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服务管理方案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车辆服务管理方案,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 篇1:车辆服务管理方案 一、车辆管理设想 停车场的合理使用以及车辆的管理是影响管理服务质量的具体问题,物业处将从规范化操作方面为办公区提供方便和车辆安全保障。针对办公区交通停车设施情况,对车辆管理作如下设想: 1、合理制定车辆流向 根据拟订的车辆流向,规定车辆按统一的路线行驶,车辆高峰期,派秩序维护员现场车辆疏导,保证现场不堵塞。 2、车辆疏导 负责车辆的交通疏导工作。采用封闭式管理,主要是对车辆出入口及与共用道路、地面交通车辆的指引、疏导; 车辆主出入口,设立固定的车管岗,由秩序维护员负责进出车辆的登记,配套道
2、路、地面交通,物业处设置巡逻岗对车辆进行疏导。 3、停车场统一管理,停车位合理使用 车辆管理实行卡证管理,通过停车证进入相应的停车位,其它车辆办理临时停车卡后停车。 4、交通设施的维护:包括路牙、路面的完好,交通标识的维护和完善。 二、交通管理的原则 1、规范管理的原则 秩序维护员按管辖区内各路段的交通设施要求,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规范停放及行驶管理,秩序维护员必须按交通管理的正规指挥方法指挥。 2、文明服务的原则 秩序维护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违章停车或行驶时,必须以礼待人,文明服务。具体工作时按物业处员工服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3、时效性原则 当值秩序维护员在接到交通事故等求助时,
3、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的时效原则进行 三、车辆管理措施 1、业主车辆管理 物业处为中心用车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进入时,将“车辆通行证”放置于车辆醒目处,车库门岗秩序维护员核实身份及车辆通行证后放行。秩序维护员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牢记办公区内部所有车辆的车号、车辆特征和车主。 2、外来车辆及人员管理 外来车辆在地面停放。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前,门岗秩序维护员对车辆、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检查证件、问清来访事由,并通知巡逻员做好引导准备, 经安全检查后进入停车场,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 3、上、下班高峰车辆指挥 物业处在上、下班高峰期时将增派秩序维护员在停车场车辆停放处指挥,以便让业主安全、有序地
4、进出停车场;道闸出入口由当值班长协助秩序维护员管理。 4、车辆行驶与停放管理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10km/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以便于车辆停放整齐。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驾驶人员。 漏油车辆及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辖区。 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5、交通设施管理 秩序维护员在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让行线、人行道线等进行
5、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处理。 秩序维护主管对当值人员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报修。 当发现交通设施有损坏、歪斜移位等变化时,应及时报告秩序维护部主管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 秩序维护部主管应负责建立辖区交通设施的管理台账,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的效能和合理性做出评价,报主任以便为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对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责令其赔偿。 6、停车场管理 (1)车辆进场停放 当有车辆进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
6、出,并作详细记录。 (2)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秩序维护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拦截车辆,并及时主管前来协助处理; 收回停车卡;及时登记。 (3)巡视 当值秩序维护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同时报告主管处理; 发现无关人员和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出现紧急情况按紧急情况预案处理; 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7、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保障停车场的正常使用,使用停车场的车辆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服从指挥调度,规定如下: 对外停车区域仅限地面停车场,临时停车须按秩序
7、维护员指挥进行停放,固定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停车场实行24小时封闭式安全管理,巡逻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 本车场车辆出入实行停车证制度,车主凭物业处发放的停车证(IC卡)刷卡或由秩序维护员开启车场道闸系统,对强行进入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指示牌上规定的行车路线及停车场规定,其中包括车线、限高、出入口等,停车场内车速限10公里/小时;贵重物品请勿放车内; 停车场区域内严禁鸣喇叭,不允许在车场内进行加油、洗车、修车、吸烟、吐痰、乱扔果皮、清理车上杂物;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发现有漏油、漏水时,负责通知车主进行处理; 严禁装载汽油、柴油、煤气瓶及其它
