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1 总总 则则 1.0.1 1.0.1 为统一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标准,使铁路旅客车站建 筑设计符合“功能性、系统性、先进性、文化性、经济性”的要 求,制定本规范。 1.0.2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 1.0.31.0.3 旅客车站布局应符合城镇发展和铁路运输要求,并根据 当地经济、交通发展条件,合理确定建筑形式。 1.0.4 1.0.4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应积极采用安全、节能和符合环 境保护要求的先进技术。 1.0.51.0.5 客货共线和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分别 根据最高聚集人数和高峰小时发送量按表 1.0.51 和表 1.0.5 2 确
2、定。 表表 1.0.51.0.51 1 客货共 线 铁路 旅 客车 站建 筑 规模客货共 线 铁路 旅 客车 站建 筑 规模 建 筑 规 模 最高聚 集人 数 H(人) 特大型 H10000 大 型 3000 H 10000 中 型 600 H 3000 小 型 H600 表表 1.0.51.0.52 2 客运专 线 铁路 旅 客车 站建 筑 规模客运专 线 铁路 旅 客车 站建 筑 规模 建 筑 规 模 高峰小 时发 送量 PH(人 ) 特大型 PH 10000 大 型 5000 PH 10000 中 型 1000 PH 5000 小 型 PH1000 2 1.0.61.0.6 铁路旅客车站
3、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铁路旅客车站无 障碍设计规范 (TB10083)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范JGJ50 的有关规定。 1.0.7 1.0.7 铁路旅客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 的有关规定。 1.0.81.0.8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2 2 术术 语语 2.0.12.0.1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 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乘降设施,并由车站广场、 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部分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2.0.2 客 货 共 线 铁 路 旅
4、 客 车 站 mixed traffic railway line station 设在客货共线运行的铁路沿线,主要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2.0.32.0.3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 passenger dedicated railway line station 设在客运专线铁路沿线,专门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2.0.4 2.0.4 旅 客 最 高 聚 集 人 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 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 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 (810min)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52.0.5 高峰小时发送量 peak h
5、our departing quantum 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 2.0.2.0.6 6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 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 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 进出口的平台。 2.0.2.0.7 7 旅 客 车 站 专 用 场 地 special area for passenger station 自站房平 台外缘 至相 邻城 市道路 内缘和相 邻建筑 基地边缘 范围内的区域,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 2.0.2.0.8 8 集散厅 concourse 用于旅客站房内疏导旅客,并设有安
6、检、问询等服务设施的大厅。 4 2.0.2.0.9 9 线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 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车站广场地面高程, 站房首层 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的站房。 2.0.2.0. 1010 高架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 位于车站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旅客 使用的建筑物。 2.0.2.0.1111 设 计 行 包 库 存 件 数 designed capacity of luggage office 设计年度内最高月的日平均行包库存件数。 2.0.2.0.1212 站场客运
7、建筑 duildings for passenger traffic in station yard 在站场范围内,为客运服务的站台、雨篷、地道、天桥等建 筑物以及检票口、站台售货亭、站名牌等设施的统称。 2 2. .0 0. .1313 旅客信息系统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向旅客通告事项,提供各类视、听觉信息,组织客运作业, 疏导客流,保证站车及旅客安全,有效地进行客运管理与服务的 设施。 2 2. .0 0. .1313 揭示牌 bulletin board 向旅客通告事项,提供运营、管理、安全、服务等视觉信息 的告知牌。 5 3 3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选
