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国家药典委员会内 容一、背景一、背景二、技术要求主要内容二、技术要求主要内容 三、申报资料要求三、申报资料要求背景 - 监管总体思路与目标 总体管理思路总体管理思路:“加强过程管控,统一标准,严格生产准入,加强过程管控,统一标准,严格生产准入,实施产品备案,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产品备案,信息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将将有序放开有序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让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让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管理,使中药配方颗粒发展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管理,使中药配方颗粒
2、发展成成为为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并对中药饮片产业、中成药产业发挥并对中药饮片产业、中成药产业发挥引领、示范引领、示范效应效应。 背景 - 管理办法对标准的要求 中药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送审稿配方颗粒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三第三章章 标准管理标准管理 明确了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具有统一的药明确了中药配方颗粒应当具有统一的药品标准,说明了质量标准的来源、组成要素以及相关要求品标准,说明了质量标准的来源、组成要素以及相关要求。背景 - 管理办法对标准的要求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中药配方颗粒统一药品标准统一药品标准(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统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开展中
3、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科研工作的研究统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科研工作的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均可按照要求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机构、生产企业均可按照要求向国家药典委员会单独或者联合单独或者联合提供研究提供研究数据及药品标准。对于多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数据及药品标准。对于多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按照鼓励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和明订应当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统一。按照鼓励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和明确责任主体的要求,在经审定后的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中确责任主体的要求,在经审定后的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中标注起草单标注起草单位的名称位
4、的名称。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制定,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制定,应当与标准汤剂作比对研究应当与标准汤剂作比对研究,充分考虑在药材来源、饮片炮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在药材来源、饮片炮制、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影响质量的因素,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份、整体质量控制,充分反映影响质量的因素,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份、整体质量控制,充分反映现阶段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现阶段药品质量控制的先进水平和质量源于设计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的理念。背景 - 管理办法对标准的要求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格式和用语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的
