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精品课课件-第一编-刑法总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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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精品课课件刑法学精品课课件第一编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刑刑法法既既是是善善良良人人的的大大宪宪章章又又是是被被告告人人权权利利的的大大宪宪章章|冯冯李李斯斯特特 刑法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学科,她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本课程将围绕着刑法总论(本体论、犯罪论、刑罚论)及刑法分论两编对刑法学进行探析,力求呈现一个完整清晰的刑法理论脉络。刑刑 法法 学学 刑刑 法法 学学 一、刑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二、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 胸怀造就法学家胸怀造就法学家导言导言狭义的刑法学:狭义的刑法学: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对象,对是指以实体刑法规范为对象,对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刑法解释学

2、),并阐述刑法现行刑法进行解释(刑法解释学),并阐述刑法规范的哲学基础(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研规范的哲学基础(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研究刑法的发展变化即刑法历史(刑法史学)与立究刑法的发展变化即刑法历史(刑法史学)与立法根据,对不同刑法进行比较(比较刑法学)的法根据,对不同刑法进行比较(比较刑法学)的学科。学科。广义的刑法学,广义的刑法学,又称刑事法学,是指研究包括实又称刑事法学,是指研究包括实体刑法规范、犯罪现象及其发生原因与治理对策、体刑法规范、犯罪现象及其发生原因与治理对策、刑事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内容的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内容的一切有关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问题的

3、学科。刑事责任与刑罚问题的学科。我们通常所说的刑法学是狭义意义上的。我们通常所说的刑法学是狭义意义上的。一、刑法学的概念对刑法学也有人做以下划分刑法学最广义的:刑事法学 狭义的:刑法解释学刑法解释学刑法哲学或理论刑法学 刑法史学 广义的广义的 比较刑法学 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是指依据一定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的知识原理、原则,将刑法学的具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所形成的体研究对象加以排列组合所形成的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有机统一的理论结构形式。导言导言二、刑法学的理论体系1.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2.2.(阶级)分析研究法、

4、(阶级)分析研究法、3.3.(横向)比较研究法、(横向)比较研究法、4.4.(纵向)历史研究法、(纵向)历史研究法、5.5.理论联系实际法、理论联系实际法、6.6.社会学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法、7.7.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导言导言三、刑法学研究方法三、刑法学研究方法研究刑研究刑法学的法学的意义意义导言导言四、研究意义刑法之本体论刑法之本体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之犯罪论刑法之犯罪论第四章 犯罪及刑事责任第五章 犯罪客体 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第九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罪数形态 第十二章 排

5、除犯罪性行为刑法之刑罚论刑法之刑罚论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概说第十四章 刑罚概述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 第十七章 刑罚执行 第十八章 刑罚消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夏朝晖主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夏朝晖主讲第一编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刑法本体论第一编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本章重点问题【本章重点问题】1.1.刑法的概念刑法的概念2.2.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的法律性质3.3.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本章关键术语【本章关键术语】刑法刑法 刑法典刑法典 单行刑法单行刑法 附属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体系刑法体系 刑法解释刑法解释 第一编刑

6、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 广义刑法广义刑法是指所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是指所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渊源刑法的渊源(即刑法的表现形式)有:(即刑法的表现形式)有:1.1.刑法典刑法典( (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 )2.2.单行刑法单行刑法3.3.附属刑法附属刑法4.4.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所制定的变通与补充规定。的基本原则所制定的变通与补充规定。5.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

7、刑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刑法 狭义刑法狭义刑法指具有法典形式的刑法,在我指具有法典形式的刑法,在我国指刑法典与刑法典修正案。国指刑法典与刑法典修正案。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二、刑法的性质二、刑法的性质1. 1. 内容的特定性内容的特定性2. 2. 保护法益的广泛性保护法益的广泛性3. 3.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4. 4. 适用上的补充性适用上的补充性5. 5. 作用上的保障性作用上的保障性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还具有如下性质 一、刑法是公法。 二、刑法是实体法。 三、刑法是强行法。 四、刑法是国内法。 五、刑法是司法法。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

