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 -诊疗和随访诊疗和随访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congenital syphilis)(congenital syphilis)CS是孕妇梅毒螺旋体(TP)由胎盘垂直传播所致感染性疾病CS发病率与人群中孕妇梅毒发病率相平行近十年来CS发病率不断上升:中国发病率1991年-0.01/10万活产数1997年-0.53/10万活产数2007年-50.30/10万活产数2008年-5676/10万活产数 CS传播途径TP血源性垂直传播 经过胎盘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发生胎儿梅毒感染,累及胎儿各器官(肝脾、胰、心脏、骨、角膜、视网膜、脑) 感染胎盘发生动脉内膜炎,形成多处梗死灶,导致
2、胎盘功能严重障碍,造成流产、死胎、死产。一般发生在妊娠16-18周,也可引起新生儿死亡及CS。 妊娠期任何时期均可发生 胎儿的感染与母亲病程及妊娠期是否治疗有关 未治疗的原发性梅毒孕妇的胎传率70-100% 二期梅毒孕妇的胎传率90% 三期梅毒孕妇的胎传率30% 新生儿还可因产时接触母亲活动性皮损感染。CS的诊断治疗标准及规范 卫生部行业标准梅毒诊断标准(WS 268 2007) 中国CDC性病控制中心性病诊疗指南(2007) 中国CDC 性病控制中心全国性传播疾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 美国CDC CS修订诊断标准(2006) WHO梅毒修订诊断标准(2003) CS的诊断-确诊病例1.
3、生母为梅毒患者或感染者, 经实验室诊断病例;2.临床表现 2岁发病的早期CS类似于二期梅毒表现:发育不良, 皮肤损害常为水疱大疱、红斑、丘疹;梅毒性鼻炎及喉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肝脾肿大及贫血等 2岁发病的晚期CS类似于三期梅毒的表现:炎症性损害如间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鼻或腭树胶肿、克勒顿关节和胫骨骨膜炎等或标记性损害如 前额圆凸、马鞍鼻、佩刀胫、锁胸关节骨质肥厚、锯状齿和口周围皮肤放射状皲裂纹等 胎传隐性梅毒可无症状(2岁者为早期胎传隐性梅毒, 2岁者为晚期胎传隐性梅毒)3.实验室检查: 皮肤损害或胎盘检查TP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阳性(确诊实验) 非TP抗原血清学实验
4、阳性(筛查实验)-快速血浆反应素实验(RPR)/甲苯胺红布加热血清实验(TRUST)阳性,且抗体滴度生母4倍 TP抗原血清学实验阳性(确诊实验)-TP乳清凝集实验(TPPA)/TP血细胞凝集实验(TPHA)阳性 性病研究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 非TP抗原血清学检查-RPR、VDRL和TRUST 原理:TP侵入组织后,组织中的磷脂可黏附在TP上,形成复合抗原,此种抗原可刺激机体产生抗磷脂的自身免疫抗体, 称为反应素。 意义:临床梅毒的初筛方法, 并作为观察疗效、判断是否复发及再感染的指标 注意:VDRL是唯一推荐用于检测脑脊液反应素的实验,对诊断神经梅毒具有重要价抗体含量过高时,RPR 易出
5、现假阴性反应,对潜伏期梅毒和神经梅毒不敏感TRUST检出率和重复性强于RPR,目前较为常用。由于抗磷脂抗体(IgG)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胎儿未受感染,抗体滴度会在3:1 左右, 并自行下降;若滴度持续上升则提示胎儿感染。两次非TP抗原血清学检查抗体滴度变化4倍(如从1:16降至1:4或从1:8升至1:32)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为了排除非TP抗原血清学实验的假阳性, 所有的非TP抗原血清学实验阳性标本必须用特异性TP实验进行确诊。3.实验室检查: 皮肤损害或胎盘检查TP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阳性(确诊实验) 非TP抗原血清学实验阳性(筛查实验)-RPR/TRUST阳性,且抗体滴度生母4倍 TP抗原
6、血清学实验阳性(确诊实验)-TPPA/TPHA阳性 荧光TP抗体吸收实验(FTA-ABS)和ELISA *注意:对大多数患者, 不论其治疗与否或疾病活动性如何, 一旦TP抗原血清学 检查阳性, 其终生都将阳性 TP抗体可被动转移给婴儿,且能维持到15月龄。若18月龄时TP血清学实 验呈阳性,则可诊断为CSCS的诊断-疑似病例 1.生母为梅毒患者或感染者, 2.临床表现: 3.未行确诊实验 不诊断为CS以下情况不诊断CS: 1.生母曾有TP感染, 经过规范的长效青霉素治疗,2.RPR/TRUST阳性, 滴度1:4; 1.生母RPR/TRUST阳性,滴度1:4, TPPA/TPHA阳性, 2.婴儿
7、没有任何症状与体征。 CS治疗依据: 母亲确诊患有梅毒; 母亲梅毒治疗情况; 婴儿的临床、实验室及X线检查是否有梅毒表现; 比较母亲(分娩时)和婴儿由同一实验室和同一种方法所做的非TP抗原血清学抗体滴度差异。 参照美国CDC CS修订诊断标准(2006)进行处理。CS的治疗 已证实或高度怀疑的CS体格检查异常, 符合CS; 非TP血清学抗体(RPR TRUST VDRL)比母亲高4倍;取体液行暗视野显微镜或荧光抗体实验结果阳性。 推荐实验室检查: 脑脊液做VDRL, 细胞计数和蛋白定量; 全血细胞计数、分类及血小板计数;其他检查:如长骨、胸部X 线片, 肝功能, 脑部超声, 眼科和脑干听觉诱发
