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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一一讲讲 法理学法理学一、法是什么?一、法是什么? n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n什么是“行为规范”?n行为规范就是做事的规矩。规矩的种类:n1、 不可以做什么:不可以杀人n2、应该做什么:应该纳税n3、可以做什么:可以结婚n生活中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n1、礼貌:例如小孩子要学会喊人。n2、习俗:例如情人节要送花。例如过节要给老丈人送礼。n3、道德:例如做事要诚信nn提问:法律和其他行为规范的区别在哪里?n再问:n国家税务官员的征税行为与强盗用枪逼着你交出钱包的行为的区别何在?n提问者:牛津大学哈特教授n法的本质是不是就是暴力?n不正义的法、不讲理的法、不人道的法是不是法?n真实

2、的案例:n纽伦堡审判德国战犯的辩护是否有道理?n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这一行为规范必须是人道的、正义的、合理的。法是人民认同的暴力。n如果法是不正义的,人们应该怎么做?n行使抵抗权。n案例讨论:暗杀希特勒是否构成犯罪?n事例讨论:美国校园枪击案件频发,为什么美国不禁枪?n中国法律没有赋予公民抵抗权,不等于没有抵抗行为。n案例分析:费孝通先生的两难案例n通奸和伤害,谁有罪?n不认同的法的后果会怎样?n事例:安徽小岗村;温州的投机倒把;n厦门市民的集体“散步”n推荐:张贤亮的小说黑骏马n西藏地区的命价习俗和放牧权问题n结论:法律除了需要暴力后盾,更需要认同支持。没有社会认同支持的法是

3、无法真正贯彻实施,就等于一张废纸。n如果一意孤行强制推行,必将给整个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n历史学家秦晖:崇祯U型弯现象问题:认同是如何成为可能的?问题:认同是如何成为可能的?n林彪语录:打天下靠两样东西,枪杆子和笔杆子。n笔杆子的功能何在?形成精神认同n提问:精神的力量和物质的力量谁大?n事例分析:n1、法轮功洗脑工程的能量n2、女性绝食减肥致死事件n人总是生活在他(她)信以为真的世界中。哲学家伽达默尔n提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讲课?n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听课?n为什么我们政府对台湾地区历史教科书的修改一直非常的紧张?n二、法律如何实施?n问题:n“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有没有问题?

4、n刑法:n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1、法律规范的结构:n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法律后果n法律实施就是用生活中的事件去套法律中的概念,如果符合,就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n2、法律实施的困难:n如果法律概念和生活中的事件两者之间的关系模糊,怎么办?n案例1:故意杀人的概念模糊n甲欲杀害乙,鉴于近期飞机失事事故频繁,出资请甲乘飞机,结果飞机失事乙死亡,这一行为是否是故意杀人?n案例2:“水果”的概念模糊n美国通过法律禁止进口墨西哥水果,但是可以进口蔬菜。请问: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n案例3:“财物”的概念模糊n网络游戏中的“装备”是不是“物”?n案例4:“直系血亲”的概念模糊n

5、韩愈是死于梅毒吗?n3、法律实施的关键:法律解释n“官断十条路”n摘自清代书吏笔记n案例1:人行天桥“牛马不得通行”n案例2:美国联邦政府是否要解散美国空军?n令人震惊的的大实话:n“不是因为我们正确,所以我们是联邦最高法院。而是因为我们是联邦最高法院,所以我们正确。”n霍姆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第第二二讲讲 宪法与行政法宪法与行政法一、宪法一、宪法(一一)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什么?n1、基本组织法、基本组织法 :n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n2、人权保障法:什么是人权?、人权保障法:什么是人权?n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n3、母法、母法

6、 :n母法是什么意思?母法是什么意思?n案例分析:南京市电力管理局砍伐高压案例分析:南京市电力管理局砍伐高压线下的树木是否违法?线下的树木是否违法?(二)我国宪法概况(二)我国宪法概况n我国宪法共四章,138条。n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国歌。n什么是社会主义宪法?n什么是社会主义?n邓小平的解释: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与共同富裕n斯大林的解释: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加上按劳分配n请问此两者的区别?中国宪法的历史回顾中国宪法的历史回顾n1、1949年:共同纲领n2、1954年宪法n3、1975年宪法n4、1978年宪法n5、1982年宪法(现行

