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食品安全“问检于民、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为积极回应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我局将于202*年开展食品安全“问检于民,你点我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时间202*年9月至12月。二、活动形式针对全县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小作坊食品、餐饮环节食品,通过第三方平台网络投票征集的方式,由市民进行投票选择最关心及最期待被抽检的食品,我局将根据点击情况进行统计,“得票率”较高的10类产品将成为重点抽检类别,并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线下抽检工作。同时,将会及时在有关媒体平台上公布通报抽检情况。对在抽检
2、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三、活动步骤(一)征集消费者意见。9月10日至25日,开展宣传投票活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活动通告。在城区、各乡镇街道人流量大的区域粘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宣传海报,提供二维码入口。活动期间消费者可扫描二维码进入网站,点击食品安全“问检于民 你点我检”活动专栏,在公布的食品品种清单中选择你关注的食品种类进行投票。对于参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投票的成员进行随机抽奖,(二)确定抽检品种。9月25日至9月30日,统计各品种得票情况,“得票率”较高的10类产品将成为重点抽检类别,并
3、在网站上对外公布。(三)开展现场抽样。国庆节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现场抽样,特邀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随机选择抽样地点,随机选择抽样对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规定对排名前10位的品种进行抽样,每个品种抽取不少于5批次样品。 (四)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10月至12月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抽检的食品按抽检指标和相关标准进行实验室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五)发布抽检信息公告。检验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县局及时对外公布本次活动抽样检测结果。(六)开展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对本次活动抽检不合格的样品,由辖区市场监管所依法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四、工作要求(一)统一领导,高度重视。要从提升食品
4、药品监管形象、创新食品药品社会管理、推动食药安全共治共享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分工协作,规范抽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抽样程序和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抽样检验,确保抽样合法有效。食品股根据“问检于民 你点我检”征求群众意见的结果,结合上年度监管掌握的情况科学制定抽检方案,相关所和检验机构负责开展抽检工作,并由辖区市场监管所和执法大队负责开展不合格食品的后期核查处置。(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活动宣传,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同时,要积极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