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法律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普法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不断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能力,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法律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普法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乡村振兴、乡村法治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基层普法和农村法治建设新领域、新途径,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普法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我市的乡村振兴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活动内容(一)围绕服务“三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村级法治
2、学校、法律图书角等普法宣传阵地,积极开展与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适时更新普法板报、宣传标语、充实法律图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在农村集市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品、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逐步增强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大力普及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二)围绕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强化“法律图书角”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通过开展组织培训、教育等活动,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
3、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推动“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法律图书角”建设,通过不断充实“法律图书角”书籍和鼓励农民群众借阅法律图书,促进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升。(三)围绕基层农村管理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是基层的管理者,是学法用法的带头人,也是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各司法所要不定期深入农村举办针对农民的法律讲座,要利用村“两委”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围绕村民自治、环境保护、扫黑除恶、安
4、全生产、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对村“两委”干部开展集中法律培训、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的热情,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涉及“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知识适时进行发布,同时鼓励“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及时转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到村民微信群,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司法所要深刻认识“法律服务三农,推进乡村振兴”农村普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切实把专项活动作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二)督促落实,强化考核。此项活动将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司法局将不定期进行督导,确保专项活动落到实处。(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司法所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成效,认真总结、及时归纳、提炼专项活动的经验、亮点和典型,对条件成熟的典型将在司法系统进行宣传和推广。请各司法所于5月10日前报送专项活动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名单(15-20人电子版)、每个村、社区“法治带头人”名单(15-20人电子版);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活动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