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 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3、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 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4、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 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 2m 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给排水等管道 1m 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
2、员监护下采取人 工开挖。 5、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 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 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 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7、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 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8、槽、坑、沟边 1m 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1.5m。槽、坑、
3、 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开挖深度超过 2m 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 身栏杆,并挂设安全密目网。 9、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m。严禁掏洞、挖空底脚 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10、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 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11、 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 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 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 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 半砖分开传递
4、,严禁抛掷传递。 13、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 少于 2m,下坡时不得少于 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 猛推和撒把倒料。 14、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 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 30cm 为宜。 15、用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砖夹、灰盆、料 斗;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并有防滑落措施。 16、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 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帮的侧面, 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17、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 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 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