8、电位检查。 推荐治疗方案: 青霉素:10万-15万U.kg-1.d-1(或5万U.kg-1.does),静脉给药, 出生后前7d每12h 1次,以后则每8h 1次, 总疗程为10 d; 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次5万U.kg-1, 肌内注射,每日1次,共10d 注意:如果在疗程中漏治达1d以上, 应重新开始整个疗程。 应用其他抗生素尚无足够的资料证明确切疗效;需要密切随访以评价疗效。CS的治疗 婴儿体检正常,非TP血清学抗体滴度与母亲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同时:母亲未接受治疗,或治疗不充分,或没有治疗的证据;母亲用红霉素或其他非青霉素药物治疗或母亲分娩前不足4 周才接受治疗 推荐实验室检查脑脊液做V
9、DRL、细胞计数和蛋白定量;全血细胞计数、分类及血小板计数; 长骨X线片 推荐治疗方案给予10 d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治疗,但若脑脊液异常,须密切随访。苄星青霉素, 每次5万U. kg-1, 单剂肌内注射。须对婴儿行全面检查(脑脊液、骨片),并能保证随访。如果检查中有任何1项不正常或未做,或脑脊液检查结果由于血液污染难以解释,婴儿则需要接受10d疗程的青霉素治疗。CS的治疗 婴儿体检正常且非TP血清学抗体滴度与母亲的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 同时:母亲在怀孕期间接受了与病期一致的治疗,治疗时间在分娩4周前;且母亲无再感染或复发的证据(RPR/TRUST滴度未上升)无需做任何实验室检查评价推
10、荐治疗方案: 苄星青霉素每次5万U.kg-1,单剂肌内注射CS的治疗 婴儿体检正常,非TP抗原血清学抗体滴度与母亲的滴度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 同时: 母亲在妊娠前经过充分的治疗, 且母亲非TP血清学抗体滴度在妊娠前、妊娠期间及分娩时均维持较低的水平( VDRL1:2; RPR1:4) 无需做任何实验室检查评价 推荐治疗方案: 无需治疗; 但某些专家建议在不能保证随访时可应用苄星青霉素每次5万U.kg-1,单剂肌内注射CS的治疗 青霉素过敏: 对于须抗梅毒治疗, 但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发生过可疑青霉素过敏反应的患儿, 必要时应首先进行脱敏而后用青霉素治疗。其他抗生素治疗的资料不够充分;如果应用非青霉素
11、方案, 则应行血清学和脑脊液随访。HIV感染: 对于TP和HIV同时感染母亲的CS婴儿, 是否需要采取与一般推荐方案不同的检查、治疗或随访, 此方面的资料非常有限。CS特殊注意事项 所有TP抗原血清学检查(TPPA/TPHA)阳性(或母亲分娩时血清学检查阳性) 的婴儿均应密切随访, 每隔2-3个月做一次临床和非TP血清学(RPR/TRUST)检查, 直到血清学检查阴性或抗体滴度下降4倍如果婴儿未受感染(母亲胎传抗体)或感染后接受充分的治疗后, 非TP血清学抗体(RPR/TRUST)滴度应在3个月后下降, 6个月后转阴。如果6-12月龄后滴度持续不降甚至升高, 应检查评价, 并予青霉素治疗, 疗
12、程为10 d。 随访中不能以TP血清学检查(TPPA/TPHA)结果作为对CS 患儿疗效评价指标, 因为即使给予有效治疗, 此实验仍然可保持阳性,能维持到15月龄。如果18月龄时血清学检查结果为阳性, 则应该行全面检查并按照CS 治疗。如果婴儿的脑脊液初次检查异常,则应每隔6个月行脑脊液检查直至正常。CS的随访 小结生母梅毒TP和非TP血清试验阳性评估生母梅毒治疗情况婴儿TP和非TP血清学试验检查婴儿全面体检组织/体液或胎盘检查TP体格检查异常非TP血清学滴度大于母亲4倍暗视野显微镜或荧光抗体检查阳性母亲未治疗/不充分/无证据;母亲用非青霉素药物治疗分娩前不足4 周才接受治疗母亲治疗与病期一致
13、,治疗时间在分娩4周前;母亲无再感染或复发证据脑脊液;血常规、骨片、肝功能,眼科等检查青霉素:5万U.kg-1.does),静脉给药, 生后前7d每12h 1次,以后每8h 1次, 、总疗程为10 d;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次5万U.kg-1, 肌内注射,每日1次,共10d 体格检查正常非TP血清学抗体滴度与母亲相同或升高未达4倍,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10d 苄星青霉素, 每次5万U. kg-1, 单剂肌注苄星青霉素妊娠前经过充分的治疗非TP抗体滴度在妊娠前、期间及分娩时水平低不需治疗或苄星青霉素无需实验室检查612mRPR/TRUST滴度不降或升高18mTPPA/TPHA仍阳性随访:随访:每2-3个月做RPR/TRUST, 直到阴性或滴度下降神经梅毒每6个月行脑脊液检查至正常15-18月行TPPA/TPHA检查评估患儿,考虑CS10d青霉素治疗新春快乐新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