7、宪法)n82宪法已经过了四次修改:n(1)1988年:确立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n(2)1993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n(3)1999年:多种分配制度并存;依法治国n(4)2004年:人权保障n请总结这四次修宪的内在思路(三)总纲(三)总纲n1、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n什么是“专政”?n专政意味着什么样的国家观?n卢梭很圣洁吗?n真善美是统一的吗?n国家的目标是真还是善?n可信者不可爱,可爱者不可信,如何选择?n人类历史的动力是斗争还是合作?n如何消除“专政”概念的潜在威胁?n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n专政与人权的冲突如何处理?n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n人民代表大会制度n政权组织的

8、两种模式n(1)日心说模式(集权模式)n要给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会n(2)万有引力模式(分权模式)n让狗咬狗,防止狗咬人n“以雄心抑制雄心”n集权模式的缺陷:多数人的暴政n开征烟草税筹集经费是否合理?n民主的缺点:激发人性的阴暗面n分权模式的缺陷:n危机关头犹豫不决n和平时期一事无成n美国的国会大厦是如何被烧的?n美国是三权分立国家吗?n3、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n(1)单一制: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可放可收n举例:土地管理法的实施n(2)联邦制:地方权力为地方专属权力,中央不得介入和剥夺n美国总统是否有权让洛杉矶市警察局长下岗?n唐朝为什么安史之乱之后还可以中兴,而北宋汴梁一破,立刻亡国?

9、(四四)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n1、基本权利的适用范围n案例讨论:平等权的争议n宪法是公法,基本权利是公法上的权利n2、公民的基本权利n(1)自由权n第一,人身自由权:n生命权:姜云春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n身体权:公安干警强剪小姐头发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n健康权:(德国)精子被毁案n免于任意拘禁的自由:米兰达规则n第二,精神自由权n宗教信仰自由:传教自由是否属于宗教信仰自由?n思想自由:台湾联考试题案n表达自由(主要是言论、出版自由)n投资出版业的资金算借款吗?n第三、经济自由n财产权:征收补偿条款能保护私人财产权吗?n卢卡斯诉南卡罗莱纳州海岸委员会案件n内蒙古薪炭林案n营业自由和职业自由

10、n家乐福进入江浦是否需要开听证会?(2)政治权利)政治权利n政治言论自由权(游行、集会、示威的自由)n结社自由权n选举权与被选举权n细节决定成败:选区制度、当选制度、候选人产生制度n监督权: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的权利n如何落实需要制度配合:n紫金山观景台案,定海古城被毁案;三峡工程与知情权(3)社会权)社会权n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接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n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可以单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尼采n百姓家里揭不开锅,国家为什么要管?n卡尔.马克思拯救资本主义n马克思最伟大的传人亨利.福特n德国宪法中为什么没有写入“劳动权”?n经济危机的原因是什么?n全球金融危机的本质是什么?n中

11、国的4万亿能否拉动经济?(五)国家机构(五)国家机构n全国人大产生:n国家主席(无总任期的限制)、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n政协不是国家机构,而是一个政治机构n中央军委的法律漏洞n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n地方人大产生: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n双重负责制是如何运转的?二、行政法二、行政法(一一)什么是行政法?什么是行政法?n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总称”意味着行政法是一个“组合”,是一套法律规范。n行政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老百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n问题:工商局去超市买一瓶矿泉水受民法调整还是受行政法调整?n行政权的

