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要负责人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每月参加一次安全例会,对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3、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书面的安全承诺;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并督促财务部门在年初划拨安全生产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公司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7、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则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8、组织年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确保公司实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有效;9、配合相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按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上报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