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管理专题培训管理专题培训2018.06 .2一、危险废物管理原则、要求、内容一、危险废物管理原则、要求、内容二、二、危险废物标志标牌式样危险废物标志标牌式样三、相关法律法规三、相关法律法规四、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解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解读.3一、危险废物管理原则、要求、内容一、危险废物管理原则、要求、内容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固废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一)依法制定,严格落实。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4(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以本指南为基础,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一)制定单位 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废单位制定。对拥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统称集团公司),按以下规则进行制定: 1.子公司单独制定。 2.
3、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统称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制定单位。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别单独制定。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应当分别单独制定。.5(二)制定形式 管理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装订成册,封面和正文的排版使用既定格式(封面可增加企业标志)。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三)制定时限 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 5 年以上。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总投资、总产值、企业规模、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管理体系主要包括
4、: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及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情况、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管理组织框架等。.6(二)过程管理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产品生产情况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及消耗量、生产设备及数量、产品及产量、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等。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主要包括:产生的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废物类别、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危险特性、本年度计划产生量、上年度实际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序等。 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计划和措施:产废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生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借鉴同行业发展水平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计划,明确改进原料、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2.危险废物转移环节 危险废物
5、贮存情况:产废单位应明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现状,包括设施名称、数量、类型、面积及贮存能力,掌握贮存危险废物的类别、名称、数量及贮存原因,提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7 危险废物运输情况: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运输。自行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拟采用运输工具状况,包括工具种类、载重量、使用年限、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委托外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委托运输具体状况,包括委托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产废单位需要将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区的,应制定转移计划,其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数量、种类;拟接收
6、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等。 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利用处置方式、本年度计划委托量和上年度委托量等。.8 建立台账建立台账 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产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9二、二、危险废物标志标牌式样危险废物标志标牌式样以GB 15562.2
7、-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为准。.10.11.12.13.14.15.16.17.18.19.20.2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及规范化管理.22.23.24.25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初犯,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两次以上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他情节处以4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8、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初次违法,且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申报时弄虚作假,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两次以上违法,或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6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超限期后5日以内缴纳,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
9、款;超限期后5日以上10日以内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超限期后10日以上15日以内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拒不缴纳或在本年度内第二次以上不按照规定时间缴纳,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7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月处理量50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月处理量在5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处以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10、;月处理量在100吨以上150吨以下的,处以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月处理量在150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以1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数量在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数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涉及数量在10吨以上15吨以下的,处以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涉及数量在15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以1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1、罚款。.28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转移数量在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2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转移数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以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转移数量在10吨以上15吨以下的,处以15万元以上18万元以下罚款;转移数量在15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处以18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固废法笫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12、的罚款。 混合量在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混合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混合量在10吨以上15吨以下的,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混合量在15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29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涉及废物总量在5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废物总量在5吨以上10吨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
13、6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废物总量在10吨以上15吨以下的,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废物总量在15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载运量在5千克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载运量在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载运量在10千克以上15千克以下的,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载运量在15千克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0违法行为处罚依据
14、量罚标准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容量在30立方米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容量在3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容量在100立方米以上300立方米以下的,容量在300立方米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
15、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后及时主动改正,尚未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了一般环境污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了较大环境污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1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在500千克以下,或有其
16、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500千克以上1000千克以下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1000千克以上2000千克以下的,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2000千克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后及时主动制定并实施,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处以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两者
17、均未制定,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2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固废法第七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危险废物产生量在2吨以下,或有情节轻微情形,处代为处置费用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产生量在2吨以上3吨以下的,处代为处置费用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产生量在3吨以上4吨以下的,处代为处置费用2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产生量4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处代为处置费用2.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
18、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或不按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上述活动。固废法第七十七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前款活动的,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涉及危险废物量在2吨以下,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涉及危险废物量在2吨以上3吨以下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涉及危险废物量在3吨以上4吨以下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2.5倍以下的罚款;涉及危险废物量在4吨以上,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5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33违法
19、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未建立污泥管理台账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款无细化,从其规定。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 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款无细化,从其规定。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和保存危险废物台账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款无细化,从其规定。从事危险废物利用或者处置的单位未建
20、立生产管理台账的或者未安装设施实施在线监控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条款无细化,从其规定。.34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依法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给子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条款不细化,从其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依法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2倍以下的
21、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或者没有,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或有其它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35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未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
22、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或者没有的,或情节轻微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在20万元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情形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36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
23、准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施永久性标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内改正,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上10日以内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10日以上15日以内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有其它情节严
24、重情形的,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7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未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或未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内改正,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上10日以内改正的,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10日以上15日以内改正的,处8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有其它情节
25、严重情形的,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条款不细化,从其规定。.38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没有获取经济利益,在执法机关发现后及时主动纠正,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收缴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26、证,并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3.56.2.2 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取了较小经济利益(人民币5千元以下)的,收缴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6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3.56.2.3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获取了较大经济利益(人民币5千元以上)的,收缴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8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款;3.56.2.4 伪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收缴或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9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未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或未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
27、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或未依法保存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或未依法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存档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条款不细化,从其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第二十八条: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本条款不细化,从其规定。.40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量罚标准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未
28、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内改正,或有其它情节轻微情形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5日以上10日以内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超过责令改正限期后10日以上15日以内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拒不改正,或有其它情节严重情形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29、款,并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1释义条款释义内容刑法规定第一条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第三百三十八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三十九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条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30、第七条行为人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第十条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42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四)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
31、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4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表分两部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抽查表分两部分,一份为一份为产废企业产废企业考核指标,一份为考核指标,一份为经营企业经营企业考核指考核指标。标。 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抽查表特别说明: 共计12个考核大项,27个考核小项,满分60分。(详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版2016)四、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解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解读.44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抽查表特别说明: 共计10个考核大项,27个考核小项,满分60分。(详见危险废物
32、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修订版2016)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指标解读.45加强内部管理,通过“一企一册”等手段,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范化管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 必备 辅助1企业概况 2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监测、验收材料 3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5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6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材料 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2年的联单) 8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的相关合同(原件) 9危险废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环保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1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
33、、处置情况台帐 12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13危险废物贮存一年以上延期审批材料危险废物贮存一年以上延期审批材料 1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点位置图 .46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目录 序号材料名称 必备 辅助1企业概况 2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监测、验收材料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年度环境监测报告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参照附件1格式) 6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 7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材料 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至少最近两年的联单) 9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进、出)的相关合同、接受单位资质材料 10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领证期间) 1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台帐 12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自领证开始的) 13环保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参见附件2格式) 14危险废物贮存一年以上延期审批材料 15危险废物入厂分析记录 16设备、设施检查和维护记录 17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18环境污染事故记录 .47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