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0 1 92 0 1 9 年年 3 3 月月 1 51 5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前言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01 总 则02 投资促进保护03 投资管理04 法律责任与附则外商投资法总则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
2、极促进外商投资01外商投资法总则制订背景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制订背景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制订背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外商投资法总则法律适用三三一一二二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
3、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法总则 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外商投资法总则010203 在中国境内进行
4、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投资促进保护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02投资促进保护01011919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0202 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0303 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
5、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投资促进保护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建立多边、双边投资促进合作机制,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投资促进保护01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0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
6、、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03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资促进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
7、法向他人提供。投资促进保护0101 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制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申请协调解决。0202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成立和自愿参加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投 资 管 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03投资管理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8、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负面清单限制投资项目核准投资管理投资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
9、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投资管理 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范围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确定;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投资信息,不得再行要求报送。法律责任与附则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04法律责任与附则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除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投资活动,
10、限期处分股份、资产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法律责任与附则010102020303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
11、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与附则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投资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行业,或者在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进行投资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责任与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同时废止。本法施行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等。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 0 1 92 0 1 9 年年 3 3 月月 1 51 5 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日 第 十 三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