5、格式和用语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其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按和国药典,其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按“中药饮片名称中药饮片名称+配方颗粒配方颗粒”的方式命名)、来源、制法、性状、鉴别、检查、的方式命名)、来源、制法、性状、鉴别、检查、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含量测定、规格(每克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的量)、贮藏等。制备工艺含量测定、规格(每克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的量)、贮藏等。制备工艺的描述应当包括工艺全过程、主要工艺参数、出膏率范围、辅料及其用的描述应当包括工艺全过程、主要工艺参数、出膏率范围、辅料及其用量、制成量等。应当制定量、制成量等。应当制定农药残留、重金属与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内
6、农药残留、重金属与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内源性有毒有害成份的限量或含量源性有毒有害成份的限量或含量。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内控药品标准,明确生产全过程质,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企企业内控成品检验标准应当不低于统一标准业内控成品检验标准应当不低于统一标准。背景 - 管理办法对标准的要求 药品标准应当统一,且须体现
7、高标准药品标准应当统一,且须体现高标准。 欢迎欢迎已有研究积累的企业、科研机构踊跃提出药品标准草已有研究积累的企业、科研机构踊跃提出药品标准草案,在案,在6家试点生产企业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药家试点生产企业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药品标准,好中选优,成熟一批公布一品标准,好中选优,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批。 参考参考新药标准模式,在经审定后的药品标准中标注中药配新药标准模式,在经审定后的药品标准中标注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起草企业的名称。方颗粒标准起草企业的名称。背景 - 管理办法对标准的要求 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以下简称为规范中药配方颗粒(以下简称“配方颗粒配方颗粒”)的)的质量控制与标准研
8、究,体现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特质量控制与标准研究,体现配方颗粒质量控制的特点以及加强标准化工作,实现配方颗粒整体质量控点以及加强标准化工作,实现配方颗粒整体质量控制和有效监管,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制制和有效监管,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制定本技术要求。定本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主要内容 一一.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二二. 研究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研究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 三三.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 四四.“标准煎液标准煎液”要求要求 五五.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的要求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的要求 六六.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工艺要求 七七.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要求 八八.稳定性试验要求稳定性试验要求
9、九九.申报资料目录及其要求申报资料目录及其要求一.基本要求配方颗粒需要建立的质量标准主要配方颗粒需要建立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包括 作为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初始原料的中药材标准标准 作为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提取用原料的饮片标准标准 作为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标准标准 作为作为终产品的成品标准终产品的成品标准。 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标准标准一.基本要求(一)具备汤剂的基本一)具备汤剂的基本特点特点 配方配方颗粒的制备,除成型工艺外,其余应颗粒的制备,除成型工艺外,其余应与传统汤剂基本一致,即与传统汤剂基本一致,即以水为溶媒以水为溶媒提
