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区学学生生资资助助政政策策明明白白卡卡 资助 类别 学段 资助 项目 资助对象 资助金 额 评审条件评审材料 国家 资助 学前 学前 教育 幼儿 资助 在公办幼儿园 和民办普惠性 幼儿园就读的 贫困家庭幼儿 每生每 学期500 元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含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 经退伍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 ;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前六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残疾学生及其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上要有班主任 签字); 外
2、地户籍在我区就读前六类学生需要 从学生资助网上把学生贫困信息截屏留 存。 第七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七类学生 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享受国家 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 难残疾人子女、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突 发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等。 国家 资助 小学 义务 教育 阶段 “一 补” 资助 小学在籍在校 贫困家庭寄宿 生 每生每 学期500 元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含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 经
3、退伍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 ;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前六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确认表(残疾学生及其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上要有班主任 签字); 外地户籍在我区就读学生前六类学生 需要从学生资助网上把学生贫困信息截 屏留存。 第七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第七类学生 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享受国家 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 难残疾人子女、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突 发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等。 小学在籍在校 贫困家庭非寄 宿生 (从201
4、9年秋季 学期开始执行) 每生每 学期250 元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子 女(不含城市低保、城镇低保);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人员;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 四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确认表(残疾学生及其他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上要有班主任签 字); 外地户籍在我区就读四类学生需要从 学生资助网上把学生贫困信息截屏留存 。 国家 资助 初中 义务 教育 阶段 “一 补” 资助 初中在籍在校 贫困家庭寄宿 生 每生每 学期625 元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子女; 经
5、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含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 经退伍军人事务局确认的烈士子女 ;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确认表(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确认表上要有班主任签字); 外地户籍在我区就读学生另提供:扶 贫部门出具的精准扶贫户证明;民政部 门出具的孤儿、农村低保、城市低保证 明;退伍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证 明;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明。 初中在籍在校 贫困家庭非寄 宿生 (从2019年秋季 学期开始执行) 每生每 学期 312.5元 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子 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人员; 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 难)。 四类学生必须填写襄州区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确认表(残疾学生及其他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上要有班主任签 字); 外地户籍在我区就读四类学生需要从 学生资助网上把学生贫困信息截屏留存 。 注:教育扶贫地方兜底政策从2021年春季不再执行。 襄州区教育局制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