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课程代码:0322学年学季:2021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1 1、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1.甲的汽车和乙的备用轮胎 2.甲的羊和该羊生的小羊羔 3.甲的衣服和裤子 4.甲的船与船桨 2 2、小蒋、小阳和小冰三人分别出资,共同修建一栋三层楼房,在建楼前约定:三人分别居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所有权的归属未作约定。该楼房所有权应为(小蒋、小阳和小冰三人分别出资,共同修建一栋三层楼房,在建楼前约定:三人分别居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所有权的归属未作约定。该楼房所有权应为()。)。 1.建筑物区分所有 2.共同共有 3
2、.小蒋有所有权,小阳和小冰有使用权 4.按份共有 3 3、甲在旅馆休息时被持刀匪徒进房间砍伤,后查明旅馆保安常不在岗,甲受伤时保安也在和人聊天,旅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甲的损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甲在旅馆休息时被持刀匪徒进房间砍伤,后查明旅馆保安常不在岗,甲受伤时保安也在和人聊天,旅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于甲的损失,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只由匪徒承担赔偿责任 2.由匪徒承担侵权责任,旅馆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旅馆与匪徒各承担一半责任 4.旅馆应与匪徒承担连带责任 4 4、甲收藏的名家画作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将其重新装裱后,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送给
3、了丙。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甲收藏的名家画作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将其重新装裱后,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送给了丙。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1.丙因善意取得名画的所有权 2.名画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3.名画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4.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名画的所有权 5 5、甲找乙借款,将自己的古董花瓶出质给乙,并签订了合同,后甲未将该花瓶按时交付给乙,却将该花瓶卖与了丙,引发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甲找乙借款,将自己的古董花瓶出质给乙,并签订了合同,后甲未将该花瓶按时交付给乙,却将该花瓶卖与了丙,引发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4、)。)。 1.丙能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花瓶 2.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未生效 3.丙能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4.丙不能取得该花瓶的所有权,因为该花瓶已质押给了乙 6 6、 乙在火车候车室有事外出乙在火车候车室有事外出, 让邻座的甲帮忙看电脑让邻座的甲帮忙看电脑, 后甲亦有事外出后甲亦有事外出, 联系不上乙联系不上乙, 即将乙的电脑存放在车站行李寄存处即将乙的电脑存放在车站行李寄存处, 后乙取电脑时认为寄存费过高拒绝支付后乙取电脑时认为寄存费过高拒绝支付, 寄存处不归还电脑要求乙支付寄存费寄存处不归还电脑要求乙支付寄存费, 寄存处行使的权利为寄存处行使的
5、权利为 () 。 1.留置权 2.质权 3.所有权 4.抵押权 7 7、甲向乙订购、甲向乙订购 9 9 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万元货物,双方约定: “乙收到甲的乙收到甲的 3 3 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 2400024000 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定金合同生效,定金数额为 24000 元 2.定金合同生效,定金数额为 18000 元 3.定金合同不成立 4.定金合同生效,定金数额为 3 万元 8 8、小唐和小刘结婚后,小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6、、小唐和小刘结婚后,小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或者终止妊娠后()或者终止妊娠后(),小刘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小唐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小刘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小唐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1.1 年内 6 个月内 2.6 个月内 1 年内 3.6 个月内 6 个月内 4.1 年内 1 年内 9 9、红星小区旁新建造纸厂,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造纸厂搬迁,他们行使的是(、红星小区旁新建造纸厂,小区居民对此提出强烈抗议,要求造纸厂搬迁,他们行使的是()。)。 1.所有权 2.地役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相邻权 1010
7、、甲想从乙处购买二手手机,因携带钱款不够,与乙约定,付四成价款后,手机先拿回家,明日来付全款。为了更好使用,甲在回家途中将手机拿到丙维修部更换零件,当晚甲在使用此手机时,因在丙处更换的零件出现故障,手、甲想从乙处购买二手手机,因携带钱款不够,与乙约定,付四成价款后,手机先拿回家,明日来付全款。为了更好使用,甲在回家途中将手机拿到丙维修部更换零件,当晚甲在使用此手机时,因在丙处更换的零件出现故障,手 机毁损,后查明损害是维修部工作人员丁私下使用劣质零件赚取差价所致,下列说法中正确是(机毁损,后查明损害是维修部工作人员丁私下使用劣质零件赚取差价所致,下列说法中正确是()。)。 1.甲取得该手机所有
8、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2.甲不能向丙维修部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未付完手机全款,不是该电脑的所有权人 3.甲不能向手机维修部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只能要求维修部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因为钱款未付完 1111、甲在经过某楼房时被、甲在经过某楼房时被 2 2 楼老刘家掉落的花瓶砸伤,向老刘诉请损害赔偿。甲不需举证证明的是(楼老刘家掉落的花瓶砸伤,向老刘诉请损害赔偿。甲不需举证证明的是()。)。 1.侵权事实 2.老刘的过错 3.自己所受的损失 4.侵权事实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1212、王某与李某共有一套房屋,但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将该房产卖给第三人程某,李某
9、发现后到登记机构办理了异议登记,李某应该在(、王某与李某共有一套房屋,但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王某将该房产卖给第三人程某,李某发现后到登记机构办理了异议登记,李某应该在()内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才不会失效。)内提起诉讼,异议登记才不会失效。 1.提出异议登记申请之日起 30 日 2.提出异议登记申请之日起 15 日 3.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 4.异议登记之日起 30 日 1313、甲向乙借款、甲向乙借款 100100 万元,丙丁二人在借据上签署着:万元,丙丁二人在借据上签署着:“保证人:丙、丁保证人:丙、丁”,未约定保证份额,因此,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份额,因此,债权人()。)。 1.只有在丙
