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粉尘、防噪音污染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污染措施 一、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夜间 22:00 点至次日早上 6:00 点, 不得进行产生建筑噪音污染的施工工程。 因生产工艺要求需 夜间施工时,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尽量把噪音降到最低限 度。 二、 各种液流体物料的装运, 要严格按要求包装, 防止撒漏污染。 三、 进出入工地,要防止黄泥水沾带污染。雨季要排水畅通,工 地现场不得有积水。 四、 禁止高空向外、向下抛掷垃圾,各种垃圾一律统一集中到指 定地点,统一清扫外运。 五、 工地内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有害气体的污染。 六、 以上措施至少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烟台建设集团第一建安分公司山东道恩钛业项目部 200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