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及细则一、资格与条件(一)基本条件:必须满足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参照人社发【2016】13号文件附件1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若有职评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二)附加条件任现职一个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1)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2)评审当年,患病等原因,连续2个月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不含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3)评审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旷课3节以上的。(4)不服从组织分配,“挑活”、“砍活”、无理取闹的。(5)工作量达不到如下标准的不得参评:中学:语数外教师每周不少于10节,理化
2、政史教师每周不少于11节,其他教师每周不少于12节,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按有关规定执行。小学:语数外教师每周不少于12节,其他学科教师每周不少于14节,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量按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要求由各校负责提供依据,由职称评审小组审核。二、评审方式:1、成立评审小组(人员根据情况调整)组长:副组长:成员:2、公示分配指标。3、按规定时间,参评教师提供材料(不按时提供资料的视为弃权),评审小组按评分细则公平公正评审。4、公示评审结果。三、其他方面:1、本年度经中心校评审后提出条件不充分,但本人迫切要求上报,未通过上级评审组评审,而被教育局、人社局审核不合格而退档的,则隔1年才能申报。2、在市评审未通
3、过的按上级要求延期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3年内不得申报。4、近三年内退休且具备评审资格,则优先评审。5、本方案适用于指标紧张时使用,解释由评审小组负责,于2019年4月开始执行。附件:评分细则(赋分项目及分值)1、学历:小学以中师为基础,中学以专科为基础,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2、教龄:每年加1分。3、职称:具备现任职务资格后(以任职资格证为准)每年加2分。4、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骨干教师:省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县级加5分。(此项不受时间限制)5、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以具备现任职务资格后成绩为准):类别获奖级别、等次及赋分标准国 家省市县镇一等奖二等
4、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参赛876654432210.510.5说课做课类1512101210886453221论文教案课件等87665443221课题结题151285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8653发表类86421、学生参赛类:必须是本校学生参加,分两种情况,一是考生在考场进行的,二是考生在考场以外进行,并且必须是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如果组织带有商业性质的,组织方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或颍上县教育网没有通知参加及公布比赛结果的,不予加分;辅导奖的等次按学生等次认定,学生获奖但没有获奖等次的,辅导老师认定为三等
5、奖,辅导教师要提供证书,没有提供证书的不予加分。(老师在一年中多次辅导学生参赛每年取最高奖次加一次分,学生也不累计计算;参加创新大赛获奖的双倍加分。)2、论文、教案、课件评选类:任期内不在同年可以累计,但论文、教案、课件每年只取一个最高分,所有获奖作品必须是教育部门组织评定的,其他的不计分。课题结题必须提供课题研究主管部门提供的结题验收证明或证书;立项及阶段性成果有相应级别负责部门提供证明或证书(成果以获奖论文为依据,但不重复计分)。3、发表类:必须是发表在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并且报刊杂志的主办单位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省级主要为教育科研、教育等,市级为阜阳教育等,县级为颍上教研、颍上陶研等,
6、每年只取一个最高分,如果有关课题的论文已作为研究成果的不能累计加分(特殊情况请专家认定或知网查询)。4说课、作课一年内有多次获奖的,只取一个最高分,但两样分不可累计计算。5、近三年小学镇质量检测获每学期按方案获一次年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同学年度按最高加一次分,三年可以累加)。6、初中质量检测按一个轮回中考给予加分,所带学科平均分等于全县平均分,加5分,每高一分加1分。没参加的中考的科目由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决定(或参照任期内校际间联考平均分等于外校加3分,高于外校加分5分)。9、表彰类: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镇级加1分;(注:证书应是教育及行政部门颁发,且县人民政府表彰和县教育局表彰视为同一等级表彰,以此类推;镇政府表彰为镇级表彰,中心学校表彰不加分);教师参加各级培训获得的优秀学员不计分数(任期内取一个最高级别加分)。10、班主任等工作:职称任期内,在各自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加1分,任中层领导职务(部门正副职)每年加1.5分、校长(副校长)每年加2分,若担任上述多种职务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上述职务证明有各校负责提供。11、集体获奖:任期内班级获奖的班主任、教研组获奖的负责人等,参照论文、教案、课件等加分标准,加相应等次的分,成员加一半分。12、支教:每年由中心校确定支教学校,每支教满一年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