8、法概说三、刑法的分类三、刑法的分类刑法刑法分类分类1.1.广义刑法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与狭义刑法2.2.形式刑法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与实质刑法3.3.普通刑法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与特别刑法 4.4.固有刑法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与行政刑法5.5.国内刑法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与国际刑法第一节 刑法的分类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第二节第二节 刑法的根据与任务刑法的根据与任务一、刑法的制定根据一、刑法的制定根据1.1.法律根据:法律根据:宪法宪法2.2.实践根据:实践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具体经验经验及及实际情况实际情况二、刑法的任务二、刑法的任务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

9、体论之刑法概说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第三节、刑法的体系与解释一、刑法体系一、刑法体系2.2.我国刑法典的体系我国刑法典的体系编、章、节、条、款、项编、章、节、条、款、项 、段、但书、段、但书1.1.概念概念广义的刑法体系广义的刑法体系指刑法的各种渊源指刑法的各种渊源及其相互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狭义的刑法体系狭义的刑法体系指刑法典的组成和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结构第三节 刑法体系二、刑法解释二、刑法解释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一)概念(一)概念刑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刑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 (规范规范) )含义的阐明。含义的阐明。(二)刑法解释的必要性(二)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1 1)文字具有

10、多义性、发展性)文字具有多义性、发展性2 2)法律具有抽象性)法律具有抽象性 3 3)刑法具有稳定性。)刑法具有稳定性。 极度的精密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精密在法律中受到非难第三节 刑法解释第一编刑法总论刑法本体论之刑法概说刑刑法法解解释释的的分分类类1.1.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与无权解释(学理解释)2.2.文理解释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与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语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的语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的含义。释刑法的含义。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论理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参酌刑法产生的缘

11、由、沿革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从逻辑上及其他相关事项,从逻辑上阐明刑法真实含义。它进一阐明刑法真实含义。它进一步可分为步可分为扩大解释扩大解释(扩张解(扩张解释)、释)、缩小解释缩小解释(限制解释)(限制解释)和和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司法考试真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妇女解释为包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将故意杀人罪中的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人解释为解释为精神正常精神正常的人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将伪造货币罪中的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伪

12、造解释为包括变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情报解释为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属于缩小解释 司法考试真题 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立法解释

13、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类推解释。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不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4、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第句正确,其他错误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第句正确,其他错误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第句正确,其他错误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第句正确,其他错误句正确,其他错误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本体论刑法本体论第一编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本章重点问题【本章重点问题】 1.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3.适用刑法平等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本章关键术语【本章关键术语】 罪刑法定罪刑法定

15、适用刑法平等适用刑法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罪责刑相适应 第一节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穿刑法始终,指导和制约刑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过程的司法全过程的带有全局性、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根本性的准则。罪罪刑刑法法定定原原则则适适用用刑刑法法平平等等原原则则罪罪责责刑刑相相适适应应原原则则1.对刑事立法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具有先导性意义义2.对刑事司法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作用3.对刑法任务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具有保障作

16、用包包括括意意义义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嬗变1.1.一般认为,罪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追溯到12151215年英年英王约翰签署的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大宪章第第393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2.启蒙时期启蒙时期 洛克、洛克、孟德斯鸠、贝卡里孟德斯鸠、贝卡里亚等三权分立的思亚等三权分立的思想也蕴含着罪刑法想也蕴含着罪刑法定的精神。定的精神。3.3.罪刑法定

17、原则真正罪刑法定原则真正成为基本原则,近代成为基本原则,近代刑法学鼻祖的德国刑刑法学鼻祖的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功不法学家费尔巴哈功不可没。可没。费尔巴哈孟德斯鸠6.6.成为国际人权法上成为国际人权法上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4.4.现代意义上现代意义上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法律渊源是的法律渊源是法国法国17891789年的年的人权宣言人权宣言( (第第8 8条条) )、17911791年的年的法法国宪法国宪法和和18101810年的年的法法国刑法典国刑法典。5.5.英美法系

18、,主要英美法系,主要体现在程序法中。体现在程序法中。“正当的法律程序正当的法律程序”人权宣言人权宣言封面封面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自然法理论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思想民主主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沿革意沿革意义上之义上之思想基础思想基础现代理论现代理论认为其思认为其思想基础为想基础为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二形式侧面形式侧面实质侧面实质侧面禁止习惯法禁止习惯法禁

19、止类推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事后法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绝对不定期刑2 2、禁止不均衡的、残、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处罚的手虐的刑罚(处罚的手段)段)1 1、禁止处罚不当罚的、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处罚的范围)行为(处罚的范围)明确性(刑法规定不能含糊不清)明确性(刑法规定不能含糊不清)适当性适当性三、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 (法定法定) )化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国刑法化成为刑法修订和我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原则体现在:发展的

