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脚手架转角处应在内、外两侧按步设置水平连接杆,将转角处门架连成一体。 2. 脚手架通道洞口高不宜大于 2 个门架,宽不宜大于 1 个门架跨距;通道洞口应采取加固措施。 3.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表 2-3 的要求。 4. 满堂红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平架或脚手板应每步设置。 (2) 交叉支撑应在每列门架两侧设置。 (3) 施工中不得使门架产生偏心荷载。 (4) 脚手架各部(杆)件应采用相应配件连接牢固。 (5)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作业层上应铺设脚手板。 (6) 门架的跨距和间距应根据实
2、际荷载经设计确定,间距不宜大于 1.2m。 (7)水平加固件应在脚手架周边顶层、底层和中间每 5 列、5 排通长连续设置。 (8) 高度超过底座 10m 时,上下层门架间应设置锁臂,外侧应设置抛撑或缆风绳与地面拉结牢固。 (9) 剪刀撑应在脚手架外侧周边和内部每隔 15m 间距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得大于 4 个跨距或间距, 斜杆与地面倾角宜为 4560。 (10) 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长度不宜超过 20cm,超过时,每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应修正;伸出长度为 30cm 时,应乘以修正系数 0.90;超过 30cm 时,应乘以修正系数 0.80。 5. 配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榀门架组装
3、中,必须设置连接棒和锁臂。 (2) 底步门架的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 (3) 作业平台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 (4) 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5) 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 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脚手架搭设高度 H45m 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 H45m 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设置层内水平架应连续设置;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和间断处的一个跨距 范围内应每步一设。 6. 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构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 (1)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得大于 4.0m。 (2) 脚手架的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得大 于 4.0m。 (3)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得小于 10kN;连墙件与门架、构筑物的连接应 具有足够的连接强度。 (4) 连墙件应经强度和稳定性计算确定,且应满足表 2-4 的要求。 7. 搭设门式脚手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2)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3) 扣件连接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 50Nm60Nm,且不得小于
5、 40Nm。 (4) 连墙件应位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同步搭设,严禁滞后设置。 (5) 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 于固锁状态。 (6) 脚手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5 的要求。 8. 加固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 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 4m8m;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 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搭接接长时,其长度不宜小于 60cm,搭接处应用两个扣件固定。 (2) 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设置,并形成水平闭合圈;脚手架高度超过 20m 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 隔 4 步设一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应设横向水平杆件,门架的内、外 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