8、址和总平面布置 3.13.1 选选 址址 3.1.13.1.1 铁路旅客车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旅客车站应设于方便旅客集散、换乘并符合城镇发展的 区域; 2 2 有利于铁路和城镇多种交通形式的发展; 3 3 少占或不占耕地,减少拆迁及填挖方工程量; 4 4 符合国家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关规定。 3.1.23.1.2 铁路旅客车站选址不应选择在地形低洼、易淹没以及不 良地址地段。 3.23.2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 3.2.13.2.1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包括车站广场、站房和站 场客运设施,并应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3.2.23.2.2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9、下列规定: 1 1 符合城镇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 枢纽、机场、码头等道路的发展,合理布局; 2 2 建筑功能多元化、用地集约化,并留有发展余地; 3 3 使用功能分区明确,各种流线简捷、顺畅; 4 4 车站广场交通组织方案遵循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交通 站点布局合理; 5 5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应设置经广场与城市交通直接相 连的环形车道; 6 6 当站区有地下铁道车站或地下商业设施时,宜设置与旅 客车站相连接的通道。 6 3.2.33.2.3 铁路旅客车站的流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旅客、车辆、行李、包裹和邮件的流线应短捷,避免交 叉; 2 2 进、出站旅客流线应在
10、平面或空间上分开; 3 3 减少旅客进出站和换乘的步行距离。 3.2.4 3.2.4 特大型站站房宜采用多方向进、出站的布局。 3.2.53.2.5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垃圾投放设施和转运站;站内废 水、废气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2.63.2.6 车站的各种室外地下管线应进行总体综合布置,并应符 合现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的有关规定。 7 4 4 车站广场车站广场 4.0.14.0.1 车站广场宜由站房平台、旅客车站专用场地、公交站点 及绿化景观用地四部分组成。 4.0.2 4.0.2 车站广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车站广场应与站房、站场布置密
11、切结合,并符合城镇规划 要求; 2 2 车站广场内的旅客、车辆、行李和包裹流线应短捷,避 免交叉; 3 3 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互相衔接; 4 4 除绿化用地外,车站广场应采用刚性地面,并符合排水 要求; 5 5 特大型和大型旅客车站宜采用立体车站广场; 6 6 季节性或节假日客流大的车站,其车站广场应有设置临 时候车设施的条件。 4.0.34.0.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最高聚集 人数确定,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高峰小 时发送量确定,其最小面积指标均不宜小于 4.8m 2/人。 4.0.4 4.0.4 站房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平
12、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的总长; 2 2 平台宽度, 特大型站不宜小于 30m, 大型站不宜小于 20m, 中型站不宜小于 10m,小型站不宜小于 6m; 3 3 立体车站广场的平台应分层设置,每层平台的宽度不宜 小于 8m。 4.0.54.0.5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设计应附符合下列规定: 1 1 人行通道应与公交(含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相通; 8 2 2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地面应高出车行道,并不应 小于 0.12m。 4.0.64.0.6 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和中型旅客车站的行李、 包裹托取厅附近应设停放车辆的场地。 4.0.7 4.0.7 车站广场绿化率不宜小于 10,绿
13、化与景观设计应按功 能和环境要求布置。 4.0.84.0.8 出境入境的旅客车站应设置升挂国旗的旗杆。 4.0.9 4.0.9 当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旅客车站衔接时,其旅客进出站 流线应顺畅衔接。 4.0.4.0.1010 城市公交、轨道站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应设于安全部位,并应方便旅 客乘降及换乘。 2 2 公交站点应设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 公共交 通规划的要求,当无规定时,公交停车场最小面积宜根据最高聚 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且不宜小于 1.0m 2/人。 3 3 公交站点设计应符合现行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 计规范 (CJJ15)的有关规定;