12、运行不受民事法律规则的限制,是特别法。n例如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可以基于公共利益撤销或变更,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n案例:小煤窑的命运n再例如行政机关可以从事一般法律禁止的行为n例如:福利彩票n甚至民事案件的处理也必须考虑行政权的运行n案例:南京某区政府的饭帐问题n公安局欠钱能否拍卖其枪支和警车、囚车n问题:吉林大学的天文数字的欠款如何处理?n控制行政权的滥用非常重要。n如何控制?n从三个方面展开(二)行政主体法(二)行政主体法n谁有权进行行政管理?行政主体n案例1:在灵谷寺乱刻字谁有权处罚?n案例2:夫妻看黄碟案n2002年8月18日晚,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说,一居民家正播放“黄碟”

13、,派出所4名民警前去调查,民警们来到该居民家后窗户外,从窗户看进去发现,房间内的电视机中正在播放淫秽录像。于是,几名民警找借口进入该居民家中,并径直来到放录像的房间。 民警将张某摁倒在床上,然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警方将从现场搜到的3张淫秽光碟,连同电视机、影碟机作为证据带回派出所。 2002年12月31日下午,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局纪检委书记孙伟向“黄碟事件”当事人张某做了诚挚道歉。 除此之外,一次性补偿当事人29137元,并承诺将对本案的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试用行政法的相关原理分析本案.n制作、传播、贩卖n一个组织只有有了法律的授权和依据才可以进行行政管理。n这种组织包括两类:n1、行政机关(由组

14、织法授权)n什么是行政机关?n派出所是不是行政机关?n南京市政府办是不是行政机关?n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单行法授权)n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是什么身份的组织?(不是部、委、局)n林场派出所为什么可以处罚盗伐人?n拿不到学位证书应该告谁?n牙防组是否具有认证权?n派出所是否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n怎样理解村委会、居委会的性质n 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肖家村在1994年4月20日召开的村民大会上,通过一项“村规”,该“村规”规定:“凡出嫁到城关镇的女青年,户口在本镇本村的,一律不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据此,该村将县政府征用该村49亩土地所支付的78万元征收费、补偿费,分配到户,而已

15、经出嫁但户口仍在本村的六位妇女却分文不给。n问:本案中该六名妇女可否提起诉讼?(三)行政程序法(三)行政程序法n行政主体应该如何进行管理n案例:展昭应该如何查假烟?n如何缺少必要的程序限制,即使是很小的权力也会发生严重的恶劣影响。n案例1:门牙到底是怎么脱落的?n案例2:交警可以给违停车辆开罚单吗?n问题: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只有两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四)行政救济法(四)行政救济法n“救济”:弥补受到损害的权利n(1)行政复议法n免费。效果欠佳n(2)行政诉讼法n收费,费用不高。但是有受案范围的限制。不受案的行为有:n国家行为、调解行为、行政指导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等等n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是

16、否可以丢一罚十?n什么是内部行为?n源自德国的特别权利关系,该关系包括四大类型:n第一,国家和军人之间的关系n第二,监狱和囚犯之间的关系n第三、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之间的关系n第四、公立大学和大学生之间的关系n事例讨论n1、江苏省教育厅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是否侵害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的自由权?n2、大学在教学楼设置无线电屏蔽装置是否构成对大学生通信自由的侵害?n德国的重大利益理论进入中国n记住一个人:北京科技大学田勇n案例:西南某院校一位女大学生在假日旅游期间,与男友在校园外宾馆度过激情一夜,后被校医院查出怀孕并报告了学校当局。校方责令女大学生作深刻检讨,交待性行为细节,承认自己“道德败坏”。学生和

17、家长认为,校方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拒绝接受校方的要求。校方依据XX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20条:“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以两学生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违反校规校纪”为由,勒令两人退学。n学生以受教育权和隐私权被侵犯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请求赔偿名誉损失。诉讼中,原告撤回了赔偿的诉求。据悉,一、二审法院皆以学校开除学生是内部行政管理行为,不属法院管辖为由,驳回的原告的起诉。n为什么这两个案件的结果完全不同?n(3)国家赔偿法n行政赔偿加上司法赔偿n免费。但是赔偿标准过低。n案例1:麻旦旦的74.66元n赔偿规则有问题n案例2:昂贵的VCDn案例3:低价的

