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为全面提高学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 梁红艳 副总指挥: 唐艳霞 成 员: 毛娟 李晓敏 杨江涛 杜红霞 现场指挥部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 提出处置意见。 2.执行总指挥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置。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
2、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 5.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二、学校(幼儿园)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流程和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中心学校、区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
3、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区教育文体局和区政府。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6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应当纳入教师培训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