14、 4 4 当铁路旅客车站站房的进站和出站集散厅与城市轨道交 通的站厅连接,且不在同一平面时,应设垂直交通设施。 4.0.114.0.11 广场内的各种揭示和引导系统应醒目,其结构、构造应 设置安全。 4.0.124.0.12 车站广场应设置厕所, 最小使用面积可根据最高聚集人 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按每千人不宜小于 25 或 4 个厕位确定。 当规模较大时宜分散布置。 9 5 5 站房设计站房设计 5.1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5.1.1 站房内应按功能分为公共区、设备区和办公区,各区应 划分合理,功能明确,便于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公共区应设置为开敞、明亮的大空间,旅客服
15、务设施齐 备,旅客流线清晰、组织有序。 2 2 设备用房应远离公共区设置,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3 3 办公用房宜集中设于站房次要部位,并与公共区有良好 的联系条件,与运营有关用房应靠近站台。 5.1.25.1.2 站房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防火等 规定的要求。 5.1.3 5.1.3 当站房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合建时,应整体规划,统一 设计。 5.1.45.1.4 线侧式站房设置多层候车室时,应设置与站台相连的跨 线设施。 5.1.5 5.1.5 站房的进出站通道、换乘通道、楼梯、天桥和检票口应 满足旅客进出站高峰通过能力的需要, 其净宽度每 100 人不应小 于 0.6
16、5m;地道净宽度每 100 人不应小于 1.00m。 5.1.65.1.6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有设置防爆及安全检测设备的 位置。 5.1.75.1.7 旅客站房宜独立设置。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保证铁 路旅客车站功能的完整和安全。 5.1.85.1.8 站房内综合管线宜集中布置,并满足防火要求。 5.1.9 5.1.9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可不设行李、包裹用房。 5.25.2 集散厅集散厅 5.2.15.2.1 中型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进站、出站集散厅。客货共 10 线铁路车站应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其使用面积, 客运专线铁路车 站应按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其使用面积,且均不宜小于 0.2m 2/
17、 人。 5.2.25.2.2 集散厅应有快速疏导客流的功能。 5.2.35.2.3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内应设自动扶梯,中型站的站房 宜设置自动扶梯。 5.2.45.2.4 进站集散厅内应设有问询、邮政、电信等旅客服务设施。 5.2.5 5.2.5 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厅内应设有电信、厕所等旅客 服务设施。 5.3 5.3 候车区(室)候车区(室) 5.3.15.3.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站房可根据车站规模设普通、软席、 军人(团体) 、无障碍候车区及贵宾候车室。各类候车区(室)候乘人数 占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可按表 5.3.1 确定。 表表 5.3.1 5.3.1 各类 候车 区 (室 )
18、 计算 比例各类 候车 区 (室 ) 计算 比例 ( () ) 候 车 区 ( 室 ) 建 筑 规 模 普 通 软 席 贵 宾 军 人 ( 团 体 ) 无 障 碍 特 大 型 站 87.5 2.5 2.5 3.5 4.0 大 型 站 88.0 2.0 中 型 站 92.5 3.0 小 型 站 100.0 注 : 1 有 始 发 列 车 的 车 站 ,其 软 席 和 其 他 候 车 室 的 比 例 可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 2 无 障 碍 候 车 区 ( 室 ) 包 含 母 婴 候 车 区 位 , 母 婴 候 车 区 内 宜 设 置 母 婴 服 务 设 置 。 3小 型 车 站 应
19、 在 候 车 室 设 置 无 障 碍 轮 椅 候 车 位 。 5.3.2 5.3.2 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候车区总使用面积应根据高 峰 小 时 发 送 量,按不应小于 1.2m 2/人确定。各类侯车区(室)的设置可根据按具 体情况确定。 5.3.35.3.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候车区总使用面积应根据最高聚 集人数,按不应小于 1.2m2/人确定。小型站候车区的使用面积宜 11 增加 15。 5.3.5.3.4 4 候车区(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普通、软席、军人(团体)和无障碍候车区宜布置在大 空间下,并可采用低矮轻质隔断划分各类候车区 。 2 2 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候车区(室),其
20、室内净高宜根据 高跨比确定,并不宜小于 3.6m。 3 3 窗地比不应小于 1:6,上下窗宜设开启扇,并应有开闭设施; 4 4 候车室座椅的排列方向应有利于旅客通向进站检票口, 普通候车室的座椅间走道净宽不得小于 1.3m。 5 5 候车区(室)应设进站检票口。 6 6 候车区应设饮水处,并应与盥洗间和厕所分开设置。 5.3.55.3.5 无障碍候车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无障碍候车区可按本标准第 5.3.1 条确定其使用面积, 并不宜小于 2m 2/人; 2 2 无障碍候车区的位置宜邻近站台, 并宜单独设置检票口; 3 3 在有多层候车区的站房,无障碍候车区宜设在首层,或站 台层靠近
