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二分局)0411汇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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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4-291广州开发区国税局广州开发区国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培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总体纲要目录“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分行业三道保护措施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分行业三道保护措施(一)建筑服务清包工、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二)房地产企业差额扣减土地出让金(三)建筑服务、不动产老项目过渡政策二、纳税人可能在生产经营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地位、不同

2、地区发展策二、纳税人可能在生产经营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地位、不同地区发展策略导致税负有所不同略导致税负有所不同三、从总体实施经验分析,营改增行业随时间推移税负不断降低三、从总体实施经验分析,营改增行业随时间推移税负不断降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财税201620163636号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

3、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项的公告(2016年第13号)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4号)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5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6号)营业税改

4、征增值税总体纲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体纲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18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票的公告(2016年第19号)2022-4-297服务业无形资产不动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5、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22-4-298服务业和服务业和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22-4-2999 9小类小类4 4小类小类5 5小类小类2 2小类小类3 3小类小类4 4小类小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邮政业电信业建筑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服服务务业业2022-4-2910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建筑服务 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

6、安装服务、修缮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1建筑服务建筑服务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2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非行业概念)。包括贷款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保险服务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税改

7、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3金融服务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4现代服务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

8、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拍卖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5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征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征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

9、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6生活服务生活服务生活服务生活服务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7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

10、其他权益性无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形资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8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连连锁经营权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19有形动产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形动产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

11、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有形动产或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0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1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有形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服务金融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性融资性售后回租售后回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2022-4-2922研发和技术研发和

12、技术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销售服务技术销售服务技术技术转让转让服务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3研发和技术服研发和技术服务务现代服务现代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技术技术咨询咨询服务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4研发和技术服研发和技术服务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新增新增专业技术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新增新增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增值服务增值服务数据备份、数据存储、电子商务平台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

13、化2022-4-2925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无形资产商标著无形资产商标著作权销售服务作权销售服务商标著作商标著作权转让权转让服务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6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新增新增市场调查市场调查服务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范围应税服务范围划分的变化2022-4-2927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附件1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14、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28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加销售建筑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4个新行业所列范围,并将“应税服务”改为“应税行为”,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29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

15、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对原条款进行小幅修订,将“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修改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按照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将“资格认定”修改为“资格登记”,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0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1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取消“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条款,直接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下同。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1第二章第二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17、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将“非营业活动”改为“非经营活动”。 2.将“非经营活动”中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仅限制为“行政单位”。 3.列举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条件。 4.将“提供应税服务”修改为“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强调是员工提供的职务性服务。 5.新增“聘用的” 。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2第二章第二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8、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服务是属人原则,即销售方、购买方一方在境内就可以2.不动产、自然资源使用权是属地原则,在中国境内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3第二章第二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19、。(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上一条补充 1.将完全在境外“消费”改为“发生”。 2.新增“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4第二章第二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20、形。 增加“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的规定。” 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5第三章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1.第(一)条使用排除法,除应税

21、范围注释列举清楚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其他一律按照6%税率征收。 2.新增“基础电信、建筑、租赁不动产服务,转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6第三章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税率和征收率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在附件2中规定,纳税人销售、出租旧的不动产征收率为5%,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减按1.5%征收率。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7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

22、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增加无形资产、不动产所包含的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8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删除“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39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

23、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1.删除“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对于“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统一归类到“无形资产”中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

24、旧政策变化2022-4-2940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七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1.不

25、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2.将不得抵扣的范围增加“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1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八条 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

26、、拆除的情形。 5.新增,明确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下同。 6.新增“不动产被没收、拆除”条款。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2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一

27、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注明的“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依为依据进行划分。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

28、022-4-2943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十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简称为劳务”。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4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十一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

29、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新增条款,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净值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5第四章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30、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明确不具有合理商业目所指。 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6第五章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时间和纳税地点和纳税地点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

31、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将“应税服务完成”修改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7第五章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时间和纳税地点和纳税地点第四十五条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32、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对于“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原营业税保持一致。 3.新增“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8第五章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时间和纳税地点和纳税地点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

33、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新增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纳税地点。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49第五章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时间和纳税地点和纳税地点第四十七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34、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新增“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0第六章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税收减免的处理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

35、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将“优先适用零税率”修改为“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1第六章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税收减免的处理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增

36、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增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规定。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2第七章第七章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第五十一条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新增“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37、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第五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2022-4-295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附件2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4(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删除“1.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38、 对积分兑换的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5(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6(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9、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与相关文件规定保持一致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7(三)销售额(三)销售额(三)销售额。差额扣除1.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金融类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金融类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8(三)销售额(三)销售额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类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

40、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差额但不需要扣除凭证,同营业税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59(三)销售额(三)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个人、免征不得开具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0(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

41、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基本规定1删除“保险费、安装费”,目前这两项已经可以取得进项抵扣,下同。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1(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基本规定2将“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简化为“不含本金”(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2(三)(三)融

42、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过渡规定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3(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将原来差额扣除的

43、方法改为两种选一。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4(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财税【20132013】106 106 号文做法号文做法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5(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4、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财税20131212013121号做法号做法 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6(三)(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

45、、(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另一类融资租赁企业,另一类融资租赁企业,批准级别较低,如果批准级别较低,如果在时间规定的节点之在时间规定的节点之前未满足条件的,将前未满足条件的,将不能执行上述(不能执行上述(1 1)、)、(2 2)、()、(3 3)点规定)点规定的差额扣除。的差额扣除。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7(三)销售额(三)

46、销售额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同原营业税政策同原营业税政策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8(三)销售额(三)销售额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差额扣除凭证要求(除金融)上

47、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69(三)销售额(三)销售额(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新增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

48、22-4-2970(四)进项税额(四)进项税额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核心条款 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71(四)进项税额(四)进项税额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

49、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1.获得产权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2. 不受2年抵扣限制 公告2016年第15号 已抵扣的如何处理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四)进项税额(四)进项税额 未抵扣的如何处理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

50、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进项税额(四)进项税额 管理要求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成本、费用、扣税凭证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留存备查。(四)进项税额(四)进项税额文 件 规 定新旧政策变化2022-4-2975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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