8、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停车场,必要时必须得到物业处的批准,并有安全措施。场内严禁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腐蚀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放在出入车道上; 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造成其它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损坏照价赔偿; 篇2:车辆服务管理方案 一、车辆责任人(管理部经理为公司总体责任人): 1、总部车辆: 1)、第一责任人: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管理; 2)、协同责任人:车队队长(钟庆章),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缴费、办证、保险等。 2、办事处车辆: 1)、第一责任人:办事处经理,负责办事处所有车辆管理,若因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不善造 成费用超标和车辆重大损
9、失,由区域经理负责解决(出现违法犯罪及不可抗力因素除 外);特别是因车辆日常定期更换机油、水缸加水未及时造成车辆损失的,处车辆第一责任人500-1000元/次,同时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辆使用人承担。 2)、协同责任人:车辆使用人,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 二、车辆管理: 1、公司的车辆由管理部负责管理与调度。 2、管理部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每辆车应登记车号、购买日期、上牌时间、年审日期、保险购买、所属区域、车辆负责人等。-车辆管理登记表 3、管理部有权对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予以处罚,并负责所有车辆费用审核、缴费、年审、过户、办证、保险等。 4、公司车
10、辆钥匙、证件统一由管理部管理,领用或归还时必需办理相关手续并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若有遗失追究使用人责任(各区域车辆由区域用,每台车只发一条钥匙)。 5、车辆的领用人要先向公司管理部申请,再由管理部通知仓库发车。还车回仓库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管理部反映还车情况。在不征得公司同意自行随意换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没收车辆并予罚款1000元。-车辆使用(领用)申请登记表 6、部门需使用车辆,由使用人员申请,并填写好车辆外出派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管理部批准,派车单交管理部存档,并领取车辆钥匙及相关证件。 7、各区域因业务需要,要领用车辆作为公务车的,必须经管理部同意,总经理批准,并填 写好车辆领用责任书,
11、交管理部存档。 三、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出车时,如有货物,需从仓库处领取放行条,并由保安检查属实后方可出车。 1)、车辆驾驶员用车前要先检查车况,包括机油、水箱、刹车系统等。 2)、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 全,由于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驾驶员出车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 2)、公司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3)、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安全驾驶车辆,除货物超越及客车运货两条外,其余 因违章事故造成后果,由驾驶员全部承担。交通事
12、故中,若经公安交警部门判定责任权益及保险公司赔款外,其余损失由驾驶员负担。 4)、公司车辆只能作为业务开展及其它工作用途,私自用车而按规定审批程序的发现一次 罚款200-500元。 5)、非本公司人员及持非有效驾驶证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处罚车辆审批人 员或授权人100-300元。 3、日常维护 1)、驾驶员及车辆责任人须定期清洁车辆,至少每周洗车一次, 保持车内整洁,不得零 乱堆置杂物。 2)、车辆负责人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车辆安全。一般情况下车 辆发现小故障,日常例保工作须在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车辆责任人须做好维修保养 记录。若车辆出现较严重问题不能到达公司
13、指定地点或其它特殊情况时,须经公司同 意方可在其它维修点维修。 3)、车辆的保养如定期加机油水缸加水等由车辆负责人进行保养,如发现因为没有保养而 造成的车辆损坏,车辆维修费用一律由车辆负责人负担。 4)、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由车辆使用人负责,由管理部负责监督;各区域用车由区域经理 负责监督。公司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区域用车情况,对车辆车容车貌较差,未按规定审批使用等情况,处罚本车辆责任人100-200元/次 4、费用核销 1)、各车辆的油费、过桥路费报销,由使用人填写报销单,交区域经理审核,再交管理部 核对,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报销。行驶卡应与行车里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报销。 2)、各车辆维修费
14、必须凭原始单据报销,由管理部核对,交管理部门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3)、财务部对每辆车每月费用作好账目,便于清查(费用标准参照公司规定)。 四、汽车福利 1、车辆个人制: 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可实行车辆个人制,提供购车发票由公司付实际购车款的三成首期,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为8万元的小车或面包车,经理级以下人员可申请购买最高价值5万元以下小面包车,品牌不限制;超过公司规定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2、车辆个人制的达标条件 : 1)、区域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凡在公司工龄满四年以上、销售业绩达标、无不良诚信记录者,通过公司申请并签署有关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购买车辆的