21、检票口附近。 5.3.65.3.6 软席候车区可按本标准第 5.3.1 条确定其使用面积,并不宜小 于 2m 2/人。 5.3.75.3.7 军人(团体)候车区应与普通候车区合设,其使用面积可按本 标准第 5.3.1 条确定,并不宜小于 1.2m 2/人。 5.3.5.3.8 8 贵宾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中型及以上站宜设贵宾候车室。 2 2 特大型站宜设两个贵宾候车室,每个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50m 2; 大型站宜设一个贵宾候车室,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20m 2;中型站可设一个 贵宾候车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60m 2。 3 3 贵宾候车室应设置单独出入口和直通车站广场的车行
22、道。 12 4 4 贵宾候车室内应设厕所、盥洗间、服务员室和备品间。 5.4 5.4 售票用房售票用房 5.4.1 5.4.1 售票用房的主要组成应符合表 5.4.1 的规定。 表表 5.4.1 5.4.1 售票 用房 主 要组 成售票 用房 主 要组 成 房 间 名 称 旅 客 车 站 建 筑 规 模 特 大 型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售 票 厅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不 设 售 票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票 据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办 公 室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不 设 进 款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总 帐 室 应 设 应 设 不 设 不
23、 设 订 、 送 票 室 应 设 宜 设 不 设 不 设 微 机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自 动 售 票 机 宜 设 宜 设 宜 设 不 设 注 : 1 有 始 发 车 的 车 站 应 设 订 、 送 票 室 。 2 自 动 售 票 机 宜 设 置 在 进 站 流 线 上 。 5.4.25.4.2 售票处应按下列要求设置: 1 1 特大型、大型站除应设置在站房进站口附近外,还应在 进站通道上设置售票点或自动售票机。 2 2 中型、小型站宜设置在站房内候车区附近。 3 3 当为多层站房时宜分层设置。 5.4.3 5.4.3 站房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客 货 共
24、线 铁 路 旅 客 车 站 应 根 据 最 高 聚 集 人 数 经 计 算 确 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特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不宜少于 55 个; 2)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2550 个; 3)中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520 个; 4)小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24 个。 13 2 2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应根据高峰小时发送量经计算确 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特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不宜小于 100 个; 2) 大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50100 个; 3) 中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1550 个; 4) 小型站售票窗口的设置数量可为 24 个。 5.4
25、.4 5.4.4 售票厅每个售票窗口的设置面积, 特大型站不宜小于 24m 2/窗口、 大型站不宜小于 20m 2/窗口,中型站和小型站分别不宜小于 16m2/窗口。 5.4.55.4.5 售票厅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5.4.65.4.6 售票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每个售票窗口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 ; 2 2 售票室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4 ; 3 3 售票室与售票厅之间不应设门; 4 4 室内售票工作区地面宜高出售票厅地面 0.3m,并宜采用 保暖材质地面; 5 5 售票室内采光和通风应良好,并应有防盗设施。 5.4.7 5.4.7 售票窗口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6、: 1 1 与相邻售票窗口之间的中心距离宜为 1.8m,靠墙售票窗 口中心距墙边不宜小于 1.2m; 2 2 售票窗台面至售票厅地面的高度宜为 1.1m; 3 3 特大型、 大型站应设置无障碍售票窗口,其设计应符合现 行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 (TB10083)的有关规定。 5.4.8 5.4.8 自动售票机的最小使用面积可按 4m 2/个确定。 5.4.95.4.9 票据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票据室使用面积,中型和小型站不宜小于 15 m 2,特大型 和大型站不应小于 30 m 2(两间各 15 m2); 2 2 票据室应有防潮、防鼠、防盗和报警措施。 14 5.55.5 行李
27、、包裹用房行李、包裹用房 5.5.1 5.5.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宜设置行李托取处。特大型、大 型站的行李托运和提取应分开设置, 行李托运处的位置应靠近售 票处, 行李提取处宜设置在站房出站口附近。中型和小型站的行 李托、取处可合设。 5.5.2 5.5.2 特大型、大型站房的行李、包裹库房宜与跨越股道的行 李、包裹地道相连。 5.5.5.35.3 包裹用房的主要组成应符合表 5.5.3 的规定: 表表 5.5.3 5.5.3 包裹 用房 主 要组 成包裹 用房 主 要组 成 房 间 名 称 设 计 包 裹 库 存 件 数 N( 件 ) N 2000 1000 N 2000 400 N 1