10、取,以物理方法固液分离、浓缩、提取,以物理方法固液分离、浓缩、干燥、颗粒成型等工艺生产。配方颗粒药效物质干燥、颗粒成型等工艺生产。配方颗粒药效物质应与中药饮片水煎汤剂应与中药饮片水煎汤剂保持基本一致保持基本一致。(二)符合(二)符合颗粒剂颗粒剂通则通则有关要求有关要求 除除另有规定外,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另有规定外,配方颗粒应符合中国药典国药典现行现行版版制剂制剂通则通则颗粒剂颗粒剂项项下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品种的性质下的有关要求。根据各品种的性质,可使用颗粒成型必要的辅料,辅料用量以最少化为可使用颗粒成型必要的辅料,辅料用量以最少化为原则,另有原则,另有规定规定外,辅料与提取物干膏粉(以干燥品计)
11、之比一般不超过外,辅料与提取物干膏粉(以干燥品计)之比一般不超过1:1。一.基本要求(三)符合质量一致性三)符合质量一致性原则原则 按照质量一致性原则,建立从原料、按照质量一致性原则,建立从原料、生产生产到到成品成品的的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全产业链质量控制体系,以以“标准煎液标准煎液”为基准为基准进行进行批与批之间质量一致性的合理评价,并建立生产工艺标准规程和相批与批之间质量一致性的合理评价,并建立生产工艺标准规程和相应控制方法。应控制方法。 原料的药材和饮片应符合中国药典标准,为保证批间质量基原料的药材和饮片应符合中国药典标准,为保证批间质量基本本一致及可追溯一致及可追溯,应在工艺规程中建
12、立投料方案,规定原料混批调,应在工艺规程中建立投料方案,规定原料混批调配投料方法。原料、中间体、成品三者药效物质的指纹或特征图谱配投料方法。原料、中间体、成品三者药效物质的指纹或特征图谱和含量测定的成分均应以和含量测定的成分均应以“标准煎液标准煎液”为基准进行合理评价,并为基准进行合理评价,并应应有确定的量值传递相关性和转移率范围有确定的量值传递相关性和转移率范围。 (四四)符合品种适用性)符合品种适用性原则原则 中药中药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配方颗粒是对传统中药饮片的补充,对于充,对于不适宜制成配方颗粒的品种不适宜制成配方颗粒的品种,原则上不应制备成配方颗粒。,原则上不应制备成配方颗粒
13、。二.研究用样品及对照物质的要求(一)实验研究用样品(一)实验研究用样品研究用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覆盖品种上市拟采用药材的道地产地或主产研究用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覆盖品种上市拟采用药材的道地产地或主产区,每个药材产地不少于区,每个药材产地不少于3批,并对样品批次数量从产地环境条件、质量水批,并对样品批次数量从产地环境条件、质量水平等方面的代表性进行合理评价,平等方面的代表性进行合理评价,至少应收集至少应收集15批以上批以上药材样品,依法制药材样品,依法制成饮片和成饮片和“标准煎液标准煎液”。其中其中至少有至少有3批应达到生产规模的量批应达到生产规模的量,以满足备案用样品的要求。样品保存,以满足
14、备案用样品的要求。样品保存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贮藏要求应符合各品种项下的贮藏要求(二)对照(二)对照物质:物质: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应使用国家法定部门认可的对照物质(包括对照品、对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照提取物和对照药材)三.原辅料要求(一)中药材(一)中药材1. 供饮片生产用中药材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相关标准的规定,且企业应结合中药材实际质量水平和资源可供应水平以及工艺控制水平制定中药材企业内控标准及关键控制指标,并提供三批检验报告书。2. 产地、资源与生产 生产企业应当对所用原料药材进行资源评估并实行完全追溯。对栽培、养殖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不
15、同种的中药材不可相互混用。提倡使用道地药材。凡是能人工种植/养殖的,其原料药材应来源于符合GAP要求自建或合建的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应固定产地,落实具体生产地点、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或农户,说明药材规范化栽培情况、栽培面积、年产量、采收时间(包括采收期、采收年限)和方法、产地加工、药材供需状况及预计产品生产所需药材量,还应说明良种繁育、农药及化肥使用情况以及保证药材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研究资料;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中药材生产。目前尚不能规模化种植/养殖的,如使用市售野生药材,应说明药材资源的贮量或年可持续生产量、供需状况、预计产品生产所需药材量、是否源于濒危物种,中药配方颗粒的生
16、产是否对资源及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等,并提供保障药材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此外,还应提供药材产地、生长环境、生长年限、采收期、产地加工和保存方法及条件等方面的研究资料,明确包装、运输、贮藏等情况。三.原辅料要求(二)饮片二)饮片1. 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用饮片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中饮片相关要求及炮制通则的规定,企业应结合中药材实际质量水平和工艺控制水平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及关键控制指标,并提供三批检验报告书。2. 应明确饮片炮制方法及条件,明确关键生产设备、规模、收率及包装、贮藏条件等,说明相应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三)提取用溶媒中药配方颗粒提取用溶媒为制药用水,不得使用酸碱和有机溶媒。三.原辅
