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鉴定 第一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二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管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三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四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