28、000 400 以 下 包 裹 库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包 裹 托 取 厅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不 设 办 公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票 据 室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不 设 总 检 室 应 设 不 设 不 设 不 设 装卸工休息室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不 设 牵 引 车 库 应 设 应 设 宜 设 宜 设 微 机 室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应 设 拖 车 存 放 处 应 设 宜 设 宜 设 不 设 注 : 1000 件 以 下 包 裹 库 的 微 机 室 宜 与 办 公 室 合 设 。 5.5.4 5.5.4 包裹库、行李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29、 各旅客车站的包裹库和行李库的位置应统一设置; 2 2 多层的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和线下式站房的包裹库应 设置垂直升降设施,升降机应能容纳一辆包裹拖车; 3 3 特大型站的包裹库各层之间应有供包裹车通行的坡道, 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3m,当坡道无栏杆时,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4m, 坡度不应大于 1:12; 15 4 4 特大型站的行李提取厅宜设置行李传送带。 5.5.55.5.5 包裹库的使用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N0.35 (5.5.5) 式中 A包裹库的使用面积(m 2) ; N设计包裹库存件数 (件) , 可根据本规范附录 A 计算。 0.35每件包裹占用面积(m 2/件) 。 当设计
30、库存件数少于 400 件时,包裹库的使用面积应增加 10m 2。 5.5.6 5.5.6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 2000 件及以上的站房宜预留室外堆放 场地。 5.5.7 5.5.7 特大型、大型站宜设无主包裹存放间,其使用面积可按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 1%设置,并不宜小于 20m 2。 5.5.5.5.8 8 办理运输鲜活货业务的站房,包裹库内宜设置专用存 放 间,并应设清洗、排水设施。 5.5.5.5.9 9 包裹库内净高度不应小于 3m。 5.5.105.5.10 有机械作业的包裹库 ,应满足机械作业 的要求 ,其门的 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 3m。 5.5.5.5.1111 包裹库宜设高窗,并
31、应加设防护设施。 5.5.5.5.1212 包裹托取厅使用面积及托取窗口数不应小于表 5.5.12 的规定。 表 5.5.12 包 裹托取 厅使 用面 积 及托取 窗口 数 名 称 设 计 行 包 库 存 件 数 N( 件 ) 600 以 下 600 N 1000 1000 N 2000 2000 N 4000 4000 N 10000 10000 及 以 上 托 取 窗 口 ( 个 ) 1 1 2 4 7 10 托 取 厅 ( m2) 25 30 60 150 300 注 : 表 中 所 列 数 值 为 设 计 包 裹 库 存 件 数 下 限 的 最 小 数 值 , 当 采 用 上 限 时
32、, 其 数 值 应 适 当 提 高 。 5.5.15.5.13 3 包裹托取柜台面高度不宜大于 0.6m,柜台面宽度不宜 16 小于 0.6m。当包裹库与托取厅之间采用柜台分隔时,应留有 不 小于 1.5m 宽的通道。 5.65.6 旅客服务设施 5.6.15.6.1 站房内宜设置问询处、小件寄存处、邮政、电信、商业 服务设施、旅客医务室、自助存包柜、自动取款机、时钟等,并 应设置饮水设施和导向标志等。 5.6.2 5.6.2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有人值守问询处。 5.6.35.6.3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置小件寄存处,并宜设自助 存包柜, 小件寄存处使用面积可根据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
33、时发 送量按 0.05m 2/人确定。 小型站的小件寄存处可与问询处合设。 5.6.45.6.4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吸烟处。 5.6.55.6.5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旅客车站宜设旅客医务室。 5.6.65.6.6 旅客车站的广场、站房出入口、集散厅、候车区(室) 、 旅客通道、站台等处均应设置导向标志。 5.6.75.6.7 旅客车站宜设置为旅客服务的小型商业设施。 5.75.7 旅客用厕所、盥洗间 5.7.15.7.1 旅客站房应设厕所和盥洗间。 5.7.25.7.2 旅客站房厕所和盥洗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位置明显,标志易于识别; 2 2 厕位数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
34、量 2 个/100 人 确定,男女人数比例应按 1:1、厕位按 1:1.5 确定,且男、女厕 所大便器数量均不应少于 2 个, 男厕应布置与大便器数量相同的 小便器; 3 3 厕位间应设隔板和挂钩; 4 4 男女厕所宜分设盥洗间,盥洗间应设面镜,水龙头应采 用卫生、节水型,数量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 1 个 /150 人设置,并不得少于 2 个; 17 5 5 候车室内最远地点距厕所距离不宜大于 50m; 6 6 厕所应有采光和良好通风; 7 7 厕所或盥洗间应设污水池。 5.7.35.7.3 特大型、大型站的厕所应分散布置。 5.85.8 客运管理、生活和设备用房客运管理、生活和设