17、料要求(四)药用辅料(四)药用辅料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用辅料应符合药用要求,并提供与批准相关的证明性文件、来源、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及选用依据。(五)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五)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应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并提供与批准相关的证明性文件、来源、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及选用依据,必要时应进行相容性研究。四. “标准煎液”要求 由于配方颗粒是饮片的补充形式,从发生学上说其安全、有效、质量由于配方颗粒是饮片的补充形式,从发生学上说其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基础均为临床用汤剂长期以来的实践,而非目前新药注册的临可控的基础均为临床用汤剂长期以来的实践,而非目
18、前新药注册的临床前或临床研究数据,故其所有药学研究数据均应与临床用汤剂作比床前或临床研究数据,故其所有药学研究数据均应与临床用汤剂作比对,来保证其安全和有效。对,来保证其安全和有效。四. “标准煎液”要求中国中国古代古代:汤剂制法考究,工艺严谨,对煎药器具、加水量、煎煮时间、煎:汤剂制法考究,工艺严谨,对煎药器具、加水量、煎煮时间、煎煮顺序等均有详细规定,并根据药材部位、方剂功效不同,灵活调整制法,煮顺序等均有详细规定,并根据药材部位、方剂功效不同,灵活调整制法,体现了古代医家对煎药的重视,也明确了方剂体现了古代医家对煎药的重视,也明确了方剂-功效功效-制法三者之间的内在关制法三者之间的内在关
19、系。系。日本日本:在开发研究汉方制剂时:在开发研究汉方制剂时,选用我国名医古籍中的古方选用我国名医古籍中的古方,在剂型的研究在剂型的研究方面方面,提出了提出了“标准汤剂标准汤剂”的概念的概念,要求制定标准汤剂的化学基准与生物学要求制定标准汤剂的化学基准与生物学基准。对生药选择、粉碎细度、升温速度、提取次数、浓缩方式、干燥方式基准。对生药选择、粉碎细度、升温速度、提取次数、浓缩方式、干燥方式等都有详细规定。等都有详细规定。四. “标准煎液”要求“标准煎液标准煎液”系遵循中医药理论,按照临床汤剂煎煮方法规范化煎煮,系遵循中医药理论,按照临床汤剂煎煮方法规范化煎煮,固液分离,经适当浓缩制得或经适宜方
20、法干燥制得,作为衡量配方固液分离,经适当浓缩制得或经适宜方法干燥制得,作为衡量配方颗粒颗粒是否与临床汤剂基本一致是否与临床汤剂基本一致的的标准参照物标准参照物。“标准煎液标准煎液”系由不少于系由不少于15批原料分别制得,计算相关均值,并规定其批原料分别制得,计算相关均值,并规定其变异可接受的范围变异可接受的范围。配方配方颗粒的所有药学研究均须与颗粒的所有药学研究均须与“标准煎液标准煎液”进行对比研究,以保证与进行对比研究,以保证与“标准煎液标准煎液”质量一致性质量一致性。四. “标准煎液”要求1. 煎煮煎煮 在在充分研究古今文献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古今文献的基础上,参考中药药性分类参考中药药性分类
21、,并参照卫生部、并参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文,给号文,给出前处理出前处理方法、煎煮次数、加水量、煎煮时间等相方法、煎煮次数、加水量、煎煮时间等相关参数的参考值关参数的参考值,建议,建议每煎使用饮片量一般为每煎使用饮片量一般为100-200克,花、叶类等克,花、叶类等饮片可酌减。饮片可酌减。 药材药材药性、功效、质地及吸水性差异较大,当上述参数无法满足药性、功效、质地及吸水性差异较大,当上述参数无法满足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溶剂用量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溶剂用量“浸过药面浸过药面2
22、-5cm”、煎、煎煮时间等的要求时,应酌情加减,并提供数据。煮时间等的要求时,应酌情加减,并提供数据。四. “标准煎液”要求 2. 固液分离固液分离(1)分离分离:应趁热进行固液分离,要固定方法、设备、耗材和条件。:应趁热进行固液分离,要固定方法、设备、耗材和条件。(2)冷却冷却:分离液应迅速冷却,以抑制成分的热分解。:分离液应迅速冷却,以抑制成分的热分解。 (3)混合混合:将两煎药液混合,备用。:将两煎药液混合,备用。3. 浓缩和干燥浓缩和干燥经经浓缩制成规定量的浸膏或经适宜的干燥方法制成干燥品。浓缩制成规定量的浸膏或经适宜的干燥方法制成干燥品。 (1) 浓缩浓缩:可可采用减压浓缩方法进行低
23、温浓缩采用减压浓缩方法进行低温浓缩,温度不超过温度不超过50度度,一般浓缩一般浓缩至至1:1的流浸膏。的流浸膏。 (2) 干燥干燥:一般一般采用冷冻干燥方法制备为宜,可保证其物质基础的稳定采用冷冻干燥方法制备为宜,可保证其物质基础的稳定和易于溶解及免加辅料。和易于溶解及免加辅料。四. “标准煎液”要求“标准煎液”的应用“标准煎液”作为衡量配方颗粒的标准参照物,用以下3个参数来表征。 1. 出膏率:计算浸膏得率及标准偏差。均值加减3倍SD(或均值的70130)为出膏率的允许范围。2. 有效(或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及转移率:制定有效(或指标)成分的含量测定方法,测得各批次标准煎液中有效(或指标)成
