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实施方案根据*要求,为做好区级撂荒耕地流转和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建设工作,探索可推广的撂荒耕地恢复耕作模式,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对我区出台的撂荒耕地流转复耕种植试点示范奖补政策宣传,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撂荒耕地的统筹利用,以推动撂荒耕地的复耕,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拟在大洋、庄边、新县、白沙、萩芦等5个山区乡镇开展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创建工作。各有关乡镇要整合资源因地制宜遴选确定2个及以上的试点示范片,加大对流转复耕种植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推动试点示范片的创建。同时要总结试点工作做法、经验模式,强化宣传报道,推广典型
2、工作模式。二、创建要求1.示范片建设主体。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相对集中流转。主体对辖区内撂荒2年及以上的耕地进行相对集中连片规范流转,恢复耕作种植面积30亩及以上。3.复耕要求。建设主体要修缮撂荒耕地灌溉、田埂等基础设施,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以恢复耕作的能力。原则上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4.示范片创建期限。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02*年1月1日至202*年10月底。对于跨年度收获的农作物,以农作物种植时间为准,按种植年度认定,验收可跨年度进行。三、奖补政策标准按实际流转复耕种植的面积给予试点示范片建设农业经营主体,每
3、亩300元的奖补扶持。四、工作流程1.主体主动申报。符合创建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2),向撂荒耕地所在村、镇提出申请。村、镇两级要对试点示范片建设区域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核实流转复耕的耕地撂荒年限是否为2年或2年以上;要主动指导做好耕地规范流转;要结合试点示范地立地条件,引导优先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由村级对申报主体、拟流转复耕撂荒地情况(地块位置、面积、撂荒年限)、拟复耕种植情况等在村公开栏或显眼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2.乡镇遴选确定。乡镇在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创建要求,对流转复耕面积、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复耕种植作物种类等进
4、行可行性审核,择优遴选确定试点示范片建设主体;并将拟遴选确定的农业经营主体及示范片基本情况(含流转复耕面积、撂荒地复耕设施建设、种植意向等)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备案表(附件3)报区农业农村局核实、备案。3.示范片建设。示范片建设主体要根据种植发展意向,做好撂荒耕地的复耕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结合立地条件和发展意向,紧抓农时积极推进田间农事活动。村、镇要指导做好复耕基础设施修缮及建设,并按照我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撂荒耕地性质,引导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试点示范片的创建工作。4.验收。由示范片建设主体在种植农作物(当年生)成熟前一个月向区、镇提出验收申
5、请;收到验收申请10日内,区镇两级要联合组织人员对建设主体的内业材料和现场种植情况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5.资金下达。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下达示范片创建所在乡镇,有关乡镇要及时足额拨付试点示范片建设主体。五、需要整理的材料1.区202*年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申报表(附件2);2.经所在乡镇(管委会)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并鉴证的规范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3.村级对流转复耕撂荒耕地撂荒年限的核查证明材料;4.撂荒耕地复耕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土地平整的相关工程合约、照片等;5.撂荒耕地流转和恢复耕作种植试点示范片创建区域平面
6、示意图,复耕前后对比照片;6.示范片建设主体的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六、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解决耕地撂荒属地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的创建;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推进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村、镇、区要加强沟通,强化服务和指导,引导建设主体做好创建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手机、墙报等方式,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农惠农政策及区级撂荒地复耕试点示范扶持政策,发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撂荒耕地统筹利用工作;要积极宣传当地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建设的先进
7、案例,及时曝光耕地撂荒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要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进撂荒耕地流转复耕种植试点示范片的建设。为做好试点示范片建设的技术服务及日常监管工作,区成立区撂荒耕地流转及恢复耕作生产试点示范片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要做好技术指导,尤其是恢复耕作种植意向引导及管理技术指导等,确保不误农时,复耕种植顺利。七、其他要求各乡镇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撂荒耕地的统筹利用,推进试点示范片的建设,遴选结果于7月1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核实备案。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试点示范片的审核、遴选、确认工作,对流转复耕面积及复种情况的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确保试点示范片创建的真实性。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试点示范片的核实备案,加强对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对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将取消奖补资格,责令收回奖补资金,并将建设主体列入项目申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