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室文件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室文件 鞍山钢安发201736 号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气 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各单位: 按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 检查要点及检查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22 号)的精神, 根据鞍钢集团公司 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鞍 钢安发201782 号)要求和部署,结合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现就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 2 - 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采购、电器 产品使用管理、电气设施(设
2、备)维护检修、电气作业及人员管 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电气设施、设备安装、采 购、使用、维护中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 全面提升企业防范电气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有效防范电气火灾的 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公司成立电气火灾综合 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安全环保部为组长单位,股份公司技术改造 部、设备保障部和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为副组长单位,其它鞍山钢 铁各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 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排查治理分工及内容 (一)(一) 股份公司技股份公司技术改造部和设备保障部负责术改造部和设备保障部负责开
3、展建设工程开展建设工程 领域电气领域电气火灾火灾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1 1. .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 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 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 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 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 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 严查施工不规范造 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 2 2. .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 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降低电气设计和 -
4、 3 - 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 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 求。 具体自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中第二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并 按期报送附件 2 表二。 (二二) 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负责开展电气设备、 电器开展电气设备、 电器 产品产品采购环节采购环节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1 1加强对电气设备、电器产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电器产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严格按 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管理, 确保采购质量合格的电 气设备和电器产品。 2 2加强对电气设备、电器产品使用单位的售后质量跟踪。加强对
5、电气设备、电器产品使用单位的售后质量跟踪。 对各单位电气设备、电器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在使 用过程中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与生产厂家协调沟通, 确 定为产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解决并按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 理。 具体自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中第一项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产 品质量并按期报送附件 2 表一。 (三三) 各单位各单位全面开展电气设备、 电器产品使用维护领域综全面开展电气设备、 电器产品使用维护领域综 合治理合治理 1 1. .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查电气作业相关标准、 安 全技术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基层单位 主电室、配电
6、室、电器间、电缆井(沟)等区域消防报警设施、 灭火设施缺失、损坏、失效等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 4 - 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 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 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安 全隐患能力。 2 2. .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 使用和 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加大对电工等 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保证持证上岗,切实提高电 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具体自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1 中第三项工业企业生产场所、 第
7、四项物流仓储场所、第五项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人员集中的办 公楼和职工食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并按期报送附件 2 中表三、 表四、表五。 四、排查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 年 7 月开始至 2020 年 4 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2017 年年 7 7 月底前)。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 本单位实际,承接公司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广泛开展宣传,明确排查重点、治理标准。 (二)排查整治阶段(二)排查整治阶段(20172017 年年 8 8 月月- -20182018 年年 1212 月)。月)。各单 位按照实施方案和治理工作要求,从“建
8、设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 质量,电气作业相关标准、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室的消防 设施配备,电气设备及用电安全隐患和电气作业违章行为,电气 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采取“由下 - 5 - 至上分级自查,从上到下逐级检查”的方式,边排查、边整治, 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彻底,取得实效。 (三)(三)建章立制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92019 年年 1 1 月月- -20192019 年年 6 6 月)。月)。各单位 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全面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 及质量、电气作业相关标准和规程、电气消防设施配备、电气从 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
9、制度 化、规范化。 (四)巩固提升阶段(四)巩固提升阶段(20192019 年年 7 7 月月- -20202020 年年 4 4 月)。月)。依据新 修订的制度、规程、标准,全面实施和落实电气安全管理,巩固 综合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电气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 电气火灾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 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股 份公司技术改造部、设备保障部、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及各单位要 委派专人负责,并把负责人职务及电话报安全环保部
10、(吴铁兵, 6721077,OA:7529000028),定期按要求报送自查检查材料。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综合治理工作不是单一某个部 门的工作,各单位的安全、防火、工程、技改、设备等管理部门 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组织联合检查、实现 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 6 -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单位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 作开展情况要实施分阶段考评,建立奖惩机制,纳入安全生产及 消防工作绩效考评。 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2017 年综合治理阶段性工作小结和自查检查表,请分别于 7 月 30 日 前、9 月 30 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吴铁兵,6721077,OA: 7529000028);从 2018 年起,每年 1 月 5 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 况总结和自查检查表, 每年 7 月 5 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和自查检查表;2020 年 4 月 5 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附件: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2.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