20、一个重要标志。这一原则体现在:罪之法定罪之法定刑之法定刑之法定1.1.对犯罪概念的确定对犯罪概念的确定2.2.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3.3.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1.1.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2.2.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3.3.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犯罪的刑种和刑度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四、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首先,实现罪刑法定原则,

21、要求严格依首先,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严格依法认定犯罪。法认定犯罪。 其次,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准确裁其次,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准确裁量、执行刑罚。量、执行刑罚。 最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地最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合理地解释刑法。解释刑法。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五、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五、我国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完善的立法完善刑法刑法第第3 3条规定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

22、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思考:这被称之为积极的罪刑法定与消极的罪刑法定,是否合理呢?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建议将其修改为:建议将其修改为:“行为时法律没有明文行为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l1.1.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来看,罪刑从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与发展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消极的限制机能,即限制国家法定原则就是消极的限制机能,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自由。权力,保障个人自由。l2.2.从国际公约的规定看,罪刑法定原则也从国

23、际公约的规定看,罪刑法定原则也是消极的是消极的l3.3.从其他国家的规定看,都只是从消极的从其他国家的规定看,都只是从消极的层面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如德国、法国、瑞层面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如德国、法国、瑞士等。士等。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一、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渊源第三节第三节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1 1、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提出、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提出“人生而平人生而平等等”的口号的口号 2 2、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最早是法国、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最早是法国17891789年年人权宣言人权宣言。 3 3、适用刑法平等原

24、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王子犯法王子犯法 与庶民同罪与庶民同罪我国刑法第我国刑法第4 4条明文规定条明文规定: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含义基本含义是:基本含义是: 1.1.对任何人,只要他没有违反刑法,都平等地受到刑法的保护。对任何人,只要他没有违反刑法,都平等地受到刑法的保护。2.2.任何人犯罪后,无论其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教任何人犯罪后,无论其家

25、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都应一律平等育程度、政治面貌、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而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而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不受刑事制裁的特权。法律不受刑事制裁的特权。 (一)平等地保护法益(一)平等地保护法益(二)平等地认定犯罪(二)平等地认定犯罪(三)平等地裁量刑罚(三)平等地裁量刑罚(四)平等地执行刑罚(四)平等地执行刑罚注意:平等并不等于无差别,平等与注意:平等并不等于无差别,平等与区别对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造成差区别对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造成差别的原因别的原因

26、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法不是针对个别人而是针对一般人而设计 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三、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的具体体现的具体体现第四节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渊源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平等原则的要求平等原则的要求报应正义的要求报应正义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

27、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刑法刑法第第5 5条规定: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具体内容:具体内容:首先,刑罚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犯罪性质、首先,刑罚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犯罪性质、 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犯罪情节、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其次,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其次,刑罚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基本原则罪责越重罪责越重 刑罚越重刑罚越重四、罪责刑相

28、适应原则的表现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立法上表现立法上表现司法适用上的要求司法适用上的要求1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2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3 3、规定了宽严有度的刑罚制度、规定了宽严有度的刑罚制度4 4、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1 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坚持定罪量刑并重。向,坚持定罪量刑并重。 2 2、纠正重刑主义思想,强化量刑、纠正重刑主义思想,强化量刑公正意识。公正意识。司法考试真题1.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

29、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单选题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单选题 )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C.寻衅滋事罪 D.无罪司法考试真题 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

30、制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司法考试真题 3.(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了(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了_法定原则,法定原则,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

31、不为罪”、“法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刑法同时规定了_相适应原则,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和承担的和承担的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这段话的空格中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A.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 B.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 C.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 D.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本体论刑法本体论第一编第一编 刑法总论刑法总论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32、本章重点问题【本章重点问题】 1.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2.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3.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本章关键术语【本章关键术语】 空间效力空间效力 溯及力溯及力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 ,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以及是否具有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以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效力。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刑法

33、的刑法的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刑法的刑法的时间效力时间效力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第一节 空间效力空间效力一、概念和原则一、概念和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所要解决的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是刑法在什么地方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问题。(一)属地原则(一)属地原则(二)属人原则(二)属人原则(三)保护管辖原则(三)保护管辖原则(四)普遍管辖原则(四)普遍管辖原则1 1、 单一的刑事管辖原则都有其局限性单一的刑事管辖原则都有其局限性2 2、 现代国家都

