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文件要求,为做好*市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立足于建筑业发展,逐步规范专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先行试点探索,构建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依托高质量的培训,实现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逐步增加,素质明显提升,能力大幅增强,为*市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为全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起到良好带头作用。二、组织职责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指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2、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 *市住建局副局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节能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培训工作的日常协调、沟通工作。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取3家不同类型培训机构开展试点工作,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对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对试点培训机构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上报住建厅。(一)试点培训机构的选择1、组织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工作原则,面向我市择优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家职业技术学院,1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一级以上资质)和1家社会职业培训机
3、构。申请试点机构要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附件2)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附件3)的相关要求,认真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申报表(附件1),于2020年1月10日16时前报送至领导小组。2、审查评选。领导小组将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1月13日17日对申报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估、遴选,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择优确定试点机构,并报区住建厅备案后,将确定的培训机构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此次选取的试点培训机构,将成为今
4、后*市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重点机构。(二)组织开展试点培训并上报培训结果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试点培训机构于2月、3月组织开展两批次的培训工作。在上半年的试点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监督管理试点培训机构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收集培训机构试点实施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梳理意见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自治区住建厅,为*市今后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方向。四、培训管理(一)培训内容1.培训岗位。根据区住建厅有关要求,试点工作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
5、工程4个子专业。2.培训(测试)大纲和参考教材。*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印发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试行)的内容组织。推荐使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二)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在岗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或在施工现场实习超过6个月;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
6、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5.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此条件只能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6.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7.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且年满40周岁以上的。(三)培训组织1.制定计划。三家试点机构要尽快学习熟悉此次培训工作的相关内容,根据*市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登录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培训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计划实施培训,不得擅自变更、删除培训计划。2.报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在岗人员,在试点培训机构参加报
7、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工作年限证明(纸质)、电子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80kb以下),由试点培训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所有信息上传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纸质材料扫描后上传),并安排培训班次;报名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3.开展培训。试点培训机构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参训人员参加集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32个学时。试点机构在培训过程中要加强考勤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监督参训人员到课率,确保培训质量并留存考勤记录、课堂视频、培训照片等培训资料作为备查。五、测试管理。(一)测试方式。测试采
8、取闭卷方式实行在线机考模式,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抽取试题、组织测试,测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二)测试申请。试点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实施培训后,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每名参训人员培训结果,并提交测试申请,经领导小组备案确认后,按申请时间和地点组织测试,且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参训人员方可参加测试。(三)考务管理。测试期间,试点培训机构要确保机考设备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全方位无死角全程监控,每个测试机位上的摄像头随机至少抓拍3张考生照片传输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试点培训机构应认真做好测试具体组织管理工作,每个考场需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
9、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附件4),讲解测试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督促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者,给予取消当批次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培训机构向领导小组申请将其违纪行为列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每批次测试进行巡考。(四)成绩确认。采用60分以上合格的方式确定测试合格人员。测试结束后,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测试成绩,领导小组对测试成绩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测试有异议的将通过查看测试抓拍的照片、巡考监考记录、调阅考场监控等方式进行核查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认最终成绩。六、证书管理培训测试合格人员
10、,由试点培训机构核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编号规则为测试合格人员自动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确需纸质证书的,由培训机构或测试合格人员登陆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证书上设有二维码、查询地址,可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此次试点培训测试合格人员即可核发全国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七、资料管理试点培训和测试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等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试点培训机构要对相关的纸制及电子版资料及时
11、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并按资料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时限(至少保存3年),实行专人专册专柜管理。八、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将在试点期间内加强对试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开展测试等培训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建立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机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对在培训、测试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责令尽快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资格,列入诚信平台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培训机构评估申报;对参训人员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严重问题的一律撤销证书、列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
12、接受测试申请;对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甚至违规违纪的,将严肃追责问责。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申报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 3.*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 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一、本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本表提供的信息必需真实和准确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
13、可另加A4纸附页一、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办学许可证登记机关许可证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培训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培训机构现有资源情况培训用固定资产总值(万元)培训经费来源教学仪器设备套数及总价值(万元)培训场地情况(使用面积)自有m2租用m2租赁期限场地属性其中教室办公场地测试场地个数总面积个数总面积个数总面积自有m2m2m2租用m2m2m2教学职工总人数其中管理人员教师专职兼职专职兼职人人人人人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职务兼职教学管理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职务二、拟申报开展培训专业情况培训岗位名称师资情况姓 名性别年龄学 历职称或职业资
