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动态第一部分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什么是劳动法?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法狭义广义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律部 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比较劳动法实施时间:1995年1月1日立法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内容:综合性法律,分别规定了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工资。社会保障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2008年1月1日立法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内容:针对性法律,响应国家劳动合同制的政策,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或者终止整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劳动法调整的主体 *: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与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一部分 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劳动者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劳动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务员非公务员工勤人员其他劳动者事业企业化管理比照公务员制度劳动者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各种类型企业劳动者劳动者特殊主体:v农村劳动者v现役军人v家庭保姆v外国人经商的农民企 业 职 工务农的农民享有外交特权和 豁 免 权 的企 业 就
3、业 的v保险代理人 v实习生v退休返聘人员第二部分 员工入职阶段劳动关系管理第二部分 2008年6月,25岁的梁齐女士(化名)应聘了湖北某广告有限公司的设计工作。她于7月1日接到公司通知其上班的电话。次日,公司安排其开始工作的同时,指定她到省新华医院进行了体检,体检的项目包括乙肝病毒血清学检验。 梁齐说,体检结束后,她开始在公司工作。直到7月8日下午,该公司人事主管范女士通知她,由于其体检结果中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公司要求。梁齐表示,虽然她一再表明自己肝功能正常,不影响正常工作。但范主管强调公司有硬性规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录用。迫于无奈,她只好离开了该公司。 公司
4、:检查身体是给员工的福利针对梁齐的陈述,该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刘艳承认,在梁齐进公司时,她们的确组织了员工进行体检,这是公司向员工提供的福利。该公司人事主管范女士说,体检后,她找过梁齐单独谈话。“员工体检后有必要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谈话也是出于对员工的关怀。”范主管表示,在整个交谈过程中,她自始至终也没有说过劝梁齐辞职的话。“我只是告诉她,这个病不能太劳累,要注意休息。”梁齐则告诉记者,她在与范主管交谈时,旁边还有其他的同事。“不能算得上是单独交谈。在谈话时,范主管曾反复强调公司有硬性规定,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予录用。” 梁齐说,为了自己的权益,她一直积极与公司协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她才决
5、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书中,梁齐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49999元整。 律师:公司侵犯了当事人平等就业权 作为梁齐的代理律师,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新平认为,湖北某广告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是对梁齐的严重歧视,侵犯了她的平等就业权。公司的违法行为给梁齐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公司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电视大学专科学历的彭先生在向公司提交履历时弄虚作假,使自己摇身成了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司发现后,决定将担任营业部长的彭先生辞退,由此引发双方间的一场诉讼。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彭先生要求公司支付1.2万
6、余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2005年11月,彭先生应聘进入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担任营业部部长,月薪人民币8000元。2007年9月,公司以彭先生申报的履历有假,所提供的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是伪造的为由解除了与彭先生的劳动合同。 当月,彭先生向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次年1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由公司向彭先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万余元。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称,彭先生2005年应聘时向公司提供虚假学历,致使公司与其签订待遇优厚的劳动合同。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还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彭先生归还公司所有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物,并提供相关购物
7、发票及证人证言。 对此,彭先生认为公司根本无法向法院提供所述情况的证明。 原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对彭先生要求公司支付1.2万余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驳回公司提出要求彭先生归还双方争议的笔记本电脑及手机等物的请求。公司方面不服,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经查证,彭先生向公司提供的确为假文凭。因此,彭先生所在公司以彭先生隐瞒真实学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无须向彭先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
8、济补偿金。关于电脑、手机等物品的归属问题,公司虽然进行了举证,但所提供的购物发票只能证实公司购买了这些物品,所提供的手机通话录音仅证明公司曾向彭先生进行催要。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也不能充分证明彭先生曾从公司领取了这些物品且离职时未归还。据此,法院对这一诉讼请求无法支持。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n合法的主体n建立劳动关系n全日制用工n订立劳动合同的几点建议n时间n地点n负责人n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n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2倍工资;n满一年,视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违反规定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工资。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 n法定条款(必备):法定条款(必备):n约定
9、条款(可备):约定条款(可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扣押证件、提供担保。 第二部分 有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10、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第三部分 工时休假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员工在职阶段劳动关系管理、变更一、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平均工作日:(365-104-11)/12=20.83天月计薪天数: (365-104)/12=21.75天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问题:1、每周工作六天可以吗? 2 2、小王月薪、小王月薪45004500元,元,20092009年年7 7月共工作了月共工作了1818天,他天,他7 7月份月份工资应该给多少?工资应该给多少?、变更2、缩短工作时间 *:从事矿山、井下
11、、高山工种和从事有严重毒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作业的职工。 8小时夜班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的职工夜班可减少1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哺乳期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 7小时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 7 小时、变更3、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加点):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日制度。前提:双方协商一致。标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但有劳动法第42条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限制。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
12、者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变更3、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加班: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加点:正常工作日延长劳动工作时间加班的补休与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补休,3倍休息日加班:先补休,不能补休的,2倍工作日加点:先补休,不能补休的,1.5倍问题一:加班与值班有何区别?问题二:国庆节的加班工资如何确定?问题三:工资可以包括加班工资吗?、变更n概念:指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可以是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n加班费:当工时总量超过审批期限时,起算加班
