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基础知识(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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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宣讲人:XXX时间:20XX.XX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1法和法律概念2经济法的概述3经济法律关系4纠纷解决途径目录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法和法律概念第一部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的概念。法律一词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一般情况下,“法

2、”和广义的“法律”同义;但某些场合, “法”又和狭义的法律同义。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的概述第二部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的一般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 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 根据经济法

3、律、法规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经济义务关系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继承、赠与。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即法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基本问题,内容较具体。行政法规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发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是民族 自治地方根据自治权制定的综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单行条例是调整某一方面事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

5、本法以及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在该特别行政区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两种。国际条约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对于国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每种法的形式的制定机构有的是人大制定的,有的是行政部门制定的;区分容易混淆的地方,如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法律部门

6、,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律关系第三部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内容、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经

7、济法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内部的职能机构各层次的生产单位。各种形式的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体。进行经济活动的非经济组织。公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国家机关。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各层次的生产单位。各种形式的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体进行经济活动的非经济组织。公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 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这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的关系 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具有对应性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

8、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种类: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也可以称为精神财富或者精神产品。相同点:都以经济关系作为自已的调整对象。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调整目的不同主体不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关系行政法:行政管理关系民法: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经济法:国家机关、企业、个人、企业的内部组织行政法:国家机关、企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法:维护国家和国家经济的整体利益行政法: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民

9、法: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经济法:有时还要采有命令与服从的原则来处理经济关系,综合采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方法。行政法:使用行政命令的方法,采用行政制裁的形式民法:采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采用民事制裁方法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纠纷解决途径第四部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经济纠纷经济纠纷的概念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由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行政诉讼经济纠纷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

10、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诉讼是指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而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纠纷等案件;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纠纷等案件;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

11、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 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

12、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两审终审制度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诉讼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引起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依据确定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的分工和权限。各层次的生产单位。各种形式的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体。进行经济活动的

13、非经济组织。公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前面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

14、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

15、的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务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作出具有约束力裁决的一种活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

16、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意思表示无效。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有仲裁事项。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

17、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庭的组成程序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回避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应当开庭

18、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

19、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责任是指由于民事违法、违约行为或根据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单位对其依行政程序所给予的制裁。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国家刑罚的犯罪人所应承受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给予的制裁后果,即刑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远近宣讲人:XXX时间:2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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