14、格任教科目培训机构简介近三年开展培训工作情况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为便于各地指导规范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就开展全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提出如下基本要求:一、培训机构类别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机构应为下列之一。(一)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且具有专门培训机构,如企业培训中心等。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二)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
15、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等,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三)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二、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2.有完整的组织管理机构(如设立企业培训中心等)和相对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运营管理规范。3.有满足开展相关岗位培训的师资人员,每个专业岗位培训师资不少于2人。4.有满足培训所需
16、要的管理人员。5.有满足培训所需要的场地和设备设施。6.有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见附件3)的测试场地,测试机位至少有50个。 (二)职业院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2.具有办学许可证书,并设置有土建类专业。3.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规范,职责分工明确,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其中教学负责人必须是土建类及其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每个专业岗位培训至少应有2
17、名教师,且具备土建类及其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5.教学场地应满足培训要求。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0m2,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400m2(人均面积2.0m2以上)。6.有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见附件3)的测试场地,测试机位至少有50个。(三)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2.具有省级或地级市教育、人社等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书,核准的培训范围应包括土建类职业,并具有2年以上的办学经历。3.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办学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安全消防许
18、可证和法定代表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的名册及学历证书、身份证明、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及社保缴费单等证照齐全。4.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规范,职责分工明确,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其中教学负责人必须是土建类及其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每个专业岗位培训至少应有1名专职教师、2名兼职教师,且具备土建类及其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专职教师应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专职教师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
19、社会养老保险、按月计发工资。6.教学场地应满足培训要求。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0m2,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 m2(人均面积1.5m2以上)。场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租赁期不少于3年。7.有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见附件3)的测试场地,测试机位至少有50个。附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一、考场设备配备要求(一)网络要求至少每100台考生用计算机共享一条10M电信光纤。(二)视频监控每台考生计算机须配备一个普通摄像头,考场内应安装一台或一台以上全方位云台摄像机,由管理微机控制,可实现本地监控和录像本地存储功能。以保证能够实时监控和
20、回放考场动态。(三)身份验证 考场应具有身份证验证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四)考生计算机数量(台)最低配置软件规格若干(建议每个考场的考生计算机不超过100台)主机:Pentium IV 2.8G以上,2G内存,80G硬盘,网卡100或1000Mbit/S,支持TCP/IP协议显示器:17或19寸液晶显示器(支持1024*768分辨率)安装操作系统:Win 7;二、考场建设环境与要求(一)作业环境1.考场的温度、湿度的要求。在考场内计算机全部开机运行时,应保障室温213。2.考场的照明要求。考场内应确保适度的照明条件,但需避免直射显示器屏幕引起眩光,向阳的考场应加装窗帘以遮挡强光。3.摄像头的
21、朝向处于背光位置,避免逆光造成监控画面模糊。(二)物理环境1.考场的防尘。考场应加强门窗的密闭性能,保持室内清洁和湿度,考生进退场时不能有扬尘。2.对噪声和振动的限制。技术场地内的噪声应小于68dB,并远离振动源(如高噪声的空调机、风机等设备)。(三)电磁环境1、供电系统。考场应具有比较稳定的供电系统,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双路供电系统以使测试不间断进行,还需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所有计算机在运行状态下不少于4个小时(或8个小时)的持续供电。2.考场应远离强电磁场源(发电机、无线发射机等)。测试进行中应避免开关日光灯、启停排风扇、插拔大功率电器等动作,以减少机房内的电磁干扰。3.考场静电防护。机房内的
22、工作台、工作椅、地面等材料尽量选用防静电材料,有条件的加装接地装置。4.考场的防雷。多雷区的考场应考虑加装防雷装置,尤其应注意服务器防护。(四)其它环境机房内应加强对白蚁、蟑螂、老鼠等生物的防范措施,尤其是鼠害,应由专人检查及防治。三、其它要求1.建议提供测试休息室,宜选宽敞教室,供考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举行考前会议、休息,独立设置时可以使用考点办公室。2.配备测试专用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报自治区注册中心,以便测试期间信息畅通。3.设置手机信号屏蔽器,要求50人/台,考试期间必须打开并保证正常运行。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人负责对考场标识、提醒栏等进行安排与准备。主要包括以下标识:(1)各考点
23、门口应有明确的考场分布图,张贴在醒目的位置;(2)考点门口至考场路程中需要有明显的路标指示;(3)考场门口应贴有考场门贴,门贴的内容包括考点名称、考场号;(4)考场门外应贴有测试须知考生名单;(5)考场内醒目处需张贴“物品指定存放处”标志。附件4*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一、考场纪律1.考生自觉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参加测试。2.开考前,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提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按顺序入场。3.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除有效身份证件外,不准携包、笔、书籍、资料、笔记本、自
24、备草稿纸、电子工具、手机、计算器、食物、饮料等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应全部关闭后,再存放在指定位置)。4.考生入座后须将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5.考生入座后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登录测试客户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测试岗位,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现场登记处理。6.监考人员发出开始测试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7.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未能在测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测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考生登录。8.测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
25、离开考场。到达测试结束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收卷,考生应按提示安静退场,提前结束测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9.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或吃东西。如有不能坚持测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0.测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人员帮助操作测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11.考生在测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再次进入考场时需向监考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只允许一名考生暂离考场)。12.测
26、试过程中,涉及试题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二、违纪情况处理规定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测试过程中各考场均有摄像设备全程监控。1.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测试资格及成绩,且要求其退出考场,并予以通报:(1)考生进入考场时,拒不将随身携带物品放于考场指定存放处的;(2)传递纸条物品、窃视他人屏幕或协助他人作弊;(3)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4)夹带、抄袭或者试图抄袭书籍、资料、笔记本、电子工具等;(5)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2.如考生出现下列违纪情节,监考人员有权取消其本批次测试资格及成绩,当面告知违纪考生本人,
27、并要求其退出考场。由培训机构将其违纪行为列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报名测试。(1)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2)抄录试题并带出考场;(3)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4)集体舞弊的行为;(5)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6)恶意操作导致测试无法正常运行;(7)严重扰乱测试秩序,危及测试工作人员安全。3.如发现培训机构或其监考人员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自治区注册中心查实后给予相应处理:(1)培训机构监考人员不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考场违纪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擅自离开考场、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等情况的,对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暂停培训测试资格,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2)考场出现大面积违纪行为的,同一批次测试违纪人数超过参加测试人员总数20%、不足30%的,当批次测试成绩作废,暂停培训机构培训测试资格,责令限期6个月整改;同一批次测试违纪人数超过参加测试人员总数30%的,当批次测试成绩作废,取消培训机构培训测试资格,清出培训机构目录,列入诚信平台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培训机构评估申报。(3)在测试过程中,培训机构故意关闭、遮挡、调整监控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不能按要求正常运行的,以及协助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培训机构培训测试资格,清出培训机构目录,列入诚信平台黑名单,2年内不接受培训机构评估申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