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氨充装规定 一、罐装地点和灌区周围严禁烟火,非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罐装地点与灌区周围逗留、玩耍、歇凉。 二、液氨、甲醇充装必须经销售公司检查所有证件及相关手续,填写核准登记表,交充装员复审。 三、液氨、甲醇充装前,本单位充装员对采购单位资质、车辆进行复核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充装,符合条件的充装完毕后,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复验、核准登记。 四、采购液氨、甲醇单位必须持有以下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
2、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 毒 、 爆 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6、槽车或钢瓶内剩有液氨时,充装前应准确计量,否则应排至余压0.05MPa,再行充装。 7、充装系数铭牌积数不得超过0.52t/m3。 8、液氨充装必须执行重量复验制度
3、,磅秤最大称重值应为常用秤量的1.53倍。 9、液氨、甲醇贮运工具必须专用,不得混装。 10、灌装时,充装点不得少于两人,一人在灌装充装点现场,一人在充装现场监控,控制室内应留有一名应急人员。 充装现场待装车与装载车间距不小于30米。 11、甲醇充装尽量使用东车位,液氨充装尽量使用西车位,尽可能保持充装距离。两辆车同时充装时应间隔充装车位。 12、甲醇槽车灌装时应留有余量95%(容量),以保证槽车行驶中不造成外溢 。 13、甲醇槽车灌装时在车顶上不允许使用铁质、金属工具从事任何活动。 14、灌装时对车辆采取防滑措施,驾驶室控制措施(谁负责拆除连接管谁负责控制驾驶室或车启动钥匙)。 15、充装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16、采购液氨、甲醇车辆的必须佩戴防火帽,防火帽无效视为无防火帽处理。 17、液氨、甲醇槽车充装时必须挂接地线装置。 18、液氨、甲醇充装时充装员和押运员、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停止液氨、甲醇充装。 19、未经本公司充装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充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