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安全技术交底 表格编号 CSCEC-NNDT-B10326 施工单位中建五局编 号 工程名称长沙轨道交通4号线一标第六项目经理部工 种 施工部位临边作业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内容: 1.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周边、墩台顶、桥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施工电梯、脚手爬梯与建筑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以及公路、乡村道路边施工 的基坑等,除设置防护设施外,夜间应设置警示灯。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 应保证稳固可靠。 临边防护栏杆的搭设 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栏杆应由上、 下两道横杆及立柱组成, 上杆离下平面高度为 1.0 1.2m,下杆离下平面高度为 0.50.6m。坡度较大的作业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 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下于 18cm 挡脚板。 除 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立柱。 (2)防护栏杆立柱应固定牢靠。 被交底人:交底人:安全员: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 注:被交底人数量较多如正面签字有困难,可在交底书反面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