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基础培训课件主 要 内 容 第一部分是政府采购法制框架。第一部分是政府采购法制框架。 第二部分是政府采购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是政府采购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 第三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第三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识。 第四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操作实务。第四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操作实务。 第五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第五部分是政府采购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评审专家应当做好的工作。评审专家应当做好的工作。 第六部分是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第六部分是政府采购发展趋势。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一、基本法律一、基本法律n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2、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n二、行政法规二、行政法规n(一)国务院行政法规。(一)国务院行政法规。n(二)地方性行政法规。(二)地方性行政法规。n目前尚未出台行政法规。目前尚未出台行政法规。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三、行政规章三、行政规章n(一)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财政部令第(一)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财政部令第18号、号、19号、号、20号、号、61号。即:号。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格认定办
3、法。n(二)地方政府规章。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地方政府规(二)地方政府规章。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章。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四、规范性文件及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四、规范性文件及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n(一)全国性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一)全国性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n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n2、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n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n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4、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n5、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n6、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管理的通知;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7、财政部、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n8、财政部、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n9、财政部、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n10、财政部、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5、法;n11、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n1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n1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n1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二)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二)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法律文件n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n2、四川省省级定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四
6、川省省级定点采购管理办法(试行);n3、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试行);n4、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n5、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n6、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暂行);n7、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8、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n9、
7、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n10、四川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暂行办法;n11、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n12、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n13、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变更管、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n1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n1
8、5、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n16、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服务招标文件范本;、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服务招标文件范本;n17、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n18、四川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n19、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n20、四川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n21、四川省
9、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通知;n22、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n注意:以上是直接规范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实际中还会涉及许注意:以上是直接规范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实际中还会涉及许多不直接规范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如:(政府采购工程适用)多不直接规范政府采购的法律制度,如:(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以及其他具体采购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以及其他具体采购项目中涉及到的法律制度。目中涉及到的法律制度。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
10、、基本知识n一、政府采购的涵义一、政府采购的涵义n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一)概念解释(一)概念解释n1、主体: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主体: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n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广义、狭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广义、狭义)n我省基本上采用的是广义的财政性资金概念(我
11、省基本上采用的是广义的财政性资金概念(政府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是这种观点),即纳(征求意见稿)也是这种观点),即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均属于财政性资金。入财政管理的资金均属于财政性资金。n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n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四川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布。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4、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务的行为,包括购买、
12、租赁、委托、雇佣等。n注意:这里是有偿取得。应当遵守市场基本规律,即注意:这里是有偿取得。应当遵守市场基本规律,即等价有偿。依法公平开展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价有偿。依法公平开展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低于成本价竞争、赠送、牟取暴利等。,如低于成本价竞争、赠送、牟取暴利等。n5、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范围:货物、工程和服务。nA、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燃料、设备、产品等。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B、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
13、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nC、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对象。n6、性质:行为。、性质:行为。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情形(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情形n1、(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用招标投标法。n2、(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抗
14、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适用本法。n3、(政府采购法第八十六条)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政府采购法第八十六条)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会另行制定。 n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八十六条号)第八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商务部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商务部和有关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二部分:
15、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三)非政府采购(三)非政府采购n1、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程和服务项目;n2、根据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的规定,目、根据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的规定,目录以类的一些采购项目没有达到相应的限额标准的。录以类的一些采购项目没有达到相应的限额标准的。n注意:政府采购法不适用的情形和非政府采购存在本质注意:政府采购法不适用的情形和非政府采购存在本质区别。区别。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二、政府采购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及基本原则。二、政府采购的立法目的和宗旨及基本原则。
16、n(一)立法目的和宗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一)立法目的和宗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益,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n(二)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二)基本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n注意:政府采购法并没有像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一样,注意:政府采购法并没有像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一样,规定效率原则。规定效率原则。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17、。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n(一)(一)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护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环境,护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企业发展等。n(二)(二)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四、政府采购的体制设计四、政府采购的体制设计n(一)监督管理主体(一)监督管理主体n1、财政部门是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具体的政
18、、财政部门是监督管理部门,主要针对具体的政府采购进行业务上的监督和管理。府采购进行业务上的监督和管理。n2、监察部门是监督部门,主要针对政府采购中属、监察部门是监督部门,主要针对政府采购中属于被监察对象的于被监察对象的“人人”的监督。的监督。n3、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主要从审计角度对政府、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主要从审计角度对政府采购单位进行审计监督。采购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二)执行主体(二)执行主体n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n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各
19、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社会代理机构。机构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社会代理机构。n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n注意:评审委员会不属于执行主体的范畴。注意:评审委员会不属于执行主体的范畴。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五、政府采购的采购组织模(形)式五、政府采购的采购组织模(形)式n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也叫组织模式。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也叫组织模式。n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第
20、七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n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集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有两种,一种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中采购有两种,一种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也叫一般集中采购或者通用设备集中采购;一种是部叫一般集中采购或者通用设备集中采购;一种是部门集中采购。门集中采购。n我国政府采购模式可以细分为,一般集中采购或者我国政府采购模式可以细分为,一般集中采购或者通用设备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通用设备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模式。模式。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
21、、基本知识n(一)集中采购:(一)集中采购:是指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一般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n(二)分散采购:(二)分散采购:是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注意:注意:实际中,采购模式主要解决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主体问题。 一般集中采购项目,必须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如各级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内部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如教育部政府集中采