18、拍卖谁来买单?n(黄松有)n国家赔偿法正在修改之中n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在启动n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第第三三讲讲 民法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条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关系和人身关系。 问题:镇政府吃饭不给钱,是提起民事诉讼还问

19、题:镇政府吃饭不给钱,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是行政诉讼?概念: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概念: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种类:种类:1、自然人、自然人2、法人、法人n(一)自然人n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民事主体。n民事主体具有两种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n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死亡”。n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人都具有。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不傻。周岁以上,不傻。16周岁以上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以自

20、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上,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周岁以下。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傻子。为的傻子。问题:二傻子可否买手机?问题:二傻子可否买手机?二傻子可否买包子?二傻子可否买包子?15周岁中学生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周岁中学生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周岁以下,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傻子。傻子。案例分析:案例分析:7岁小孩买报纸、打酱油的行岁小孩买报纸、打酱油的行为是否有效?为是否有效?n(二)法人n1、什么是法人?n法人不是人,那是什么?n法人的民事权

21、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到法人终止时消灭n2、法人制度不是个东西n卖煎饼毒死人责任如何承担?n东印度公司沉了四条船责任如何承担?n法人的本质:有限责任n破产是件好事!破产即破债。n许晴为什么又出来折腾了?三、民事权利三、民事权利n(一)人身权n人格权与身份权n人格权可以分为九种:1、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4、自由权;5、隐私权;6、姓名权和名称权(法人);7、肖像权;8、名誉权;9、荣誉权。n身份权可以分为三种:亲权、配偶权和继承权。n权利法定的原则n问题:打耳光是否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被欺骗、玩弄的女性可否获

22、得精神损害赔偿?n某产妇在医院产下一子,因医院看护疏于照顾,致使婴儿被他人抱走,未能寻获。此案应如何处理?n可以按照违约处理,医院和产妇之间有服务合同。产妇的债权受到侵害,医院在此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只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财产损失。这里的财产损失有住院费、手术费、护理费和找寻婴儿所生的费用。另外也可以作为人身权受损害处理,因为亲权受损害而造成的精神损害。法院可以判决医院支付精神赔偿金。n(二)物权(二)物权n1 1、什么是物权?、什么是物权?n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n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23、他的权利,包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n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大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大权能n以一套住房为例以一套住房为例n2 2、物权的取得、物权的取得n(1 1)生产)生产n(2 2)收益(利息、股息、分红)收益(利息、股息、分红)n(3 3)添附)添附n案例:你能要回你的大木头吗?案例:你能要回你的大木头吗?n(4 4)买卖)买卖n动产交付时,物权转移。动产交付时,物权转移。n案例:谁来为死去的耕牛买单?案例:谁来为死去的耕牛买单?n不动产登记过户时,物权转移。不动产登记过户时,物权转移。n案例:谁为被毁

24、的豪宅买单?案例:谁为被毁的豪宅买单?n案例:宋庄之痛案例:宋庄之痛n小产权房只有债权,没有物权小产权房只有债权,没有物权n(三)债权n请求特定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n一张欠条产生的是要求对方还钱的权利。n债的发生依据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四种。理和侵权行为四种。 n1、合同之债n合同就是两个意思表示的符合、相同。n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是电子的。n2、侵权之债n例如打伤别人,或者损坏他人财产。n3、不当得利之债n例如:路上捡到他人的手机,提款机里多吐出来1000元。n4、无因管理之债n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造成

25、的损失n案例1:帮邻居收果子n案例2:为什么邻居不让你帮他救火。n(四)知识产权n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创造性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又称智力成果权。主要包括版权主要包括版权(著作权著作权)、专利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商标权等 。n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很重要,也很复杂。n1、著作权n署名权、使用权、处分权n哈利波特的著作权分析n2、商标权n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n使用权、处分权(许可使用、转让)n从比较性竞争看商标的意义n实例分析:必胜客的披萨好吃吗?n Lv为什么要老是出限量版的包?n商标的力量之源:感觉n商标权的致命弱点:

