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卷代号:1152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教育法学试题2020年9月注意事项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1.下列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中,()是指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
2、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A。解释论证法B.比较研究法C.调查研究法D.文献研究法2.广义的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A.道德规范B.法律规范C.行为规范D.教育规范3.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中所形成的各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A.社会关系c.教学行为B.行政关系D.教学活动381 4.在教育行政机关所享有的权利中,()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在紧急状况下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教育事务的结果发生或者扩大的权利。A.命令权B.处罚权C.强制权D.裁决权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
3、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A.支待B.照顾C.鼓励D.便利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的学位等级包括()。A.学士C.博士B.硕士7.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A.合法性原则D.博士后)等。B.公正性原则C.公开性原则D.权责统一原则8.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设立学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A.有严格的管理制度B.有合格的教师C.有相对稳定的生源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9.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4、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权利。A.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B.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C.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0.家庭的教育权利主要包括:(A.对教育形式的选择权)。B.对子女的暴力与非暴力管教权D.对学校教育的参与权C.对子女的监护权382 三、辨析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先判断正误,再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10分)11.对那些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初中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12.学校不能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14.简述教育
5、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15.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履行的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义务。五、论述题(本题20分)1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权利的认识。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17.教师给差生脸上盖“蓝印章”【案例简介】9月25日,深圳某小学三年级一班的3名学生被班主任郭老师在脸上、手上等部位盖上了蓝色的印章。一名被盖蓝印章的学生对记者说:“大家都知道蓝印章代表不听话、表现差,很多同学都在笑我,这很伤我的自尊心。”他还说,他曾要求郭老师将蓝印章盖在手上,不像盖在脸上那么明显,但遭到郭老师的拒绝。郭老师还要求他,只有回家时才能擦掉。此
6、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很多质疑。有网民指出,盖在孩子脸上的印章,会成为烙在孩子心底的疤痕,将严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据涉事班主任郭老师介绍,学校从年初开始推行“海燕争星”主题教育活动,每个孩子都有专门的本子用来盖上特定的印章。对专心听讲等表现优异的孩子会盖上红色印章以示奖励;对违纪等表现不好的孩子会盖上蓝色印章以示惩罚。当学生集齐一定数量的红色印章后,可以获得校长在全校颁发的荣誉奖章,并可填写一张“心愿卡”由老师或家长帮助实现。考虑到印章盖在本子上无法消去,她就想到盖在学生身上,以便奖惩分明,特别是可督促那些表现不佳的学生努力表现,争取少得蓝色印章,多得红色印章。事后,她已认识到这一做法欠考虑,并
7、已纠正,且向学生道了歉。该校副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印章“用于学校开展的“海燕争星”活动,目的是鼓励学生争优上进。在实际操作中,教师一般会慎用“蓝印章“,往学生身上“盖蓝章”是个别案例,蓝383 印章通常都会盖在本子上,郭老师是“好心办坏事”。此次事件发生后,学校已召开会议对所有教师进行了教育,以规范教师行为,并让郭老师暂时休假,其所教授的课程暂由其他教师代教。此外,校方也已向几名学生的家长致歉,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试分析:(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Z)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4)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384 试卷代号:1152 座
8、位号rn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教育法学试题答题纸2020年9月巨I 四I五三得分1评卷人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1.2.3.4.5.得分1评卷人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6.7.8.9.10.得分1评卷人三、辨析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先判断正误,再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10分)11.对那些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初中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12.学校不能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得分1评卷人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14.
9、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385 15.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履行的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义务。l得分1评卷人1五、论述题(本题20分)1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权利的认识。得分1评卷人1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17.教师给差生“脸上盖“蓝印章”386 试卷代号:1152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2020年9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C 2.B 3.A 4.C 5.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6.ABC 7.ABCD 8.BD 9.BC 10
10、.ACD 三、辨析题(每题5分,共10分)11.对那些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初中生,学校有权予以开除。【答案要点】(1)错。(1分)(2)因为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因此,对这些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初中生,学校只能依法进行批评教育,而不能开除。(4分)注:心判断正误占1分;说明理由占4分,共5分。12.学校不能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答案要点】(1)对。(1分)(2)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能够做出教育行政处罚行为的,只能是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学校只有做出教育行政
11、处分行为的权利,而没有做出教育行政处罚行为的权利。(4分)注:CD判断正误占1分;说明理由占4分,共5分。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答案要点】(1)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2分)(2)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CD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87 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
12、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按照制定机关不同,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指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指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分)注:6个要点各占1分,对各要点的简要说明共占2分,总占8分14.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含义与特征。【答案要点】(1)含义:教
13、育行政复议,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上述行政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教育行政法律制度。(2分)(2)特征:教育行政复议的特征如下:心教育行政复议以教育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教育行政复议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产生。教育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享有行政复议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教育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有关教育行政争议的活动。(8分)注:4个要点及其简要说明各占2分,共占8分15.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履行的遵守所在学校或
14、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义务。【答案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所规定的学生应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也可简称遵守校规义务”。它是指学生为了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等工作顺利进行,需要遵守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的义务。(4分)其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生要遵守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科研、德育、劳动、体育、卫生、学籍管理、图书仪器管理、校园管理等,学生如果违反这些制度,则会受到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分。二是学生有权对这些制度依法提出质疑,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6分)五、论述题(本题20分)1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
15、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权利的认识。【答案要点】(1)学校的权利是指其为了实现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资格和能力,即通常所说的办学自主权。(2分)388(2)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CD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自主管理权)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主要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问题,制定的全面而规范的自律性文件。它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举办学校的必备条件。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保障。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也可简称为组织教学
16、权)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的基本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的最基本权利。依据这项权利,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因校制宜,自主组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的权利(也可简称为招收学生权)招收学生权是学校的一项重要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及办学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也可简称为“管理学生权)这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学籍管理权,学校有权根据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针对受教育者的不同层次、类别,制定
17、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学籍管理活动。二是奖励与处分权,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学生奖励、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也可简称为颁发证书权)向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这是学校自主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所享有的权利,从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角度讲,也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也可简称为聘任教师权)学校有权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本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等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校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自主决定聘任
18、、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自主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J)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的权利(也可简称为“管理设施权)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也可简称为拒绝千涉权)这是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非法干涉而确立的一项重要权利。学校有权对来自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非法干涉,予以拒绝和抵制,并可通过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治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也可简称为“法定其他权)除上述权
19、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13分)注:上述九项权利答出要点得9分;对要点的简要说明共占4分,总占13分(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5分。(5分)389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17.教师给差生脸上盖“蓝印章”【案例分析要点】(1)主体分析: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2)法理分析:本案例是一起因教师给差生“脸上“盖蓝章”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平等受
20、教育权和人身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
21、学生。”本案例中,郭老师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蓝色印章盖在学生脸上,属千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使这些被盖蓝章的学生被贴上差生的标签,很容易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和人身权。(3)责任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
22、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由此可知,郭老师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并向这些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也应承担对教师监管不力的法律责任。(4)启示分析: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以下启示:心教师应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应采取积极合理的方式激励学生,加强对学生的正向激励,公正、客观地评价每一个学生,不为部分学生贴上“差生”的标签,不得变相体罚学生,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教育与监管,使其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法定义务,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教学及班级管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依法保证学生的权益不受侵犯。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应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家长在配合学校搞好家庭教育的同时,还应增强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当子女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应选择恰当的法律救济途径,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注:心主体分析占2分;法理分析(即违反了什么法)占9分;责任分析占6分;启示分析占3分。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