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钢平台作业安全规定 (1)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2)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位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设备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5)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补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8)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9)操作平台上应显着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