24、分的含量,计算转移率和标准偏差。转移率可接受的范围为均值加减3倍SD(或均值的70130),根据含量测定得到的有效(或指标)成分的含量,确定含量限度及范围。3. 指纹或特征图谱:釆用HPLC或GC法,比较各批次“标准煎液”指纹图谱的相似度,确定终产品指纹图谱相似度的可接受范围;或比较主要成分峰的个数,规定其相对保留时间及峰的比例。用相似度评价软件生成“标准煎液”对照指纹或特征图谱,并标注其样品浓度。(每毫升相当于多少克饮片)。所有药学研究,包括工艺参数确定、质控方法和指标选择、限度制定,均应与“标准煎液”进行对比研究。五. 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要求目的目的: 配方颗粒制备过程设计中间体(浸膏
25、或干膏粉)环节系配方颗粒制备过程设计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环节系为保证终产品批与批之间的质量一致性,以克服因原料质量波动为保证终产品批与批之间的质量一致性,以克服因原料质量波动和制备工艺差异造成的成品质量不均一问题。和制备工艺差异造成的成品质量不均一问题。如何做如何做:在在制备配方颗粒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中药材制成饮片后,制备配方颗粒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中药材制成饮片后,根据配方颗粒生产工艺要求,应在工艺规程中建立投料方案。可根据配方颗粒生产工艺要求,应在工艺规程中建立投料方案。可制定混批调配等处理方法,以解决原料质量波动问题;然后按照制定混批调配等处理方法,以解决原料质量波动问题;然后按照规定的
26、工艺,经提取、分离、浓缩后得到的提取物,再行调配等规定的工艺,经提取、分离、浓缩后得到的提取物,再行调配等处理,以解决制备工艺差异造成的质量波动问题处理,以解决制备工艺差异造成的质量波动问题。五. 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要求 中间体标准:中间体标准:调配处理后的提取物即为中间体(浸膏或干膏粉)。采用经调配处理后的中间体再行制粒成型是保证中药配方颗粒批间一致性、保持质量稳定的关键工艺步骤。应制定中间体标准,并须与“标准煎液”进行对比,中间体出膏率、含量和上下限范围以及指纹或特征图谱等各项指标的合理性评价应当以“标准煎液”为标准参照物。为保证中药配方颗粒成品的批间一致性,以“标准煎液”的实验室数据
27、的平均值,作为生产规模中间体的各项指标理论值,通过生产放大后,确定生产的实际工艺参数,制定中间体出膏率、含量上下限范围及指纹或特征图谱。六 生产工艺要求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研究应以“标准煎液”为对照,以出膏率、指纹图谱或特征图谱、主要成分含量的一致性为考察指标,对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制备过程中的量值传递和物料平衡进行全面研究,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工艺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制成品中药配方颗粒与“标准煎液”的质量一致性。六 生产工艺要求 提取提取 参照参照“标准煎液标准煎液”制备工艺放大至生产规模,对制备工艺放大至生产规模,对影响质量的主要工艺参数进行研究与评价,明确影响质量的主要工艺参数进行研究
28、与评价,明确提取方法、提取温度、加水量、提取次数等参数。提取方法、提取温度、加水量、提取次数等参数。 对于中医临床属于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含挥对于中医临床属于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含挥发油的中药材,大生产时可先行提取挥发油,然发油的中药材,大生产时可先行提取挥发油,然后按相同品种后按相同品种“标准煎液标准煎液”中挥发油含量成比例中挥发油含量成比例重新加入。重新加入。六 生产工艺要求 固液分离固液分离对所选用固液分离方法、设备参数进行考察,确定技对所选用固液分离方法、设备参数进行考察,确定技术参数。术参数。 浓缩浓缩对所选用浓缩方法、温度、真空度等进行考察,明确对所选用浓缩方法、温度、真空度等
29、进行考察,明确对考察指标的影响,确定技术参数。对考察指标的影响,确定技术参数。 干燥干燥对所选用干燥方法、设备及其工艺参数进行考察,明对所选用干燥方法、设备及其工艺参数进行考察,明确对考察指标的影响,确定技术参数。若干燥过程确对考察指标的影响,确定技术参数。若干燥过程中使用了辅料,应明确辅料的种类、作用和用量。中使用了辅料,应明确辅料的种类、作用和用量。六 生产工艺要求 成型成型应进行制剂处方和成型工艺研究,包括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应进行制剂处方和成型工艺研究,包括辅料的种类和用量、制粒方法、干燥方法、设备及其技术参数、成品得率、制粒方法、干燥方法、设备及其技术参数、成品得率、包装材料等,明确辅
