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职工岗前岗前培训培训制度制度为使新职工尽快适应医院工作环境,了解医院,熟悉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更快更好地胜岗位工作,特制定医院职工岗前培训制度.一、凡我院新聘任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位培训,未参加岗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人事科根据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新聘员工岗位类别、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并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三、岗前培训一般采取集中培训方式,时间至少一至二周.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1、人事科负责培训医
2、院概况、劳动纪律要求、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待遇等。2、党群办负责培训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等。3、医务科负责培训医疗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法律法规等。4、护理部负责培训护理核心制度及质量安全管理。5、质控办负责培训病历质量和医院等级评审等。6、感控办负责培训院感防控知识、职业安全防护等。7、社保科负责培训社保政策等。8、药剂科负责培训处方管理、合理用药等。9、信息科负责培训信息化软件、设施操作。10、后勤科负责培训医院公共设施、后勤物业管理等。11、水电中心负责培训医院水、电、热、气、电梯设施设备注意事项。12、保卫科负责培训医院消防安全、安保管理等。13、公卫科负责培训控烟、健康教育、公卫管理等.14、其他未涵盖内容,由人事科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四、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五、培训后,人事科对岗前培训的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六、培训结束后,所有新员工撰写培训心得体会及今后工作打算交人事科存档.七、 特殊原因未参加集中培训的新上岗职工,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自学,由各相关负责科室在试用期结束后作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合格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