26、感觉n实例分析:五千万能搞垮可口可乐吗?n3、专利权n美国为什么老是在专利权问题上掐中国?nGDP高不等于GNP高 利润离岸n金融危机之后,美国会垮了吗?n中国有资格搞知识经济吗?n如何反抗美国的经济霸权地位?n如何拯救南非的艾滋病患者?n中国为什么是知识产权侵权的全球重灾区?n中国的逻辑:专利权是绝对的吗?n四大发明可以收专利费吗?n工科同学的创新方法。四、民事责任四、民事责任n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不履行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n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n约定义务不仅包括合同义务,还包括附随义务n案例分析:买汽车可以不给发票吗?n2、侵权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27、是指侵权行为人对其不法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n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就是赔钱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就是赔钱吗?n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十种: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十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n案例分析:土木院的学生可以随便封门案例分析:土木院的学生可以随便封门吗?吗?n 楼下的住户可以随便开墙做生意吗?楼下的住户可以随便开墙

28、做生意吗?第第五五讲讲 刑法刑法n一、什么是刑法?n调整犯罪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犯罪行为既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诈骗、故意伤害等),也可能发生在不平等主体之间(偷税、刑讯逼供致人死亡)。n刑法管各种社会关系中最恶劣的行为。n二、什么是犯罪?n犯罪即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n1、违反刑法;n2、危害社会。n1、不违反刑法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n案例:国企工作人员动用公款炒股票、土地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承担责任?n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29、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n1999年刑法修正案n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2、违反刑法但是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n案例:医生切掉病人可能坏死的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n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30、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n三、犯罪构成要件n1、犯罪主体n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犯罪的,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是犯罪主体。n(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6周岁以上n(2)无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下n(3)相对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n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n案例:黑社会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应该如何处理?n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

31、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n案例:父亲教唆13岁的儿子杀人,应如何处理?n2、犯罪的主观方面n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故意和过失n主观精神状态无故意或过失,不构成犯罪、n案例:看风景推人下楼是否构成犯罪?n(1)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n案例:偷钱却偷到了枪构成盗窃罪还是盗窃枪支罪?n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n案例:运送尸体却以为是毒品是否构成运输毒品罪?n

32、案例:用刀和砖头有什么区别?有话好好说n(2)过失:n疏忽大意的过失:n案例:能否带剑上公交车n过于自信的过失n案例:打赌砍手是否承担法律责任n3、犯罪的客观方面n实施了违反刑法的危害行为n危害行为分为两种:n(1)危害作为行为n(2)危害不作为行为:不履行法律义务n法定义务:遗弃罪n行为人先前行为引发的义务:n案例1:带邻居孩子出去玩,很危险n案例2:打鸟打断了高压线怎么办?n案例3:带女朋友去黄山做分手游,很危险4、犯罪客体:n法律所保护的合法利益,n客体不同,犯罪的性质就不一样了n案例1:投毒在茶杯里故意杀人罪n投毒在井里投毒罪n案例2:民工偷割电缆线,是否构成犯罪?n偷割使用中的电缆:

33、n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n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n偷割未使用的电缆: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n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n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n

34、除却行为的违法性n(一)正当防卫n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n(1)防卫目的: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伤害n案例:黑社会之间黑吃黑不构成正当防卫n(2)防卫原因:有一个不法侵害行为存在或发生了n案例:可否提前防卫?n(3)防卫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n案例:可否擒贼先擒王?n(4)防卫时间:在侵害行为结束之前n案例:可否杀个回马枪?n案例:被抢劫后开车撞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n(5)防卫限度:防卫手段和侵害手段相当n不能用手枪防卫拳头。n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35、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n无限防卫权:n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n(二)紧急避险n牺牲一个较小的合法权益保护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n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n案例:强拆民宅保护加油站n1、避险目的: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n2、避险原因:合法权益正在面临着严重的危险n3、避险时间:危险正在发生n4、避险限制:采取避险行为出于不得已n5、避

