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重点难点重点难点1、汇票的内容和票据行为2、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定义、当事人、种类及其业务流程3、支付方式的选择和综合运用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工具支付工具 票据 汇票 本票 支票票据 广义的票据:是指各种即在一定文字,代表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发票、车船票、汇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bills):是指出票人委托他人或自己承诺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凭证。一、汇票(一)汇票的定义(二)汇票的内容 (三)汇票的种类 (四)票据行为(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其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
2、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令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二)汇票的内容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一定金额的货币 出票日期 付款人名称和付款地点 收款人名称 出票地点 付款时间 出票人名称和签字(三)汇票的种类 1、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3、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4、跟单汇票和光票5、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6、外币汇票和本币汇票(四)票据行为 1、出票2、背书3、承兑4、提示5、付款6、拒付7、追索二、本票(一)本票的定义(二)本票的
3、内容(三)本票与汇票的区别(四)本票的种类(一)本票的定义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约定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因此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二)本票的内容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以上六项内容未记载任意一项,本票无效。(三)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1、当事人不同 2、主债务人不同 3、票据行为不同 4、票据签发的份数不同(四)
4、本票的种类 从本票的出票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两种。另外,本票还可以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外币本票和本币本票;国际本票和国内本票。三、支票 (一)支票的定义(二)支票的内容(三)支票的种类(四)支票与汇票的区别(一)支票的定义 支票(cheque),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地说,支票是银行的活期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要求银行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对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命令。(二)支票的内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以上六项内容未记载任意一项,支票无效。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上的
5、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三)支票的种类1、根据支票抬头不同,分为记名支票和无记名支票。2、根据支票的支付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四)支票与汇票的区别1、签发的前提条件不同2、主债务人不同3、票据行为不同4、票据签发的份数不同第二节第二节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保函一、汇款一、汇款(一)汇款的定义 (二)汇款结算方式的当事人 (三)汇款的种类及业务流程(四)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五)汇款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用(一)汇款的定义 汇款又称汇付,是银行(汇出行)应付款人的要求,以一定方式将款项,通过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汇入行),交付收款人的结算方式。也就是说,付款人
6、将款项交给当地的银行,委托其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当地银行接受委托后,在委托收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请其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其流程是:汇款人(付款方)汇出行汇入行(解付行)收款人(收款方)(二)汇款结算方式的当事人 汇款人-债务人或进口商或委托人 汇出行-汇款人所在地或进口地银行 汇入行-收款人所在地或出口方银行 收款人-商品或劳务的供应方或出口商,或其他款项的收款人(三)汇款的种类及业务流程 根据汇出行通知汇入行付款的方式,或支付授权书、汇款委托书的传递方式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 信汇 票汇电汇的流程图付款收款人收据电汇通知书 资金付讫通知书 电报、电传或SWIFT发出电汇委托书电汇回执电汇
7、申请 收款人 汇入行 汇出行 汇款人信汇的流程图付款收款人收据信汇通知书 资金付讫通知书 航空信函发出信汇委托书信汇回执信汇申请收款人汇入行汇出行汇款人票汇的流程图付款银行即期汇票亲自携 带或邮寄银行即期汇票付讫通知书 汇款通知书(也可不寄)银行即期汇票汇票申请收款人汇入行汇出行汇款人(四)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风险较大资金负担不平衡结算手续简单、速度快、费用低属于顺汇(五)运用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在国际贸易中通常包括售定和 寄售两种贸易形式。二、托收二、托收(一)托收的定义 (二)托收业务的当事人 (三)托收的种类及业务流程 (四)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 (五)托收方式中出口商的风险
8、与防范措施(一)托收的定义 托收(collection),是指委托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银行(托收行)或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二)托收业务的当事人 1、委托人-出口商或债权人 2、托收行-出口方当地的银行 3、代收行-进口方当地的银行 4、付款人-进口商(三)托收的种类及业务流程 托收的分类根据是否附带商业单据来划分 1、光票托收 2、跟单托收(1)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即期付款交单的业务流程 托收申请 交单付款提示 签订货物合同 划款 托收委托书回执结汇 付款人代收行托收行委托人远期付款交单的业务流程
9、 托收申请 提示承兑提示 签订货物合同 划款 托收委托书回执结汇 付款人 代收行 托收行 委托人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业务流程 托收申请 交单承兑提示 签订货物合同 划款 托收委托书回执结汇 付款人 代收行 托收行 委托人提示付款(四)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 1、托收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 2、比汇款结算方式更安全、手续稍多、费用稍高 3、资金负担不平衡 4、托收方式属于逆汇(五)出口商的风险 1、来自进口地市场的风险。2、来自进口商的经营风险。3、来自进口国的风险。4、来自代收行的风险。5、如以外币成交,还可能面临汇率风险。(五)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避免风险,采用托收结算方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0、1、要注意调查和考察国外进口商的自信情况、经营作风和经营能力,掌握适当的授信额度。2、要了解进口国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及有关规定。3、选择好价格条款。4、事先在当地找好代理人。5、注意选择代收行。三、信用证三、信用证(一)信用证的定义(二)信用证的特点 (三)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 (四)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五)信用证的种类(一)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根据2007年7月实施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UCP600)规定:“是指一项不可撤消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因此,信用证可以理解是开证银行根据
11、开征申请人的请求或开证行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在单证相符的条件下承诺付款的不可撤消的书面文件。(二)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开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他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独立存在。3、信用证业务是一切以单据为准,而不是以货物为准。(三)信用证业务的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或买方开证行-进口商的往来银行受益人-出口商或卖方,受益人也是信 用证项下汇票的出票人通知行-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议付行-开证行通常授权通知行为议付 行(四)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寄单索汇 装运货物偿付付款交单 议付款项交单议付通知 通知赎单申请开证 受益人 开证行 申请人 通
12、知行/议付行 开出信用证(五)信用证的种类 1、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2、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3、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4、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5、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五)信用证的种类 6、循环信用证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四、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四、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证 (一)银行保函的含义 (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四)备用信用证(一)银行保函的含义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简称L/G)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13、,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银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又称银行保证书,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绝对付款责任。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在形式和条款方面也无一定格式,对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以文件本身条文进行解释和处理。(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1、委托人,又称申请人,即要求银行开立保函的一方,是与受益人订立合同的执行人和债务人。2、保证人,也称担保人,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有时也可能是其他金融机构。3、受益人,即为收到
14、保函并凭以要求银行担保的一方,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执行人和债权人。4、转递行,即根据开立保证书的银行的要求将保函转递给受益人的银行。5、保兑行,即在保函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三)银行保函的种类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1)进口履约保函(2)出口履约保函 4、付款保函 5、特殊贸易保函(四)备用信用证 1、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2、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比较1、备用信用证的含义 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又称担保信用证或保证信用证。是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2、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比较(1)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保函的担保行既可
15、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也可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2)备用信用证一般要求受益人在索赔时提交汇票及表明申请人未能履约的书面声明或证明,而银行保函仅凭受益人提交的书面索偿声明或证明付款。(3)备用信用证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出版物600号,而保函则适用于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国际商会出版物458号。第三节第三节 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条款支付条款 不同贸易方式的结合使用不同贸易方式的结合使用 支付条款的约定支付条款的约定 一、不同贸易方式的结合一、不同贸易方式的结合使用使用1、信用证与汇款相结合2、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3、托收与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相结合4、汇款、托收和信用证的结合 二、支付条款的约定二、支付条款的约定 1、客户信用 2、经营意图 3、贸易术语 4、运输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