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2004修订)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广东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广东省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学校实验性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关于加强学校实验性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粤环粤环2003235号号 ) 2005年年7月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月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 知知 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物名录 第二条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 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
2、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 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 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 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 行制定和公布。 实验室危险废物 900-047-49 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 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下面将详细讲述 其分类原则及收集方法) 实验室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锐器(回 收后自行送医院医疗垃圾站) 实验室危险生物废物(动物尸体送实验 教学楼动物尸体回收点。血液、生物培 养液等须经消毒后处理。) 实验室化学危险废物 分类与收集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
3、类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有机废液类: (1)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松节 油润滑油等. (2)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 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氯甲烷 四氯碳;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3)非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 剂不含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或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 2.无机废液类无机废液类: (1)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 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2)含其他盐类废液 (3)废酸液 (4)废碱液 剧毒类废液: (1)含汞废液 (2)含
4、砷废液 (3)含氰废液 (4)含镉废液 化学废液简易鉴定分类原则 实验室化学废液 是否有机溶剂 是否含氰 是否含汞 是否含砷 是否含镉 有机溶剂 含其它盐类废液 是否含氯 非卤素类有机溶剂 是否无机酸碱 卤素类有机溶剂 含氰废液含氰废液 含汞废液含汞废液 含镉废液含镉废液 含砷废液含砷废液 碱性废液 酸性废液 YES NO 是否含乙腈 含腈类有机物含腈类有机物 二、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指定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 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 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 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 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尤其是收集基准
5、及检测方法:(尤其是 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1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有机物质。 2.酸性物质。 3.金属。 4.过氧化物。 5.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碱性物质。 2.金属。 3.有机物质。 4.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氰化物、硫化 物等。 5.还原剂。 6.氧化剂。 7.爆炸物。 8.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9.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
6、之物质。 (3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有机溶剂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酸、碱性物质。 2.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酸 盐。 3.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氯有机溶剂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酸、碱性物质。 2.强氧化剂。 3.碱金属如钠、钾。 4.亚硫酸二甲酰。 5.塑料、橡胶、涂装。 6.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 5)COD COD (含铬)废液收集基准(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COD检验废液
7、。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有机物质。 2.碱性物质。 3.金属、金属盐。 4.还原剂。 5.磷。 6.蚁酸盐、硫酸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 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 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7.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 6)重金属系(镉)废液收集基准)重金属系(镉)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有机物质。 2.强酸。 3.金属、金属盐。 4.还原剂。 5.磷 6.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氰化物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
8、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酸性物质。 2.有机物质。 3.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物及氯 酸物。 4.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 成分。 5.二氧化碳。 6.常温下析出之结晶、橡胶、皮革屑、碎布、金属 片等。 7.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1.有机物质。 2.碱性物质。 3.钾、钠、镁、锑、砷、硼砂、铜、铁、铅。 4.蚁酸盐、硫酸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 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 碱盐、石灰水、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5.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
9、之物质。 废液容器须贴上专用的标签纸,及填写清楚标签纸 上的内容;明确每个收集桶是用于收集哪种类别的废 液。 过期试剂、药剂、浓度过高或反应性剧烈的母液等 不得倒入收集容器内,应以连原包装物一起收集进 行处理;分类包装时就注意以下几点: (1)漂白粉和无机氧化剂的亚 硝酸盐、亚氯酸盐、次亚氯酸盐 不得与其他氧化剂混合存放。 (2)硝酸盐不得与硫酸、氯磺 酸、发烟硫酸混合存放,无机氧 化剂与硝酸、发烟硫酸、氯磺酸 均不得混合存放。 (3)氧化剂不得与松软的粉状 可燃物混合存放。 (4)遇水燃烧物不得与含水的 液体物质混合存放。 (5)无机剧毒物及有机剧毒物 中的氰化物不得与酸性腐蚀物 质混合存放
10、。 (6)氨基树脂与氟、氯、溴、 碘及酸类不能混合存放。 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 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 切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 三、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三、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 1.容器标示(无标签不回收无标签不回收) 容器标示所使用之标签应贴于贮存容 器之桶身上,且黏贴位置应明显使相关 人员易于辨识标签上所记载之内容。以 利废液之分类收集、贮存及后续处理处 置。 此外,标签上之记录数据至少应包括 下列几项:废液名称、废液特性之标志、 产生单位、贮存期间、贮存数量。 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标签(样本) 实验室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 废物类别: 毛重(kg): 主要成分: 主要危害性: 启用时间: *废旧试剂需要提供包装箱内试剂清单 2.标签等记录管理 每个院室配备专人管理,进行废液收集、 转移登记。 登记本内应写明每次到入桶内的废液的 成分量。 四、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 废试剂(液)存放时,瓶 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 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 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 集,并标识清楚,注明含量。 2.各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 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 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 良好,确保废试剂(液)无渗漏。箱内 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 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
12、应标明 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保证与 提供给的清单相符。实验室废试剂(液) 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 以外的废试剂(液)。 3.各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 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 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 (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保 证不含放射性、爆炸性、传染 性、多氯联苯、二恶英类物质。 五、为节约实验废物处理费用,五、为节约实验废物处理费用, 请实验室遵循以下原则:请实验室遵循以下原则: 1不将无毒无害的化学废物当 作危险化学废物处理; 2尽可能对大量使用的有机溶 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 3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 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 学试剂,能利用化学反应进行 解毒或降毒处理的尽量进行无 害化处理; 5对多余的、旧的但尚可使 用的试剂尽量不当作危险废物 处理,应与其它实验室进行有 偿或无偿转让。 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请注意分类回收实验室危险废 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