36、险限度:不得牺牲较大的利益保护较小的利益n案例分析1:如果亲人被车撞伤,无其他途径可以送医院,除了跪地恳求还有其他办法吗?n案例分析2:饿了怎么办?n案例分析3:母亲误杀女儿案件n牺牲相当的的合法权益是否构成紧急避险?n泰坦尼克号的法律分析第第六六讲讲 婚姻法婚姻法与继承法与继承法一、婚姻法一、婚姻法p现行法规: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一)什么是婚姻?没有任何制度可以建立在爱的之上尼采婚姻是一种男女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产生了法律上身份性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它和爱没有关系。没有爱的婚姻依旧是婚姻,没有性的婚姻依旧是婚姻。人类为什么要建立这种制度?n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娶妇之家

37、三日不举乐。礼记曾子问n“婚礼不贺”礼记郊特牲 n婚姻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为了将生和育结合起来的制度安排,是为了实现对未来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双系抚育的制度安排。n “婚礼者,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礼记昏义 n故中国历史上有惩罚“剩女”的法律制度。n“女于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国语越语上n“孝惠六年,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汉书惠帝纪 n女子十五岁至三十岁不嫁,要按五倍缴纳对成年人的人头税n如何实现此一目的?n法律将性满足与抚育责任进行捆绑销售。n问题:为什么现代人还要进入婚姻?n情感满足?n层次不齐是快乐的源泉罗素n性满足?n人是杂交

38、性动物,喜新不厌旧费孝通n经济上的收益和生活上的便利n俗话:一个灶头省钱n如何拉动房地产市场?放宽离婚条件n结论:现代社会,弱者才需要婚姻。n婚姻是弱者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生存合伙战略同盟。n弱者才需要生殖,以防范未来的生存风险。所谓“养儿防老”。n(二)结婚的条件:(二)结婚的条件:n1、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自愿n宁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宁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胡适胡适n2、达到法定婚龄、达到法定婚龄n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得早于二十周岁。n中国古代人们的实际婚龄一般为男子十中国古代人们的实际婚龄一般为男子十五、六

39、岁,女子十三、四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 n中国古代的早婚制度的合理性与现代晚中国古代的早婚制度的合理性与现代晚婚制度的合理性。婚制度的合理性。n从平均死亡年龄入手的分析从平均死亡年龄入手的分析朱苏力朱苏力n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翻案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翻案n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旁系血亲n问题: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问题: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n马林洛夫斯基的人类学调查笔记。n“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所以到哪里去找老婆”。肯尼亚谚语n如何解决民族问题?n4、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病n5、男女双方不得有配

40、偶、男女双方不得有配偶n(3)夫妻财产制度)夫妻财产制度n我国的制度:我国的制度:n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n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财产: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n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伤害赔偿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伤害赔偿金;遗嘱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金;遗嘱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n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物和孳息也是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物和孳息也是个人财产。二、继承法二、继承法n继承的种类n1、法定继承n法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法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n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

41、、子女、父母。 n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n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方可由第二顺序继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方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承人继承。n案例:甲和乙结婚,无子女,乙父母早亡,只有一妹妹丙,甲父亲丁尚在。甲乙外出旅游遭遇车祸,乙当场死亡,甲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n请问,其1000万遗产如何在丁和丙之间分配?n案例:nA和B是夫妻,C是A的哥哥,D和E分别是B的姐姐和妹妹。F和G是A和B 的儿子和女儿,F未婚,G和H结婚生了一个女儿I。nG因病死亡,ABFI为G扫墓,发生车祸全部当场死亡,剩下5000万财产如何在C、D、E、H四人之间分配?n死亡推定:n1、首先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F先死亡。n2、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亡,A和B先于I死亡n3、I代位继承其祖父母的财产,然后再由其父亲H继承n2、遗嘱继承n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受到限制,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之内。n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能力的继承人的必继份。不得剥夺留给胎儿的应继份。n超出继承范围的,可以采用遗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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