10、、丁协议好份额后才能按份额要求二人承担责任 2.可请求丙、丁任何一人承担 100 万元保证责任 3.只可请求丙、丁各承担 50 万元 4.可与丙、丁一起协商好份额后方可按协议承担责任 1414、甲同意借乙甲同意借乙 1010 万元种植果树万元种植果树,丙是保证人丙是保证人,二人约定如乙将钱挪作他用二人约定如乙将钱挪作他用,甲有权解除合同甲有权解除合同,后乙用这些借款去买房后乙用这些借款去买房,甲在借出甲在借出 4 4 万元后万元后,发现乙的行为发现乙的行为,解除了合同并要求乙归还借款解除了合同并要求乙归还借款,乙无钱还款乙无钱还款,甲欲让丙承担保证责任甲欲让丙承担保证责任,下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11、(列说法正确的是()。)。 1.丙应承担 10 万元保证责任 2.丙应承担 4 万元保证责任 3.由于主合同解除,丙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4.丙应承担 6 万元保证责任 1515、甲到个体工商户乙处购买电脑,谈好价格后,甲请求乙交付电脑,乙请求甲支付货款,甲和乙行使的民事权利分别是、甲到个体工商户乙处购买电脑,谈好价格后,甲请求乙交付电脑,乙请求甲支付货款,甲和乙行使的民事权利分别是( () )。 1.物权、物权 2.物权 债权 3.债权、债权 4.债权、物权 1616、甲的手机遗失,被乙捡到卖给了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甲的手机遗失,被乙捡到卖给了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1.甲有权向乙请
12、求损害赔偿 2.如果丙从有经营资格的正规二手市场购得该手机,甲要求丙返还时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己购 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3.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所有权,在任何情况下,甲均无权索要 4.甲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 2 年内要求丙返还手机 1717、甲在乙的房屋上方架设裸露电线方便自己使用,乙认为有危险请求甲将电线移走,但甲认为乙房屋上方是空气,并非为乙所有,自己架设在空气中,且并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拒绝移走,此纠纷(、甲在乙的房屋上方架设裸露电线方便自己使用,乙认为有危险请求甲将电线移走,但甲认为乙房屋上方是空气,并非为乙所有,自己架设在空气中,且并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拒绝移走,此
13、纠纷() 1.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2.乙有排除妨害请求权 3.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4.乙的请求权不能得到支持 1818、小金与小杨约定,小金租赁小杨的房屋、小金与小杨约定,小金租赁小杨的房屋 3030 年,租赁期间,小金将房屋加高了一层,导致邻居小兵的房屋采光通风遭受严重影响。对此,小兵(年,租赁期间,小金将房屋加高了一层,导致邻居小兵的房屋采光通风遭受严重影响。对此,小兵()。)。 1.可以侵害相邻权为由要求小金或者小杨拆除加高部分 2.仅能以侵害相邻权为由要求小金拆除加高部分 3.可以侵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由要求小杨拆除加高部分 4.无权要求小杨拆除加高部分,因为将房屋加高系小
14、金所为 1919、甲、乙签订了水果购销合同,甲将水果运送至乙处,乙无故拒收,甲只得将货物交当地公证机关,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甲、乙签订了水果购销合同,甲将水果运送至乙处,乙无故拒收,甲只得将货物交当地公证机关,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 () )。 1.E. 免除 2.抵销 3.提存 4.混同 判断题判断题 2020、甲向乙借款,丙以自己的轿车为甲乙借款提供了抵押,并登记,丁为保证人,债务到期后甲无法还款,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乙只能先就丙的轿车实现债权,无法清偿时才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甲向乙借款,丙以自己的轿车为甲乙借款提供了抵押,并登记,丁为保证人,债务到期后甲无法还款,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乙
15、只能先就丙的轿车实现债权,无法清偿时才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 1.A. 2.B. 2121、甲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自己的人体器官,甲死亡后,其任何近亲属都可以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甲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自己的人体器官,甲死亡后,其任何近亲属都可以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1.A. 2.B. 222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为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为:(1 1)权利性质不同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所有权权能的体现相邻权是所有权权能的体现,地役权是他物权地役权是他物权;(2 2)产生的根据与限度不同产生的根据与限度不同。相邻关系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的直接
16、规定产生,地役权是根据协议产生地役权是根据协议产生;(3 3)调整范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相邻关系发生相邻关系发生 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而地役权无此限制;(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而地役权无此限制;(4 4)有无对价不同。()有无对价不同。(5 5)期限不同。地役权通过合同,可设定期限,相邻关系一般无固定期限。)期限不同。地役权通过合同,可设定期限,相邻关系一般无固定期限。 1.A. 2.B. 2323、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可以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个人信息等,任何行为均不承担民事责任。、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可以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个人信息等,任何行为均不承
17、担民事责任。 1.A. 2.B. 242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 当补偿。当补偿。 1.A. 2.B. 2525、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谎称
18、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 人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解除合同。人接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解除合同。 1.A. 2.B. 262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举证证明尽到监护职责,
19、可减轻其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监护人举证证明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其赔偿责任。 1.A. 2.B. 2727、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1.A. 2.B. 2828、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606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
