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监 理理 协协 议议 建设单位: (甲方) 监理单位: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提供监理服务,为明确 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 二、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图纸内容和室外工程(2 栋商住楼) 三、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到竣工验收,约为二十四月。 四、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本工程实行总监负责制,监理人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总监,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2、以及其他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五人,并均应获得监理工程师资 格证,且专业对口,并附有详细个人履历。一经确认,非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 变更。 五、监理服务费用及监理费拨付,总价 22.8 万元(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监理服务费总价:监理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监理服务期满支付。自监理机构进场开始之 日起一周内支付监理费 9500 元(大写:玖仟伍佰元 ) ,以后按月支付。如非监理原因服 务期延长,则每月支付监理服务费 9500 元(大写:玖仟伍佰元 ) 。 六、六、 本合同使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政府有关政策、法律及监理法
3、规、规定、管理办法 3、国颁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规范; 4、本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变更设计图纸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 要求及规范; 5、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6、经过甲方认可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7、监理投标书; 七、七、监理方法: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实行驻地监理,跟班作业,采取巡视、旁站、 平行检验等形式,或者遵循本行业惯例,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八、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 监理规划 、 监理实施细则 、 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对乙方的工 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
4、方主要人员,直 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 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 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 定。 8.甲方及时拨付监理费。 九、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
5、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 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必须按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 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 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 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5.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 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 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
6、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6.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 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7.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 供并申明的秘密。 8、对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监理。 工程合格率达 100%。 9、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甲方代表不在场,监理人员不参加施工方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 此类现象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乙方不得故意刁难本工程的施工 方,不得对施工方卡、拿、索、要。此类似
7、情况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累计出现 3 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监理人所有人员的安全,由监理人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由监理人 承担责任。 十十、违约罚则违约罚则 1、监理单位未全部完成本标准规定的监理工作,应减收相关部分的监理费。造成损失或 工程延期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 2、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与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串通,恶意损害建设 单位利益的,按实际损失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监理费 总额) ,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3、监理单位未按本标准规定实施监理工作,未
8、发现或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或 发现后未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下列方式 进行处罚: (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合同额 5%5%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 5、常驻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每天巡视 5 小时以上。无故旷工按 500 元/ 人.次,迟到早退 50 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监理人员素质、专业能力或责任心,造成甲方要求调换监理人员三人次以上仍达不 到甲方要求的;监理公司退场约定: 7、施工进度拖延 2
9、0 天及以上时,而监理公司未尽到监理相应职责和采取有效保证进度的 措施(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 。 8、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经发现后需进行局部返工、修复,未造成总工期延误的,除按监理合同 额 3%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尤其对于地下室防水、外墙渗漏、厨卫 间渗漏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加重处罚,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 十一十一 保修期间的责任,由监理人继续监理,该监理不属于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 作,是履行本合同的附随义务,该报酬包含在监理人提供的正常工作之内。 十二、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 意将争议提交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 自然失效。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