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教育训练办法 (一)针对“新进业务员”(含:刚由司机升为业务员者):1.公司经理应立即呈报营业部经理,由营业部经理安排“新进业务员” 回总公司受训。 2.讲师:厂长、营业部经理。 3.受训的最后一节课由总经理讲话。 (二)针对“分公司全体业务员”: 分公司全体业务员每年回总公司集训两次,每次两天。总公司将设计课程,安排讲师(含:内聘、外聘)。 (三)总公司将安排分公司下列人员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 1.表现良好的业务员和表现良好的司机即将升为业务员者,参加“业务员训练课程”。 2.分公司经理和主任参加“营业主管”、“行销”、“会计、财务”、“法务”、 “领导统筹”等课程。注:(1)请各分公司经理随时将表现良好的业务员和司机即将升为业务员 的名单,呈报营业部经理并安排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 (2)分公司人员参加企管顾问公司的讲习课程,“学费”由总公司负 担,其他“交通费、膳宿费”等由分公司自理。 (3)参加企管顾问公司讲习课程的人员,将书面教材影印一份交总公 司,供总公司今后有关人员进修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