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l 法律依据l 谁报告l 报哪些l 报告程序l 报告时限l 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l一些病例的报告要求l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l应该特别关注和审核的病种l网络报告l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措施l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012年)国家卫计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功能完善和调整需求传染病报告管理系统及时性报告与审核质量评价统计规则二、谁报告
2、二、谁报告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三、报哪些三、报哪些1.法定传染病1.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1.2 乙类传
3、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H7N9禽流感。(26种)l1.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l1.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
4、开展应急监测报告的其他传染病。l2.其他传染病。l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l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l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l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行业标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诊断。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类。l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
5、种包括霍乱、脊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髓灰质炎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l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l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血吸虫病分为急性和慢性。四、传染病报告程序四、传染病报告程序五、报告时限五、报告时限l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
6、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l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l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六、如何填写传染病报告卡A.报告卡编号:由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直报时不需录入;B.报卡类别:初诊病例直接标识“初次
7、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因传染病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C.患者姓名:和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上登记的姓名一致;D.身份证号:必填项,15或18位数字,须符合居民身份证校验规则。不能有汉字。无身份证号人员,可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在备注栏写明为监护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与出生日期不自动关联。E.患儿家长姓名:14 岁以下(含14 岁)儿童的家长姓名必填;F.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G.出生日期或年龄: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儿童最好填出生日期,从业人员不能为年龄在 14 岁以下;14 岁以上不能是“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H.工作单位民工、教师、医务人员、工人
8、、干部职员必须填写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名称。学生、幼托儿童填写所在学校名称及班级。I.联系电话:14 岁以下儿童、肺结核病人、幼托、学生、干部、工人、民工、教师、医务人员等的必须填写;J病人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lK.现住地址:患者发病时的地址,不是户籍地。l专程至外地就诊,应填写病人的常住地。l外出或至外地工作、出差、旅游等期间患病,应填写工作地、寄宿或宾馆等地址。l新发传染病的境外输入病例等无法提供本人现住址的,填写报告单位地址。l羁押或服刑人员患病,填写羁押或服刑场所地址。L.职业:“其他”需明确填写具体职业;M.病例分类:在相应类别前打。l发
9、病日期:病人本次就诊开始出现症状的日期l不明确时填本次就诊时间。l病原携带者填初次检出日期或就诊日期。l感染者填写首次发现抗体阳性的初筛检测/核酸检测阳性日期。l艾滋病病人填写本次就诊日期。O.诊断日期:必填项目,且必须精确到小时;P.死亡日期:因该种传染病死亡的时间因意外或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死亡,不论是否因艾滋病死亡,均须及时进行死亡报告。Q.疾病名称:“法定传染病”列表中选择具体病名;“其他传染病”的“其他”需明确填写具体病名;R.报告人:指填卡医生,必填项;S.填卡日期:不能早于发病日期和诊断日期;T.备注:字数限制放宽至 30 个汉字;七、一些病例的报告要求七
10、、一些病例的报告要求麻疹、风疹麻疹、风疹发现麻疹、风疹病例应留取血标本发现麻疹、风疹病例应留取血标本或咽试子标本,在网络报告之前或咽试子标本,在网络报告之前先电话报告疾控中心。先电话报告疾控中心。l疟疾疟疾l疟疾病例分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疟疾病例分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要将诊病例。要将 “三热三热”病人(临床诊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纳入到检验科常规人)疟原虫血检工作纳入到检验科常规工作当中。工作当中。l对近一个月内有非洲、东南亚等恶性疟对近一个月内有非洲、东南亚等恶性疟流行地区旅游或务工经历的发热病人
11、,流行地区旅游或务工经历的发热病人,应明确开具应明确开具“恶性疟疟原虫检验单恶性疟疟原虫检验单”。l慢性病报告原则慢性病报告原则l 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血吸虫病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血吸虫病l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则可不再进行报告。l对患者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对患者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就诊时诊断未发生变更则不再报告。次报告,再就诊时诊断未发生变更则不再报告。l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时应再次报告。时应再次报告
12、。l梅毒梅毒l梅毒病例报告应按一期、二期、三期、梅毒病例报告应按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进行,分类为疑似病例隐性和胎传梅毒进行,分类为疑似病例与实验室确诊病例,不报告临床诊断病与实验室确诊病例,不报告临床诊断病例、病原携带病例。例、病原携带病例。l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阳性,其抗体滴度高于生母其抗体滴度高于生母4 4倍及以上,或出生倍及以上,或出生后后3 3个月随访滴度升高。个月随访滴度升高。梅毒梅毒复发病例不需要报告。复发病例不需要报告。年度内或跨年度的梅毒血清随访检测阳年度内
13、或跨年度的梅毒血清随访检测阳性病例不需要报告。性病例不需要报告。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阳性,而未做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按疑似而未做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按疑似病例填报。病例填报。淋病淋病淋病病例报告分类为疑似病例与实验室确淋病病例报告分类为疑似病例与实验室确诊病例。诊病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报告分类为实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病例报告分类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不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和验室确诊病例,不报告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疑似病例。尖锐湿疣尖锐湿疣尖锐湿疣病例报告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尖锐湿疣病例报告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和
14、实验室确诊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生殖器疱疹生殖器疱疹生殖器疱疹病例报告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生殖器疱疹病例报告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法定传染病病例分类表法定传染病病例分类表诊断与分类诊断与分类l2006版l疑似病例l临床诊断病例l实验室确诊病例l病原携带者l阳性检测l2015版l疑似病例l临床诊断病例l确诊病例l病原携带者l(霍乱、脊灰)八、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八、几种重点管理的传染病l肺结核肺结核l医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咳嗽、咳痰医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咳嗽、咳痰22周周或有咯血、血痰的病人最有可能患了肺结核)或有咯血、血痰的病人最有可能患了肺结核)和肺结核或疑
15、似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痰涂片检和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进行痰涂片检查和胸部查和胸部X X光检查。光检查。l检查结果显示活动性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在医检查结果显示活动性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在医院肺结核可疑者门诊登记本上登记,同时填报院肺结核可疑者门诊登记本上登记,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三联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传染病报告卡和三联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转诊单,转诊单,将病人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将病人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治疗和管理行治疗和管理 。肺结核肺结核l放射科摄片登记本上要记录摄片结果,对肺结核病人及可疑肺结核病人在可疑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l检验科痰检结果应在实验室登记本上登记,
16、阳性结果用红笔标注。l放射科、检验科应将检查结果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的情况告知开单医生或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送至防保科。腹泻病的管理腹泻病的管理l适用于每年的适用于每年的5 5月月1 1日日1010月月3131日日l在此期间腹泻病人在肠道门诊和儿科门诊就诊在此期间腹泻病人在肠道门诊和儿科门诊就诊(节假日、双休日、中午及晚夜间和在急诊科(节假日、双休日、中午及晚夜间和在急诊科就诊),其他科室严禁分流腹泻病人。就诊),其他科室严禁分流腹泻病人。l填写腹泻病登记本。填写腹泻病登记本。腹泻病的管理腹泻病的管理 做到“逢疑必检”,腹泻病人大便霍乱弧菌培养率90%,对疑似霍乱病例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
