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地方海事局.2(一)安全生产法与行业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一)安全生产法与行业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1.港口法港口法2.航道法航道法3.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4.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31.1.法律层级(位阶)法律层级(位阶)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42.2.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
2、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以下统称生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5结论结论u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属于一般法,是安
3、全生产活动的属于一般法,是安全生产活动的“母法母法”。 关于水路运关于水路运输、船舶管理、港口管理以及其他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输、船舶管理、港口管理以及其他与生产安全密切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了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规章制度,共同构成了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u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属于法律具有较高的法律位阶,与属于法律具有较高的法律位阶,与港口法港口法、航道航道法法同属于法律,处于同一法律位阶,是一般法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同属于法律,处于同一法律位阶,是一般法于特别法之间的关系,适用规则适用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而行业行政特别法
4、优于一般法,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而行业行政法规如法规如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因等,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二条的规定,其特殊规定也优先适用。第二条的规定,其特殊规定也优先适用。行业法律法规有规定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行业法律法规有规定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6(二)安全生产法的责任形式(二)安全生产法的责任形式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种: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71.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指责任主体
5、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由有关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一种法律责任。第九十四条规定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部门决定;决定;予以关闭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照治
6、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责任在追究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
7、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种。.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九条: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8、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是法定的交通运
9、输行业安全生交通运输部门是法定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其所属的执法管理机构,根产的监管部门。其所属的执法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在各自行业里承担行业监管据法律法规授权在各自行业里承担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部门职责。.92.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造成民事损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追究是为照民事法律强制其进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的追究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受到民事损害时享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受到民事损害时享有获得民事赔偿
10、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发包或者出租给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者个人的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出租方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103.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给予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依法处以剥夺犯罪分子人身关依照刑事法律给予刑罚的一种法律责任。依法处以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是三种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为了制裁严重的安全生产违自由的刑罚,是三种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为了制裁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刑事责任。法犯罪分子,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刑事责任。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
12、故罪、劳动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11(三)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三)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1.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
13、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12(四)(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4.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13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14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20182018年年6 6月月292
14、9日日2121时湖南境内京港澳高速潭耒段,一辆河南籍时湖南境内京港澳高速潭耒段,一辆河南籍大客车越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河南籍罐车发生碰撞两车侧翻。大客车越过中央护栏与对面河南籍罐车发生碰撞两车侧翻。到到6 6月月3030日日8 8时,已造成时,已造成1717人死亡,人死亡,1313人受伤。人受伤。20182018年年6 6月月2828日日2 2时许,一辆安徽籍货车与一辆河南籍油罐车发时许,一辆安徽籍货车与一辆河南籍油罐车发生碰撞,油罐车油料泄露后引燃道路右侧民房,火灾造成生碰撞,油罐车油料泄露后引燃道路右侧民房,火灾造成8 8人死人死亡(现场亡(现场2 2人,民房内人,民房内6 6人),人),4
15、4人受伤。人受伤。20172017年年8 8月月1010日日2323时时3434分,洛阳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车,分,洛阳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时发生事故,造成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时发生事故,造成3636人死亡,人死亡,1313人受人受伤伤。.15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近年来我省部分省际运输船舶受利益驱使,违规参与海上运近年来我省部分省际运输船舶受利益驱使,违规参与海上运输,先后发生了输,先后发生了“江海之星江海之星2 2号号”“豫信货豫信货1339613396”“龙汇达龙汇达69996999”三艘船舶沉没。三艘船舶沉没。20142014年以来,我省共有年以来,我省共
16、有4646艘次船舶在部海事艘次船舶在部海事局内河船舶参与海上治理联动平台内被通报。局内河船舶参与海上治理联动平台内被通报。20182018年以来,年以来,有有2828艘船舶因参与海上运输被沿海直属海事局查处并通报至艘船舶因参与海上运输被沿海直属海事局查处并通报至我省,其中有部分案例被作为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治理典我省,其中有部分案例被作为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治理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型案例在社会上广泛宣传。.16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脆弱期脆弱期爬坡期爬坡期过坎期过坎期2013.6.62013.6.6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17、为代价。2013.7.182013.7.18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三个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双责”2013.11.24 2013.11.24 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到位,确
18、保安全生产。.17落实落实“三个必须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一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二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有关部
19、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三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
20、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展,制定本法。,制定本法。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定本法。新旧.19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强化和落实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产经营单位的
21、主体责任,建立,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新旧.20(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的总体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22、,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急救援中“保财产保财产”还是还是“保人命保人命”问题问题。.21(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确立确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十二字方针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23、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上医治未病,中(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综合治理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2(三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24、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25、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23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管理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
26、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供技术服务。新旧生产经验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能否免除?生产经验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能否免除?.24工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27、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25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6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
28、全生产保障(一)安全生产条件(一)安全生产条件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新增17条,其中有9条直接关联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全法114条,其中71条直接关联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27(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29、(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事故隐患;(五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
30、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8及时救助义务及时救助义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职守。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 单
31、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29责任条款责任条款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32、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停业整顿)罚款,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
33、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0基本概念基本概念l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34、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l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者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是指危害或者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l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辨是指依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
35、施或者场所(包括场所和设施)。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包括场所和设施)。 l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责任条款责任条款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
36、分之三十的罚款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32等级等级依据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493号)号)(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依据依据水上交通该事故统计办水上交通
37、该事故统计办法法(交通运输部令(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年第第15号)号)特别特别重大重大事故事故造成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人以上死亡;或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人以上重伤;或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死亡(含失踪)死亡(含失踪)+或者或者船舶溢船舶溢油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重大重大事故事故造成造成10人以上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人以下死亡;或者或者50人以上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人以下重伤;或者或者5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济损失的事故死亡(含失踪)死亡(含失踪)+或者或者船舶溢船舶溢油油500吨以上
38、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域污染的较大较大事故事故造成造成3人以上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人以下死亡;或者或者10人以上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人以下重伤;或者或者1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死亡(含失踪)死亡(含失踪)+或者船舶溢或者船舶溢油油100吨以上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域污染的一般事一般事故故造成造成3人以下死亡人以下死亡;或者或者10人以下重伤人以下重伤;或者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故。死亡含失踪,死亡含失踪,或者船舶溢油或者船舶溢油1吨以上吨以上100吨以下致
39、水域污染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的,或者1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0万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小事故小事故无无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33(三)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新增)(新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
40、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4(四)安全生产费用(四)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专门用于改善安
41、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35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提取:(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1%提取;提取;(二)客运业
42、务、管道运输、(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1.5%提取。提取。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出(不含“三同时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
43、出;出;(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控和整改支出;.36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
44、评价)、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7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
45、人或者个人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 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
46、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38(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
47、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
48、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注重痕迹化管理)(注重痕迹化管理).39(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
49、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门确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50、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内河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特殊培训合格证)(内河客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特殊培训合格证).40责任责任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万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