22、购中心),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 分散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联系与区别(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联系与区别 集中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集中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分散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分散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
23、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且采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联系:联系:n1、采购主体相同。、采购主体相同。n2、采购客体相同。、采购客体相同。n3、采购属性相同。、采购属性相同。n4、采购程序相同。、采购程序相同。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区别:区别:n1、采购的范围不同。、采购的范围不同。n2、采购组织主体不同。、采购组织主体不同。n3、是否收取代理费不同。、是否收取代理费不同。n4、利弊不同(执行主体所带来的利弊)。、利弊
24、不同(执行主体所带来的利弊)。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五、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概念及其适用五、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概念及其适用n(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一)政府采购方式的种类n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五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五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n财政部认定了两种,即针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首购和订购财政部认定了两种,即针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首购和订购。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二)政府采购方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二)政府采购方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n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n概念:
25、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概念: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n适用范围: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适用范围: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
26、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购。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n概念: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概念: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
27、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n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n(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的;n(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n概念:
28、概念: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n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n(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n(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n(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n(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4、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概念: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分散采购限概念: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
29、额标准,但所购商品来源渠道单一,或属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最主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最主要的特点是没有竞争性。要的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30、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百分之十的。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5、询价、询价n概念:询价采购,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概念:询价采购,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方式。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方式
31、。n适用范围: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适用范围: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n6、首购和订购没有适用过,大家见、首购和订购没有适用过,大家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财库2007120号)规定。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注意:公开招标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要的政府注意:公开招标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主要的政府采购方式,并不受政府采购数额标准的限制。也采购方式,并不受政府采购数额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就
32、是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也是主要采购方式,应为首选采购方,公开招标也是主要采购方式,应为首选采购方式。只是这些项目符合其他采购方式的条件时,式。只是这些项目符合其他采购方式的条件时,“可以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六、实际中常用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基本程序六、实际中常用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基本程序n1、编制无倾向性、排斥性的采购文件。、编制无倾向性、排斥性的采购文件。n2、在、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信发布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信息公告包括:息公告包括:1、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和采购项目技、
33、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预公示;术要求的预公示;2、采购公告。、采购公告。n3、发售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n4、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召开答疑会。、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召开答疑会。n5、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n6、开标、唱标、开标、唱标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n7、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n8、公示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n9、确定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n10、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布采购结果公告。n11、受理供应商质疑并作出质疑答复。、受理供应商质疑并作出质疑答复。n12、发中标通知书。、发中标通知书。n13、签订政府
34、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n14、验收采购项目、支付采购资金。、验收采购项目、支付采购资金。n1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程序。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概念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概念n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人员。n注意:独立身份。注意:独立身份。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二、政
35、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范围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范围n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从事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n评审主要是指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评标,实际上内评审主要是指我们大家比较熟悉的评标,实际上内涵要广一些。涵要广一些。n咨询主要是指对一些采购项目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咨询主要是指对一些采购项目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从专业角度提供一些,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从专业角度提供一些参考性参考性的意见。的意见。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三、评审专
36、家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纪律三、评审专家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纪律n(一)评审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评审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n1、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审查投标、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价;n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n3、根据需要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根据需要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澄清;项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澄清;n4、推
37、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n5、负责评审报告的起草;、负责评审报告的起草;n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n1、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的知情权。知情权。n2、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n3、推荐
38、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n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和咨询劳务报酬的权利。、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和咨询劳务报酬的权利。n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三)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三)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n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n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
39、、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n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n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
40、加以制止。,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n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n5、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
41、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等事宜。n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四)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n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n2、不得参加
42、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n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包括一般工作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
43、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已参加过一次评审工作的,以及已参加过一次评审工作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的情况。n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
44、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n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
45、政策和产品标准,认、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n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四、评审工作原则:独立、公平、公正、择优。四、评审工作原则:独立、公平、公正、择优。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五、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法律责
46、任n(一)(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财政部令第部令第18号)号)n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n(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n(二)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二)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n(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三)在评标过程
47、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n(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n(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对评标
48、委员会成员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在财政部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构成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一)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一)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他不正当利益的;n(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二)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
49、二)(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政部(财政部 监察部监察部 财财库库2003119号)号)n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n(一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末按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末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n(二二)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n(三三)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违反职业道
50、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没有实质性影响的;n(四四)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息的;n(五五)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n(六六)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基本概念、基础知识n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从事政府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采购评审工作。n(一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