17、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等,必须进行大便常规检查和大便霍乱弧菌培养。腹泻病的管理腹泻病的管理发现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甲肝及其它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登记。每周一上午填写腹泻病周报表,统计上一周相关科室每天腹泻病人的就诊数、霍乱弧菌培养人数及肠道传染病的报告人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疾控中心。脊髓灰质炎及监测脊髓灰质炎及监测l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病例。l常见的病例包括以下疾病:常见的病例包括以下疾病:l1.疑似脊髓灰质炎;疑似脊髓灰质炎;l2.格林格林-巴利综合症(,感染性多发性神巴利综合症(,感染性
18、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经根神经炎);l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l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病);l5.神经根炎;l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l7.单神经炎;l8.神经丛炎;l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软瘫、高钾软瘫、正常钾软瘫);l10.肌病(全身重症肌无力、中毒性或原因不明性肌病);l11.急性多发性肌病;l12.肉毒中毒;l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l14.
19、短暂性肢体麻痹。脊髓灰质炎及的监测脊髓灰质炎及的监测 采 集 粪 便 注 意 事 项麻痹出现14天以内采集采集2份 2份标本间隔至少24小时每份标本重5克标本需冷冻九、应该特别关注和审核的病种九、应该特别关注和审核的病种九、应该特别关注和审核的病种九、应该特别关注和审核的病种十、网络报告十、网络报告l1.审核。l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l2.订正l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因该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或抽取电子传染
20、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l3.补报l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l查漏报工作要求最长时间为每周一次。l4.查重l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十一、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措施十一、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的措施l1.制定工作制度与措施制定工作制度与措施l首诊医生负责制,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l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21、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l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人员、自查内容及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人员、自查内容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问题时,提出针对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问题时,提出针对性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性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l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l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l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l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及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l负责对
22、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l负责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质量控制。l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l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质量考核与评估。2.登记与报告登记与报告l纸质/电子: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影像登记。l2.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的使用l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10项基本内容;l初诊:病人首次到本院就诊定为初诊。l复诊:同一病人第二次到本院因该病就诊定义为复诊。l出入院登记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
23、业、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11项基本内容。l2.2检验部门、影像部门传染病登记 l 检验科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l 放射科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开单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检查日期。l 建立反馈制度和异常结果的反馈记录。l2.3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块至少包括传染病报告管理模块至少包括l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影像、检测检验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影像、检测检验部门记录的浏览和导出部门记录的浏览和导出l自动生成电子传染病报告卡自动生成电子传染病报告卡l传染病报告卡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管理l信息统计查询
24、信息统计查询l数据交换接口数据交换接口依据依据l电子病例系统功能规范(试行)l 2010年12月30日,卫生部l第六十条 特定疾病病例(如传染病病例)信息上报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l (一)推荐的功能:l 提供与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数据对接,上报指定疾病病例信息的功能,接收指定疾病病例后,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或录入病例有关信息,并上传到指定的机构。l (二)可选的功能:l 提供根据患者诊断自动触发指定疾病病例信息上报界面的功能。l3.资料保存资料保存 l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年。l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5、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染病报告卡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暂不符合的须打印成纸质卡染病报告卡一致;暂不符合的须打印成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进行保存备案。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进行保存备案。l4.传染病疫情分析传染病疫情分析 l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季、年进行传染病报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季、年进行传染病报告的汇总或分析。当有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的汇总或分析。当有甲类或按照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26、。和报告。十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十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措施l1.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 l 1.1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等。l2.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l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l为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所生的新
27、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 等。l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干预措施l3.1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l3.2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几率。l3.3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l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对于因不具备人工喂养条件而选择母乳喂养的感染产妇及其家人,要做好充分的咨询,指导其坚持正确的纯母乳喂养,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l4.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
28、儿童的干预措施l4.1为梅毒感染孕妇提供规范治疗。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当在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对于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当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进行。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当立即给予治疗。l4.2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l4.3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l4.4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和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l5.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的干预措施。l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医务人员应当详细了解其肝炎病史及治疗情况,密切监测肝脏功能,给予科学的营养支持和指导。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及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次乙肝疫苗接种。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