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充电桩进居民小区难问题,特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o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清洁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文明试验区为根本目的,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分类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需求。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建设流程不畅通和安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充电桩进
2、小区工作,促进清洁能源岛建设,提升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水平。三、职责分工省住建厅负责统筹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工作,会同省总队指导各市县开展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小区建设充电桩工作。省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市县规范小区充电桩充电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配合省住建厅协调相关企业参与小区充电桩建设运营。省资规厅负责指导市县做好新建小区配建充电桩规划及验收核实工作。省工信厅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整体统筹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小区充电桩电费和服务费收费监督。省金融监管局负责会同银保监局从保险等金融方面研究支持政
3、策。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场所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省总队负责配合推进小区周边道路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加强对小区周边临时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电网公司负责推动全省一张网建设,精准测算小区用电容量情况,向有建桩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并做好电力供应。省交通控股公司负责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充电桩APP对小区充电桩的接入监管功能,提高充电桩平台接入率,高标准规划建设小区充电桩,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四、工作内容(-)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桩建设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小
4、区按照配建停车位的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条件,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比例不低于10%,且小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桩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小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委托充电桩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保证充电桩安全稳定运行。(二)进一步规范存量小区充电桩建设流程。住宅小区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实行一车一位一表。住宅小区未实行用电抄表到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委托经办人向所在区域供电企业提出用电报装申请,设立充电桩用电总表,在申请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充电桩用电需求后,通过该总
5、表供电。(三)解决小区电容量不足问题。由电网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厅等平台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建桩需求的业主提供住宅小区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在未经供电企业确认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电力容量不足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当小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共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小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鼓励充电桩运营商共同参与小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四)明晰充电桩建设安全管理责
6、任。根据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由充电桩参建各方签订充电设施安装承诺书,按承诺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充电桩所有人为充电桩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要监督安装建设方严格按照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充电桩安装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充电桩企业在充电桩投入使用前,要对车主进行指导及培训,并在质保期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充电桩进行维护、保养;安装建设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有关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和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充电桩所有人、充电桩企业和安装建设方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在符合消防、电容量相关要求的情况下,
7、不得无故拒绝充电桩进小区,并及时提供相关图纸或指认停车区域内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勘查现场和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等手续。消防救援部门在地下车库充电桩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将电动汽车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鼓励充电桩所有权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有效规避风险,防止损害第三者权益。(五)加强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日常管理。按照不同小区类型和充电桩类型,分别按照以下方式推进建设,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强化管理。1 .存量小区公用桩。各市县要根据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任务和居民需求,结合存量小区公用桩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高标准遴选充电运营企
8、业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定期开展充电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证充电设施和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同时,通过引导运营企业在小区地面公共停车位、外围商铺和周边道路配套建设充电桩,缓解小区内停车位紧张问题。2 .存量小区自用桩。居民可委托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或充电桩施工单位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行负责,自行完成物业接洽、电力申报、设备安装、维护检修,同时纳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监管。支持充电桩运营企业进小区,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变压器增容、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3 .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9、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有条件的连片小区周边公共区域建设公用充电桩的基础上,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设立专属充电区域供社区居民停车充电,扩大充电服务覆盖人群和区域,提高充电桩使用率。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充电桩进小区工作,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新建小区从严要求建设充电桩,对变压器容量和停车位相对充裕的存量小区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同时,结合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和小区周边停车位建设充电桩试点工作,分类分步推进充电桩进小区,逐步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二)加强考核督查。充电桩建设已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列入省政府督查内容。省直相关单位将组成督查检查组,对各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方案以及充电桩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三)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让居民了解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充电桩报装流程等事宜,充分调动住宅小区居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为我省充电桩进小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