取得的财产可以分为原始
35、取得的财产和经营取得的财产,原原 始取得的财产是合伙人的出资始取得的财产是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设立时合伙包括设立时合伙 人的出资以及新加入合伙组织的人的出资;人的出资以及新加入合伙组织的人的出资; 经营经营 取得的财产是合伙组织存续和运营期间积累的财取得的财产是合伙组织存续和运营期间积累的财 产产。财产形式主要包括有形财产财产形式主要包括有形财产、专利专利、商标等商标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合伙企业财产本质上只能是合伙人共有财产,合合伙企业财产本质上只能是合伙人共有财产,合 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共有,而不是各个合伙人单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共有,而不是各个合伙人单 独拥有。独拥有。 因为合
36、伙人依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因为合伙人依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 配利益和承担亏损,合伙人根据其份额而享有权配利益和承担亏损,合伙人根据其份额而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合伙财产应为合伙人按份利和承担义务,因此,合伙财产应为合伙人按份 共有。共有。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实务研究本节实务研究 * *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和应诉?和应诉? 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为了保护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与它们进行民事为了保护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与它们进行民事 交往的其他
37、人的民事权益,简化诉讼程序,我国民交往的其他人的民事权益,简化诉讼程序,我国民 事诉讼法赋予它们诉讼权利能力,准许它们以自己事诉讼法赋予它们诉讼权利能力,准许它们以自己 的名义起诉、应诉,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名义起诉、应诉,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公司的沿革一、公司的沿革 (一一)西方国家公司的产生和发展西方国家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1 1. .公司的萌芽时期公司的萌芽时期 2 2. .无限公司的产生无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发展及其立法 3 3. .两合公司的产生两合公司的产生、发展
38、及其立法发展及其立法 4 4. .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发展及其立法 5 5. .有限公司的产生有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发展及其立法 6 6.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的特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的特点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公司的沿革:公司的沿革: 独资企业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公司企业 股份公司股份公司 无限公司无限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二)中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1 1. .19491949年前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2 2. .19491949195
39、61956(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3 3. .1956195619791979(文革前与文革时期文革前与文革时期) 4 4. .19791979年以后年以后(经济改革时期经济改革时期) 5 5. .公司法的制定和修订公司法的制定和修订 19931993年年1212月月2929日日公司法公司法颁布颁布 20052005年年的修改和创新的修改和创新 20132013年的修改和创新年的修改和创新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1993年年1212月月2929日颁布日颁布 19991999年年1212月月2525日修正日修正 200420
40、04年年0808月月2828日修正日修正 20052005年年1010月月2727日修订日修订 共共1313章,章,219219条条 20132013年年1212月月2828日修订日修订 共共1313章,章,218218条条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获取投资收益获取投资收益 (二二)限制投资风险限制投资风险 (三三)募集经营资金募集经营资金 (四四)实行科学管理实行科学管理 二、公司的作用二、公司的作用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概述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一)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的概念 公
41、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活动、解散以及解散以及 其它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它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二)公司法的性质公司法的性质 1 1. .公司法属于公司法属于私法私法 2 2. .公司法属于私法中的公司法属于私法中的商事法商事法 3 3. .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主体法商事主体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主体法和行为法的结合主体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二二)强制性和任意性的结合强制性和任意性的结合 (三三)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 (四四)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公司
42、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 二、公司法的特点二、公司法的特点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1 1. .鼓励投资原则鼓励投资原则 2 2. .公司自治原则公司自治原则 3 3. .对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原则对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原则 4 4. .股东平等原则股东平等原则 5 5. .权利制衡原则权利制衡原则 6 6.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7 7. .公司社会责任原则公司社会责任原则 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目标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目标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立法目标(二)立法目标 1.1.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2.2.保障
43、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3.3.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 4.4.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一)公司法与民法公司法与民法 (二二)公司法与商法公司法与商法 (三三)公司法与经济法公司法与经济法 (四四)公司法与企业法公司法与企业法 (五五)公司法与证券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六六)公司法与破产法公司法与破产法 (七七)公司法与刑法公司法与刑法 四、公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四、公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节理论探讨本节理论探讨 * * 公司法究竟属公法还是属私法,是属商公司法究竟属公法还是属
44、私法,是属商 法还是属经济法法还是属经济法 传统的观念通常认为,公司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传统的观念通常认为,公司法主要调整平等主 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尽管公司法中有很多公法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尽管公司法中有很多公法 性质的规范,但公司法从整体上仍是私法。现性质的规范,但公司法从整体上仍是私法。现 在的观点基本都认为公司法是调和自由与安全在的观点基本都认为公司法是调和自由与安全 价值冲突的产物,是私法和公法融合的结果,价值冲突的产物,是私法和公法融合的结果, 公司法中的各项制度都体现了股东、公司、社公司法中的各项制度都体现了股东、公司、社 会三者的利益平衡。会三者的利益平衡。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
45、社 商法和经济法虽然都是规范有关企业活动的法律,但二者有商法和经济法虽然都是规范有关企业活动的法律,但二者有 着重要的差别:着重要的差别: 第一,商法仅调整商事关系即企业经营关第一,商法仅调整商事关系即企业经营关 系,而经济法调整因国家适度干预企业经济活动而发生的经系,而经济法调整因国家适度干预企业经济活动而发生的经 济关系;济关系; 第二,商法强调当事人地位平等和意思自治,但第二,商法强调当事人地位平等和意思自治,但 经济法是国家以社会的名义对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节;经济法是国家以社会的名义对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节; 第第 三,商法侧重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经济法重在维护社三,商法侧重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经济法重在维护社 会整体利益,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会整体利益,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 公司法的主要着眼点在于调整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内外部组公司法的主要着眼点在于调整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的内外部组 织关系,规范公司的行为,主要的法律关系仍然是商事性质织关系,规范公司的行为,主要的法律关系仍然是商事性质 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涉及与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涉及与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 发生的经济关系,所以公司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发生的经济关系,所以公司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