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健康副校长工作制度 一、选聘范围和任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机构、乡镇卫 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从事卫生工作人员担任。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热心校园卫生工作,愿意 参与青少年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2.具有医学背景,有从事与学校卫生有关的工作经历,符合学校 副校长任职资格条件或同等条件, 熟悉学校卫生知识, 掌握专业技能, 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 具备一定的教育教 学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健康副校长”岗位 职责相关的
2、管理、指导工作。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 “健康副校长”主要职责: 协助校长督促和指导中小学、 幼儿园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学校卫生 工作;协助和指导学校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升学生健康生活观念;负责协调学校与 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的关系,促进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具体任务包括: 1.协助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 条例 ,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 “四落实” ,参与、指导、督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卫 生相关应急演练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应急 处置能力。 2.根据学校实
3、际情况,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指导学校开展有 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立以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班主任为辅 的卫生辅导员队伍,共同推进学校健康教育,用专业知识影响师生及 家长,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 3.落实“六个一” ,即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现场指导学校卫生工 作;每季度至少为学校全校师生上一次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期至少 参加一次学校行政例会,研究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课程设置、健康校 园建设、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等多方面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与教师、 学生和家长的座谈会或知识讲座; 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次工作计划和 工作总结;每年梳理一次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修改和完善。 4.
4、协调学校与医院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促进学校、医 院、社会三位一体卫生工作机制的完善。 5.及时发现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意 见和建议。 6.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卫 生等重点卫生工作的落实,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促使近 视率、患龋率、肥胖率检出的增长幅度得到抑制或逐步下降。 三、选聘程序 区卫健局负责从各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执法 监督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 员。区教育局组织学校按照就近原则,在区卫健局的推荐人选中聘任 “健康副校长” ,颁发聘任证书,并将聘用情况报区教育局、区卫健 局备案。 “健康副校长”采取选聘制,任期两年,可连续聘任。任期 内因工作变动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的,由学校、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 向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提出, 经会商研究后予以调整或重新选聘。 “健 康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健康副校长”工作任务 计入选派单位工作量,兼职不兼薪,实行非坐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