30、料的种类、用量和各项工艺参数以包装材料等,明确辅料的种类、用量和各项工艺参数以及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制剂处方可适当加入辅料进行调整,以保证建立统一固定制剂处方可适当加入辅料进行调整,以保证建立统一固定的颗粒与饮片折算关系,方便临床调剂。并考虑辅料使的颗粒与饮片折算关系,方便临床调剂。并考虑辅料使用量最少化,除另有规定外,辅料与提取物干膏粉(以用量最少化,除另有规定外,辅料与提取物干膏粉(以干燥品计)之比一般不超过干燥品计)之比一般不超过1:1。 生产工艺的确立生产工艺的确立根据提取、固液分离、浓缩、干燥和成型工艺研究结果,根据提取、固液分离、浓缩、干燥和成型工艺研究结果,建立配方颗粒工艺,明
31、确各项工艺参数,制定放大生产建立配方颗粒工艺,明确各项工艺参数,制定放大生产方案。方案。 生产试验与过程控制生产试验与过程控制 根据放大生产方案,利用企业的生产设备根据放大生产方案,利用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三批以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验,根进行三批以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试验,根据生产规模试验或验证批次数据,结合研据生产规模试验或验证批次数据,结合研发试验批次数据综合评价,确定各项生产发试验批次数据综合评价,确定各项生产工艺参数,明确生产过程质控点及控制方工艺参数,明确生产过程质控点及控制方法,建立生产工艺规程。法,建立生产工艺规程。七. 标准制定的要求 标准研究应符合“中国药典中药质量标准研究制定技
32、术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药配方颗粒的特点,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分、整体质量控制。应建立与药效相关的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的含量测定项,并采用特征图谱/指纹图谱等方法进行整体质量评价,必要时可建立生物活性评价方法。 标准研究中,应进行原料、中间体、成品与“标准煎液”的比对研究,以说明生产全过程量值传递和各项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标准应参照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对于来源复杂的原料药材,必要时采用DNA分子鉴别技术进行物种真伪鉴别。中间体标准参照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制定。七. 标准制定的要求名称名称 命名以饮片名加命名以饮片名加“配方颗粒配方颗粒”构成,中国药典已收载饮构成,中国药典已收载
33、饮片品种,按照药典命名。片品种,按照药典命名。如如“黄芪配方颗粒(蒙古黄芪)黄芪配方颗粒(蒙古黄芪)”来源来源 基原、来源基原、来源炮制炮制 简要描述饮片炮制过程及主要参数简要描述饮片炮制过程及主要参数制法制法 投料量、制备过程、主要参数、出膏率范围、辅料及其用量、投料量、制备过程、主要参数、出膏率范围、辅料及其用量、制成量制成量性状性状 颜色、形态、气味等特征颜色、形态、气味等特征七 质量标准要求鉴别鉴别 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DNA分子鉴别分子鉴别检查检查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原料中本身含有的毒性成分等重金属及有害元
34、素、农药残留、真菌毒素、原料中本身含有的毒性成分等浸出物浸出物 浸出物检查所用的溶剂一般选择乙醇等为宜浸出物检查所用的溶剂一般选择乙醇等为宜特征图特征图谱谱/指纹指纹图谱图谱 特征图谱、指纹图谱、特征图谱、指纹图谱、具相关性具相关性、并具有明确的量值传递规律并具有明确的量值传递规律含量含量测定测定专属性、验证、专属性、验证、UPLC规格规格每克配方颗粒相当于每克配方颗粒相当于XXX克饮片来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克饮片来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有效数字八 稳定性试验要求 配方配方颗粒的稳定性试验应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颗粒的稳定性试验应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四部四部“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
35、则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研进行研究。长期稳定性试验一般考察究。长期稳定性试验一般考察12-18个月,根据考察结个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配方颗粒的有效期。申报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果确定配方颗粒的有效期。申报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标准时可提供标准时可提供6个月的室温稳定性试验数据。个月的室温稳定性试验数据。申报资料资料资料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资料资料2、原料研究资料、原料研究资料资料资料3、辅料研究资料、辅料研究资料资料资料4、标准汤剂研究、标准汤剂研究资料资料资料资料5、制备工艺研究、制备工艺研究资料资料资料资料6、质量研究、质量研究资料资料资料资料7、质量标准研究、质量标准研究资料资料资料资料8、稳定性研究、稳定性研究资料资料资料资料9、样品检验报告、样品检验报告书书资料资料10、药包材研究资料、药包材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