34、是以采用属地原则为主,现代国家都是以采用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的混合刑事管辖体制。兼采其他原则的混合刑事管辖体制。3 3、我国刑法有关空间效力的规定,采、我国刑法有关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也是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取的也是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为辅的刑事管辖混合护管辖、普遍管辖为辅的刑事管辖混合体制。体制。概述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二、对国内犯适用的原则:属地管辖二、对国内犯适用的原则:属地管辖“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外,都适用本法。”(一)(一)

35、“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的含义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包括:(1)(1)领陆领陆(2)(2)领水领水(3)(3)领空领空“拟制领土拟制领土” ” :我国领土的延伸,也适用我国刑法:我国领土的延伸,也适用我国刑法:(1 1)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第)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第6 6条第条第2 2款: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旗国主义)(旗国主义)(2 2)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二)关

36、于犯罪地标准:如何确定(二)关于犯罪地标准:如何确定“在中华人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隔地犯: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不一致的现象。隔地犯: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不一致的现象。 1 1)行为地说:行为地为犯罪地)行为地说:行为地为犯罪地2 2)结果地说:结果地为犯罪地)结果地说:结果地为犯罪地3 3)中间地说:行为与结果的中间影响地,为犯罪地)中间地说:行为与结果的中间影响地,为犯罪地4 4)遍在说:行为地与结果地都是犯罪地,行为或结果有)遍在说:行为地与结果地都是犯罪地,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刑法。一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刑法。“犯罪的行为或

37、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刑法刑法第第6 6条第条第3 3款款 可见我国采取的是遍在说可见我国采取的是遍在说1.1.刑法刑法第第1111条关于条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径解决。”2 2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不适用中国大陆刑法。区、台湾地区不适用中国大陆刑法。3.3.刑法刑法第第9090条的关于条的关于“民族自治地

38、方民族自治地方的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的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4.4.刑法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特别刑法的规定。(三)(三)“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适用本法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不适用本法的”情况情况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三、对国外犯适用的原则:三、对国外犯适用的原则: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一)属人管辖(一)属人管辖1 1、对于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对于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的,适用本

39、法。 2 2、我国其他一般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我国其他一般公民在国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法定最高刑为适用我国刑法,但法定最高刑为3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不予追究。追究。(二)保护管辖(二)保护管辖1 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针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针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2 2、所犯罪的最低刑必须为、所犯罪的最低刑必须为3 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以上有期徒刑;3 3、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属应受处罚(双重犯罪原、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属应受处罚(双重犯罪原则)。则)。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

40、的效力范围(三)普遍管辖(三)普遍管辖1 1、所犯之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罪行、所犯之罪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罪行2 2、犯罪人在我国领域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犯罪人在我国领域内被发现,我国就应当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3 3、适用其他三个原则无法进行管辖、适用其他三个原则无法进行管辖四、外国刑事判决在我国的效力四、外国刑事判决在我国的效力1 1、积极承认:将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国的判决同等看待。、积极承认:将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国的判决同等看待。2 2、消极承认(不承认外国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但考虑其事

41、、消极承认(不承认外国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但考虑其事实效力):不管外国就本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是否作出判实效力):不管外国就本国有刑事管辖权的案件是否作出判决,作出的判决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刑罚是否执行完决,作出的判决是有罪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本国法院仍有权对该行为作出审判,但对外国判决及刑毕,本国法院仍有权对该行为作出审判,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3 3、我国采取的是消极承认、我国采取的是消极承认 (见我国刑法第(见我国刑法第1010条)条)引渡问题引渡问题 一、概念:如果应受我国刑罚处罚的罪犯身在国外,要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就需要通过

42、外交途径将罪犯引渡回国。引渡是国家间进行刑事司法合作的一种普遍形式。它是指一国应他国的请求,将当时在其境内而被该外国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移交给该外国起诉或处罚的一种制度。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是对请求引渡的罪犯有刑事管辖权的国家,包括:犯罪实行地国、受害国、罪犯国籍国等。引渡问题二、引渡冲突及限制: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提出引渡罪犯请求时,应优先考虑将罪犯引渡给犯罪实行国,然后才是罪犯国籍国,受害国等。 根据国际惯例,引渡在具体实施时常会受到一些限制: 1、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除非是国际条约中所规定的国际犯罪: 2、双重犯罪原则。罪犯的行为必须是根据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的法律都构成犯