15、待遇; 2)、业务员工龄满五年以上,表现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者,通过公司申请并签署有关合同后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购买车辆的待遇; 3、享受车辆购买补助相关责任和义务: 1)、享受公司购车补贴员工,公司将不再配置车辆使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享受公司自购车补助人员需为公司服务年限最少三年,自购买车之日起,若为公司服 务期不满三年,则个人须退还未服务满三年差额之购车补助款,即:退还额=享受自购 车总补助额 /36个月*(36月已服务月),车辆归个人所有。 4、现有公司车辆个人制(公司现有车辆可申请归个人所有): 1)、区域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工龄满两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可向公司申
16、请此福利; 2)、根据车龄、车况直接估价一次性卖断,如果愿意一次性支付的则可以以公司定价买下或分12期由公司财务扣款,一年后车辆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如果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签协议并为公司服务满5年后,车辆完全归其所有; 3)、所有面包车必须做车身广告,广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交通费用管理制度 一、交通费补助 1、业务员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2、业务主管每月享有300元的交通费补助,凭票报销; 3、摩托车每月300元油费补助,凭票报销; 篇3:车辆服务管理方案 一、简介 地下停车场位于中心地下一、二层,预计200个车位(不包括地面车位)供中心之酒店、公寓、办公楼、商场使用,车位产权
17、属发展商所有,目前暂时只租不卖,并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停车场管理者(委托协议见附件一)。 地下停车场正式对外投入运行开放时间暂定为9月。 二、 停车场管理软件系统 1、 供应商名称:汉军智能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 车库管理总体思想:现场无人看管,完全智能化,管理人员可以在车场环境外的任意固定地点对于车场执行完全控制权,完成各种统计、监视、报警、引导等功能。 3、 系统内容:自动识别卡内身份、自动开启与关闭闸机、自动储存记录、自动核算费用、自动LED屏信息提示等功能。 如系统涉及临时停车收费,则需在停车场现场设置收费管理人员。 4、系统解决方案: Y 管理中心安装停车场系统数据库系统及应用
18、程序; Y 对内部车辆进行登记、分配、发卡等工作; Y 停车场一侧安装非接触式读卡器,使卡片在1520cm内被系统读到并送到工控机进行处理;(注:也可根据内部需要选用26米远距离读卡器,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 有一进一出双车道一条,每条道安装对开道闸两个,共需2个道闸。 5、车辆实行凭卡出入管理。内部车辆首先到管理中心进行领卡,卡类型有长期卡、月卡和临时卡。 6、安全管理:车辆资料存档,保证车场停放车辆的安全。采用自动控制管理系统,“合法”车辆均在电脑中记录了相应的资料,卡丢失后可及时补办。卡丢失也可随时检索,及时处理。 停车场系统防止道闸砸车,采用地感检测器控制方式,确保不出现道闸砸车。 7
19、、主系统设备:自动挡车道闸、数字式车辆检测器(地感)。 三、 车位申请及收费管理 1、 月租车位 1) 使用对象:办公楼、酒店、公寓、商场、发展商内部用户 2) 分配办法: a. 办公楼:单个公司用户可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200平方米以上单元公司用户可额外获得一个月租车位申请额度,依次类推;国际中心可依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配置面积比。 b. 酒店:以社会临时车辆停放为主,预留30个车位作为长期固定车位; c. 公寓:根据停车场剩余容量及用户需求分配; A. 商场:原则上不安排月租车位申请额度。 3)申请: 车位租户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管理处根据停车场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停车位。 物业公司
20、受发展商委托代办车位租赁手续,并代办租赁合同的签订。 车位租户支付租金后,获发停车磁卡和停车证。 4)租金收取 车位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收取,车位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的同时,应 支付本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以后应在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根据上海中心商务区办公楼一般月租金在RMB元左右,中心可结合苏 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实际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固定车位租金价格。 5)租赁期限 建议:半年至一年 6)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租金收入为代收性质,由发展商提供发票。物 业公司收取租金后,出纳直接缴款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2、临时停车位 1)
21、 使用对象:中心各用户临时使用、社会车辆临时使用及访客车辆临时使用。 2) 临时停车位使用程序: 车辆进入停车场 发临时停车卡 停放车辆 付费 车辆离开停车场 3) 付费方案 从有利于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降低成本角度考虑,现提供4个收费方案供参考,有关方案分析可作为附件三。 4)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建议:临时停车以时租为单位计算,一次半小时以内可免费,半小时以上按一小时计算,依此类推,一个半小时以上即按2小时收费,超过8小时的可减半收费; 有关具体收费请依据苏州当地情况及政府相应规定、本停车场运作使用情况合理制定时租价格。 5)收入管理 物业公司作为被委托管理者,上述临时停车收入为代收性质,
22、由发展商提供 发票,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后,物业公司出纳将当日停车费直接缴至发展商财务部,并接收发展商财务部定期核账。 3、分区收费、分区管理 1)为便于管理,2层地下停车场分为3个区域: A区:地下1层北面,约 00个车位,因毗邻酒店和公寓,建议可划为酒店 和公寓专用区域,并兼临时停车位使用; B区:地下1层南面,约00个车位,因毗邻写字楼,建议可划为写字楼专用 区域,如果尚有空位,也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C区:地下2层,约00个车位,建议可作临时停车位使用。 2)为便于管理,上述3个区域,应指定专用出入口,即A区、C区为北出入口,B区为南出入口,平常时段,A区与B区之间应使用活动栏杆予以封闭