13、费。例如申请了以季度为单位的综合工时制度,那么工时总量就应该是8*20.83*3=499.92小时,那么工时总量在此季度内超过499.92小时起,均按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另,在法定节假日工作者,按劳动者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变更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程序:参见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程序:参见【沪劳保福发(沪劳保福发(20062006)4040号号】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对象:参见不定时和综合工时制度审批对象:参见【劳部发(劳部发(19941994)503503号号】 * * 速查手册表速查手册表2727、变更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4、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
15、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变更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
16、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变更、变更概念: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设置: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
17、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 注:以上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2002.5.1日之后的医疗期计算。医疗期满医疗期满= =不能请病假?不能请病假? 一、病假待遇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5、
18、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疾病救济费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二、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在制度工作日内请病假的日工资计算:按以下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除以发生当月的计薪日。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
19、,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变更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登记结婚,给假3天。符合晚婚规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除国家规定婚假外,享受晚婚假7天。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给假3天。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配偶父母。九、劳动者在
20、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更、变更C本岗位最低工资C约定工资80C本市最低工资案例: 2008年8月1日,沈某大学毕业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正式工资2500元。沈某发现,约定的试用期工资1500元到手只有1200元,2500元工资到手只有2000元,向公司提出异议。公司解释,约定工资包括社会保险费在内。 2009年4月30日(共工作了9个月),公司书面通知沈某,因其专业和能力不符合
21、公司要求,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沈某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分析:企业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工资包括社保费,举证不能,采信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试用期工资应为2000元(税后),试用期后工资应为2500元(税后)。1、试用期约定违法: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应不超过2个月。实际执行试用期4个月,超出的期限按照2500元的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2500*4=100002、约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岗位工资的80%。补足差额(2500*80%-1200)*2 +(2500-1200)*4=68003、试用期过后正式工资发放不齐,补足差额(2500-2000)*3=1500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
22、能有效证明不能胜任工作,未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工作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2倍的赔偿金。2500元*2倍=5000违法成本:10000+6800+1500+5000=23300元、变更、变更关于工资组成总额的规定关于工资组成总额的规定关于工资组成总额的规定关于工资组成总额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变更、变更、变更现行上海市月最低工资为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1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n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n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n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
23、的津贴n伙食补贴(饭帖)、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变更、变更变更的内容:法定条款、约定条款。变更的原则:协商一致。变更的要求: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特殊情况的处理: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案例:薛女士是欣欣广告公司的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由于账目管理混乱,受到行政部门警告处罚。9月,公司管理层决定,调动薛某行政部门从事后勤工作,并降低其薪酬。薛某提出,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不能变更,提
24、起仲裁。 第四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员工离职阶段劳动关系管理第四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四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四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第五部分 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和赔偿?第五部分 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到事故伤害的
25、;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哪些情
26、形可以视同工伤?有哪些情形可以视同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n(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n(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五部分 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有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明文规定,不得认
27、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伤害。而在有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情形中,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但职工在工作事件或工作场所内,因犯罪或者因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以及因醉酒导致的伤亡和自杀、自残等与工作原因没有必然联系的,其后果应由个人承担,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工伤认定流程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
28、060日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n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15日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六、劳动能力鉴定流程n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n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60日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30日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n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
29、论之日起1515日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致残待遇工伤致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部分 工伤致残待遇工伤致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部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流程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1)一商一调一裁两审制n协商:劳动者可以自行与单位协商和解,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n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
30、逾期未作裁决或对仲裁裁决不服仲裁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5)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调解无管辖规定;仲裁“合同履行地”管辖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境外人员的劳动争议;投资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的独资企业。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是: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争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以外的劳动争议。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6)举证责任的分配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例如: 解除合同的依据、工作年限、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伤事故记录、经济补偿、社会保险、规章制度、商业秘密等。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在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中,用人单位负有部分举证责任。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