43、罪的,否则不能引渡。 3、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一般情况下,引渡的对象仅限于请求引渡国的国民或第三国的国民,不包括被请求引渡国的本国公民,但英美一些国家不拒绝引渡本国国民。 4、死刑犯不引渡原则。即被请求国不向请求国引渡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该原则不为某些国家所采用。 5、特定罪行原则。即请求国只能就引渡理由中所涉及的罪行,对被引渡者进行审判和惩处。 6、不引渡便起诉原则。引渡问题 三、引渡条约:引渡是一种国家行为,但国家并没有义务引渡罪犯,除非它根据条约承担了这种义务。我国在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但也曾经通过外交途径和一些友好国家互相进行过罪犯的引渡。全

44、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3月5日批准了我国与泰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国引渡条约,1996年3月1日又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引渡条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我国于2000年12月28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刑法的空间效力(练习题)1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采取的判断标准是(采取的判断标准是( )A.A.行为地主义行为地主义 B.B.结果地主义结果地主义 C.C.行为地或结果地主义行为地或结果地主义 D.D.行为地且结果地主义行为

45、地且结果地主义2 2、A A国公民在公海上空将国公民在公海上空将B B国民航客机劫持到国民航客机劫持到C C国,国,该犯罪嫌疑人潜逃后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则该犯罪嫌疑人潜逃后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逮捕,则我国对该犯罪嫌疑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是:(我国对该犯罪嫌疑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是:( )A.A.属人原则属人原则 B.B.属地原则属地原则 C.C.保护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 D.D.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3 3、中国公民张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中国公民张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继而斗殴,张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同学美国人继而斗殴,张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同学美国人

46、史密斯捅死。中国法院可依史密斯捅死。中国法院可依_原则主张对本案的原则主张对本案的管辖权。管辖权。 A .A . 属 地 管 辖属 地 管 辖 B .B . 属 人 管 辖属 人 管 辖C .C . 保 护 管 辖保 护 管 辖 D .D . 普 遍 管 辖普 遍 管 辖4 4、外国籍商人杰克来华经商期间,与中国女青年李某、外国籍商人杰克来华经商期间,与中国女青年李某恋爱,后因李某提出分手,杰克怀恨在心,遂指使人恋爱,后因李某提出分手,杰克怀恨在心,遂指使人对李某用浓硫酸毁容。我国法院依法对杰克及同案犯对李某用浓硫酸毁容。我国法院依法对杰克及同案犯人进行了审理,我国法院依据的是():人进行了审

47、理,我国法院依据的是(): A.A.属地管辖属地管辖 B.B.属人管辖属人管辖 C.C.保护管辖保护管辖 D.D.普遍管辖普遍管辖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司法考试题 5 5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中国刑法(单选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中国刑法(单选 )。)。A、张某在深圳某地购买了绳索、匕首等作案工具,利用这些工具在、张某在深圳某地购买了绳索、匕首等作案工具,利用这些工具在泰国绑架了某富商泰国绑架了某富商B、美国公民某甲在美国境内准备了作案工具,潜入我国境内准备杀、美国公民某甲在美国境内准备了作案工具,潜入我国境内准备杀害日本某商人,在跟踪被害人时被抓获害日本某商人,在跟踪被害人时被抓

48、获C C、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在俄罗斯境内行驶时,韩国公民李某与朝鲜、我国的一辆国际列车在俄罗斯境内行驶时,韩国公民李某与朝鲜公民高某发生矛盾,李某将高某杀死公民高某发生矛盾,李某将高某杀死D、某一犯罪集团在缅甸境内制造毒品,犯罪集团中的一泰国籍成员、某一犯罪集团在缅甸境内制造毒品,犯罪集团中的一泰国籍成员从我国云南省购买了一台用于制造毒品的机器运到缅甸境内从我国云南省购买了一台用于制造毒品的机器运到缅甸境内 司法考试真题 6.(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A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

49、途径解决 C.适用该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司法考试真题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多选)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D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

50、用中国刑法 司法考试真题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第一编 刑法总论 刑法本体论之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 ,以及对生效以前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以及对生效以前的犯罪行为是否适用. .具体包括生效时间、具体包括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失效时间、溯及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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