23、,而临时停车高峰时段(6:00PM10:00PM),区域之间可以开放。 3)建议将A、C区域作为主要的临时停车场,除写字楼访客以外,应尽量将社会车辆引导至A、C区域,而当高峰时段,A、C区域车辆停满时,才将车辆分流至B区域空余车位。 四、 停车场管理措施 1、 基本方针 1) 物业公司接受发展商的委托对中心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物业公司根据委托合同无论停车位使用与否向发展商全额收取物业管理保底费; 2) 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经营管理并不负责; 3) 为发展商提供便利,物业公司可以提供代收费服务; 4) 停车场物业管理收支账务独立,与中心其他部分物业管理收支账务无关。 2、 人员编制: 主管:1名 保
24、安员:出入口兼收费8名 巡逻4名 计12名 万能工:2名(由物业工程部承包) 清洁工:2名 3、 管理预算 分析可作为附件四 4、 岗位职责 可作为附件五 5、 停车细则 可作为附件六 篇4:车辆管理方案 一、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 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
25、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 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 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
26、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小区车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
27、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5:车辆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
28、,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设置停车位的,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
29、车辆停放,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担市政公用等专业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需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管理方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停车管理单位)受托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三)制定车辆停
30、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四)在地面、墙面设有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有专人对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进行登记,进入时查验车身状况并发放停车凭证,离开时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六)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整齐,行驶通畅; (七)24小时有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车辆丢失。 第七条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军用、邮政等特种机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住宅物业
31、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设施进行车辆停放,属业主所得收益的,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条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机动车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车位;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九条除临时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车辆外,
32、其他机动车辆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停车场地、道路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利用率。 第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
33、区、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6:车辆管理方案 对于公司目前同意内部承包的员工,凡租借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租借车辆实行谁租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承包员工需要租借车辆时,需先填写租借车辆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履行租借车辆手续。 3、在承包租借使用期间负责支付车辆的各项费用,包括车辆过路费、油费、年检费(含保险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等相关费用,一切的责任由租借使用者负责;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费用如过路费、年检费等按使用时间核算分摊。 4、如果出现公司急需用车,与租借人协商后要保证公司
34、用车的安排,公司用车期间的费用由公司负责,给予支付xx元/公里的费用支出。 5、如果出现承包人由于客观因素停止承包或租借车辆时,用车时间未满3个月,费用按月分摊(如过路费xx元/年,核算为xx元/月);用车在3个月(含3个月)至6个月时按照半年的费用核算;超过6个月按照一年的费用核算。 6、车辆要做好交接工作,移交前确认车辆状况、相关证件、随车工具用具、钥匙等物品,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租借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 篇7: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机动车辆出入有序,创建和谐平安小区,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在制订广润翰城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
