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方点评培训 药剂科药剂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53号颁布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5月1日实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2010年2月10日卫生部出台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开展处方点评的背景开展处方点评意义开展处方点评意义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
2、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切实保证病人利益,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开展处方点评的要求开展处方点评的要求 成立组织、制定规范、按期开展、记录可查 规范处方点评规范处方点评 规定点评组织、程序与方法规定点评组织、程序与方法 提高点评质量提高点评质量 制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每月开展1次 认真填写处方点评处方点评表处方点评的内容处方点评的内容 处方书写规范情况 是否有用药指征 药物选用是否恰当 用法用量是否恰当 联合用药是否恰当 是否重复用药 出现不良反应是否及时处理 中西药的联用是否合理 是否经济 与用药相关检查是否完善处方点评的工作流程:处方点评的工作流程: 处方点评并分析不合理用药
3、填写处方点评相关表格 向处方者反馈意见 合理用药建议 总结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处方点评并分析不合理用药。反馈意见提出建议总结原因提出计划开展、分析填写表格处方点评的依据处方点评的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药典、说明书、指南、教科书、循证医学的证据、合理用药的评价指标、国家制定的各项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等。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 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 1、不规范处方 2、用药不适宜处方 3、超常处方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不规范处方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
4、范或者与签名、签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不规范处方不规范处方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的;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
5、方的;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遵医嘱”、“自用自用”等等含糊不清字句的;含糊不清字句的;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不规范处方不规范处方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2.无特
6、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不规范处方不规范处方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 用药不适宜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1. 适应
7、证不适宜的;适应证不适宜的;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用法、用量不适宜的;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联合用药不适宜的;7重复给药的;重复给药的;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处方点评的结果处方点评的结果(链接链接) 超常处方超常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8、。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 技术干预 提出临床与医生讨论用药方案; 收集与合理用药的相关信息; 接受用药会诊;推行用药目录; 实施用药指南; 进行合理用药培训 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 行政干预 将严重或重复出现或代表性的不合理用药在公示栏或院内进行全院通报等等 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 事前干预 纠正正在发生或可能要发生的不合理用药,包括以管床医生为单位抽查在院病历;药师处方审核时发现的不合理用药,及时要求医生进行改进 。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不合理用药的干预方式 事后干预 在于减少存在的用药安全隐患,预防再次发生,包括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出院病历或门诊处方,对出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评价等 超常处方干预超常处方干预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