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7.1概述概述7.2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7.3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管理7.4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实训及案例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实训及案例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1概述概述7.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主要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生产过程中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二是在生产过程中防止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设备的连续、稳定、安全运转,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所以,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确保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最重要的监督力量。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1.2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确立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肯定了安全在建设工程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安全第一的方针,就是要求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包括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以及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人员都必须树立
3、安全的观念,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牺牲安全。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生产活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生产正常进行,才能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预防为主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对不同的生产要素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对于施工活动而言,必须预先分析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场地等,预测和评估危害程度,发现和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将危险消灭在转化为事故之前。预防
4、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是实施安全生产的根本。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应自始至终把安全第一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基本原则。在进行目标控制时,由于被动控制是通过不断纠正偏差来实现的,而这种偏差对控制工作来说则是一种损失,因此,安全监理工作应重点做好主动控制,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所带来的损失。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1.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
5、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参与预防和治理不安全因素一种制度。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这一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安全生
6、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分析许多建筑安全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不够,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7、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通过检查,还可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5. 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做到“四不放过”。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6.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
8、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7.2.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 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1)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9、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临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忽略安全投入成本、淡化安全经济观是导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应费用
10、。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以及消防设施和器材。涉及到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
11、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2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勘察成果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为保证勘察作业人员的安全,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7
12、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3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对防范生产安全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提出指导意见提出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
13、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在安全生产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绝大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1. 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责施工
14、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格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5. 危险部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危险部位做好安
16、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有害危险气体、液体的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6. 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面加强。主要包括: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现场围栏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管理
1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的管理,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设施的验收、检验和备案等。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8.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
18、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5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1.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及
19、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书面指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书面指令 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3. 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
20、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2.6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1. 设备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设备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所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安装、拆卸机械设备单位
21、的安全责任安装、拆卸机械设备单位的安全责任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监理管理7.3.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准备
22、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 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安全监理规划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工程项目概况,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应急预案和监理程序以及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
23、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
24、准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监
25、管机构的建立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监理工程师检查的要点是:施工总承包方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系统,是否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施工方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将安全生产目标和危险源的监控责任层层分解和落实;应要求施工方项目管理机构分阶段提交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表,明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监控职责分工。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资质是否合法有
26、效。监理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的内容主要内容: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报审资料,工程项目实施分包的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审查施工承包或分包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专业分包单位承接的专业工程是否符合该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施工承包的专业类别、资质等级、承包范围等;审核分包单位各项资质证明资料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时限;审核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的有效时限;审核分包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施工的能力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5) 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
27、理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6)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打桩机操作工和厂内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按无证者处理。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应急救援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
28、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操练。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是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是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是否具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与
29、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是否具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接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1)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第7章建设工程
30、安全管理 2)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
31、包括以下内容:(1) 土方工程:检查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临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 脚手架工程:检查脚手架设计方案、脚手架设计预算书、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及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3) 模板工程:检查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高处作业:检查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32、整。(5) 交叉作业:检查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齐全完整。(6) 塔式起重机:检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 临时用电:检查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
33、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照明用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8) 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的设置及施工场地、道路是否符合要求,保健、垃圾、防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的施工要求。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核查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一般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情况;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情况;脚手架的立杆基础、杆件间距、剪力撑、脚手板、防护栏杆、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卸料平台等是否符合要求;基坑的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是否符合要求;模板的立柱材料、模板存放应符合要求;拆除模板应在拆除区设置警戒线,并派安全人员监护作业过程;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符合要求并正确使用
35、;现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使用安全带情况;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防护情况;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是否有防护或防护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物料提升机的架体制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少、损坏或失灵,钢丝绳磨损有无超过报废标准,吊篮有无安全门或人员有无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物料提升设备是否使用双绳起吊);塔吊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要求;安装与拆卸必须由专业作业队伍完成;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及持证上岗,指挥应有联络设备);施工机具的保护装
36、置是否灵敏,使用是否合理;施工现场、围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施工场地地面是否做硬化处理或道路是否畅通;施工现场有无大门,门头有无设置企业标志;五牌一图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有无排水设施或施工现场有无积水;建筑材料堆放应整齐,料堆应挂材料标牌,做到工完场清;现场住宿、生活设施应符合要求)。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5)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查,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1. 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含有安
37、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 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
38、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安全监理资料立卷归档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包含有安全内容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安
39、全监理台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等。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包括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和安全文明防护资料。其中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安全文明防护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入场安全教育记录,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保卫、消防安全检查
40、记录,料具安全检查记录,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环境卫生检查记录以及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3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施工安全隐患的处理安全隐患是指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或不利环境因素。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形成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比如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设计不合理和缺陷、勘察文件失真、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理工
41、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如图7-1所示,保证工程生产顺利开展。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图7-1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1. 监理工程师判断其严重程度监理工程师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发现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
42、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必要时应经设计单位认可,整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应立即进行安全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内容包括: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现场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与判断,安全事故隐患处理的方案,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
43、施,确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验收人,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安全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措施等。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3. 分析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分析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分析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地分析,特别是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点。必要时,可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方共同参加分析;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4. 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处理
44、并进行跟踪检查,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5. 组织人员检查验收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核验,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写出安全隐患处理报告,报监理单位存档。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改处理过程描述,调查和核查情况,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结果,处理的依据,审核认可的安全隐患处理方案,实施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以及安全隐患处理结论。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1.
45、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方案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工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
46、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 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的。4.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
47、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5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为了切实落实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1.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
48、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3.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7.3.6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1.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7章建设工程
49、安全管理 2)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监理单位处理安全事故的程序监理单位处理安全事故的程序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监理人员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负责人报告。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50、发生后,现场有关监理人员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负责人报告,有责任组织参建各方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和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有关标志。 第7章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2)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暂停令协助指挥抢救,协助指挥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防止事故扩大。总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协助指挥抢救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