35、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600元/年。(地上车位租用本着先到先办,组满为止)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二、租用地下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100元/月,按月办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车库。 2、车辆进出小
36、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三、临时进出车辆出入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车位。 3、临时进出车辆停放按2小时免费,超过每小时2元,超过4小时按全天4元/天收费。 4、当日临时车位已满时,无车位车辆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XX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篇8:车辆管理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维
37、护小区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柏林印象、柏林阳光小区 三、收支对比 柏林阳光: 1、原来:每月80元/个,园区共215个停车位,一年总费用206400元。 2、新方案执行后:每月80元/260张卡一年249000元,临时停车费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计总费用:285000元。 3、临时卡片工本费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执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备注:两个项目合计增加213160元 四、车辆管理原则 1、地面车位以租赁为主,地下车库车位以出售为主,有卡的车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车,所有无卡的车辆则停放在小
38、区环道规划车位上。 2、凡本小区有卡车辆必须进出刷卡,任何时间均凭卡出入。 3、小区实行先到先得停放方式,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临时停车90分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白天(不超过23:00时)为5元,夜晚(超过23:00时)为10元 4、园区车位停满后不允许再进车。 五、车辆管理现状 柏林阳光: 1、柏林阳光车位共288个车位(其中:地下车库73个,地面车位215个),现共有车辆400多辆,且车辆还在不断增加,小区最多能容下约270辆车(不包括地下车位),剩下的车辆和不常回来的车辆则是停放在小区外面。 2、据统计,目前小区每天有大约30个固定车位空着,造成了资源浪费。小
39、区环道大约停有50辆左右的车辆。 3、结合小区现状,柏林阳光小区能够办理260张停车卡,剩余10个车位空间为临时停车位。 4、目前柏林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签订的到期日期为1月31日。现在执行,考虑到协议未到期,签过协议的业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执行,今年的1月22日为除夕,时间上可能不允许。 六、实施方案 1、宣传方式:在大门口制作喷绘、在门岗做宣传牌、单元门上张贴办理车辆出入卡通知、发放宣传页、小区环道上以及门岗拉上宣传条幅、在门口显示屏上提示、给业主群发短信等方式。 2、车卡管理: (1)地上、地下、环道车位车辆,均需凭卡出入(门岗、车库出入口都设有门禁刷卡系统)。 (2)未办理出入卡车辆:所有
40、无卡车辆视为临时停车(包括业主和外来车辆) (3)无卡出入(或忘记带卡)的小区业主车辆,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前期试行期间忘记带卡的可以核实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车辆,工作人员需提醒车主在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续交费用,逾期不交者监控中心将其卡片挂失并收回。 (5)刷卡无效车辆,工作人员应登记其卡号、车牌号、业主姓名及楼座号,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长。须在一天内查清此卡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无效解决的,通知部门主管或厂家进行处理,给业主调整卡或回复业主处理办法。 (6)如卡片丢失的业主进出门岗时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并提醒尽快到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并补交卡片工本费30元,丢失卡片监
41、控人员则给予挂失作废。 (7)门岗遇见车辆使用丢失卡片时,应马上拦下、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上报部门主管。 (8)所有办理车卡的业主必须凭房产证明、行车证、驾驶证到财务登记才可以办理。 (9)临时卡片内容(车牌号、进车时间、出车时间、以及日期、楼号、联系方式)收取停车费时一定要发放发票。 3、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和疏通,避免乱停乱放现象。 (2)所有月租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车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3)所有临时车辆在园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在符合标准的路面,并设立专人监管。 (4)对于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所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品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出小区。 (5)工作人员必须完整清晰的记录每天进出的临时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被访对象的姓名、楼号,还有车体的完好情况),并发放收费卡片,如果超时则正常收费。 (6)非业主的出租车进入小区时,应询问乘车人落实身份。如是来访人员,应登记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7)小区内严禁车辆鸣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