20、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3030 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 请。请。 1.A. 2.B. 2929、因运输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受损害人只能要求运输者赔偿。、因运输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受损害人只能要求运输者赔偿。 1.A. 2.B. 3030、民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21、从而在民法上导致多重请求权存在,允许受害人进行选择,但不能同时实现。、民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从而在民法上导致多重请求权存在,允许受害人进行选择,但不能同时实现。 1.A. 2.B. 3131、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物业服务企业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物业服务企业决定。 1.A. 2.B. 3232、张三将柴草堆放在李四家旁边,王五(、张三将柴草堆放在李四家旁边,王五(5 5 岁)玩鞭炮时将鞭炮扔到柴草上引发大火,烧毁李四家房屋,对李四的损害,张三应与王五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岁)玩
22、鞭炮时将鞭炮扔到柴草上引发大火,烧毁李四家房屋,对李四的损害,张三应与王五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A. 2.B. 3333、违约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1.A. 2.B. 3434、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双方任何时候都无需分担损失。、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双方任何时候都无需分担损失。 1.A. 2.B. 3535、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
23、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6 个月。个月。 1.A. 2.B. 3636、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A. 2.B. 3737、甲被乙殴打死亡,甲未婚且无子女,父母已经死亡,甲的表弟有权依法请求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4、、甲被乙殴打死亡,甲未婚且无子女,父母已经死亡,甲的表弟有权依法请求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A. 2.B. 3838、甲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购买时未经登记,但其仍取得物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甲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购买时未经登记,但其仍取得物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1.A. 2.B. 3939、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A.
25、2.B. 4040、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在登记机构登记时生效。、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在登记机构登记时生效。 1.A. 2.B. 4141、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但不能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但不能要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1.A. 2.B. 4242、甲让乙在汽车到站前叫醒自己,乙忘记,甲开会迟到,乙和甲之间产生了违约之债。、甲让
26、乙在汽车到站前叫醒自己,乙忘记,甲开会迟到,乙和甲之间产生了违约之债。 1.A. 2.B. 4343、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当事人缔结合同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基于这样,使当事人遭受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缔约过失责任缔约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当事人缔结合同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基于这样,使当事人遭受损害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1.A. 2.B. 4444、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权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7、。、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权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权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1.A. 2.B. 4545、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 1.A. 2.B. 4646、预告登记,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的目的,按照
28、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的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 1.A. 2.B. 4747、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时间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时。 1.A. 2.B. 4848、因甲的违约行为,损害乙人格权并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乙选择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甲的违约行为,损害乙人格权并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乙选择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的,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A. 2.B. 4949、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自土地承包
29、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1.A. 2.B. 5050、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人与行为人一定承担连带责任。、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教唆人与行为人一定承担连带责任。 1.A. 2.B. 5151、物权公信原则,是指对于通过法定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与登记权利人进行了交易,对这种依赖法律就应当予以保护。、物权公信原则,是指对于通过法定公示方法所公示出来的权利状态,相对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为真实的权利状态,并与登记权利人进行了交易,对这种依赖法律就应当予以保护。 1.A. 2.B. 5252、地役权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地役权是指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第三人。 1.A. 2.B. 5353、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