35、备用房 5.8.15.8.1 客运管理用房应根据旅客车站建筑规模及使用需要 集中 设置,其用房宜包括客运值班室、交接班室、服务员室、补票室、 公安值班室、广播室、上水工室、开水间、清扫工具间以及生产 用车停车场地等。 5.8.25.8.2 服务员室应设在候车区(室)或旅客站台附近,其使用 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 2 /人确定,并不得小于 8 。 5.8.35.8.3 检票员室应设在检票口附近,其使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 人数,按不宜小于 2 /人确定,并不得小 8 。 5.8.45.8.4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在站房出口处宜设补票室,其使 用面积不宜小于 10 ,并应有防盗设施。 5.8
36、.55.8.5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设交接班室,其使用面积应根 据最大班人数,按 1 /人确定,并不宜小于 30 。 5.8.65.8.6 旅客车站应设广播室,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0 。广播 室应有符合运输组织工作要求的设施。 5.8.75.8.7 有客车给水设施的车站应设上水工室,其位置宜设在旅 客站台上,使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 3 /人确 定,且不得小于 8 。 5.8.85.8.8 旅客车站均应有饮用水供应设施。 5.8.95.8.9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的集散厅、候车区(室) 、售票厅 附近宜设清扫工具间。采用机械清扫时,应设置存放间。 5.8.105.8.10 站房
37、内在旅客相对集中处,应设置公安值班室,其使用 面积不宜小于 25 。 18 5.8.115.8.11 旅客车站可根据需要设置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暖 通等设备的技术作业用房。各类技术作业房屋应集中设置。 5.8.125.8.12 客运办公用房应根据车站规模确定,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 /人。办公用房宜采用大开间,集中办公的模式。 5.8.13 5.8.13 旅客车站宜设间休室、 更衣室和职工厕所等职工生活用 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客运服务人员、售票与行李、包裹工作人员间休室的使 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的 23 按不宜小于 2 /人确定, 并不 得小于 8 ; 2 2 客运服务人员、
38、售票与行李、包裹工作人员更衣室的使 用面积应根据最大班人数,按不宜小于 l /人确定; 3 3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在售票、行李、包裹及职工工 作场地附近设置厕所和盥洗间; 4 4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宜设置职工活动室、浴室、就餐 间和会议室等生活用房。 5.9 5.9 国境(口岸)站房 5.9.15.9.1 国境(口岸)站房应设客运和联检设施。 5.9.25.9.2 国境(口岸)站房应设置标志牌、揭示牌、导向牌,其标 志内容及有关文字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9.35.9.3 国境(口岸)站房的客运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客运设施应设出入境和境内两套设施。 2 2 出入境候车室
39、宜按中型和小型分室设置。 3 3 出入境候车室及行李、包裹托运处应布置于联检后的 监护区内。 4 4 站房、 站台和旅客通道等应设置出入境与境内旅客分开 或隔离的设施。 5.9.45.9.4 国境(口岸)站房的联检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联检设施应包括车站边防检查站、海关办事处、 出入境 19 检疫机构、动植物检疫站、国家安全检查站和口岸联检办公室。 2 2 出入境旅客的联检可按卫生检疫、边防检查、海关检查、 动植物检疫的流程布置。 3 3 联检设施宜分为相互分离、完全封闭的出境和入境两套 设施。 5.9.55.9.5 出入境旅客服务设施可设免税商店、货币兑换、邮政、 电信及世界时钟等,
40、并宜设旅游咨询、接待和小型餐饮等设施。 20 6 6 站场客运建筑站场客运建筑 6.1 6.1 站台、雨篷站台、雨篷 6.1.1 6.1.1 客货共线铁路车站站台的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 现行 国家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GB50091)的有关规定。 客运专线铁 路车站站台的设 置应符合国家及 铁路主管部 门的有 关规定。 6.1.2 6.1.2 铁路站房或建筑物最外凸出部分外缘至基本站台边缘的 距离,特大型站宜为 2025m;大型站宜为 1520m;中型站宜 为 812m;小型站宜为 8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 6m。 6.1.3 6.1.3 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出入口、 房屋等建
41、筑物时, 其边缘至站台边缘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和大型站不应小于 3m; 2 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小于 2.5m; 3 改建车站受条件限制时,天桥或地道出入口其中一侧的 距离不得小于 2m; 4 当路段设计速度在 120km/h 及以上时,靠近有正线一侧 的站台应按上述款项的数值加宽 0.5m。 6.1.46.1.4 旅客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站台应采用刚性防滑地面,并满足行李、包裹车荷载的 要求,通行消防车的站台还应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 2 2 站台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3 3 旅客列车停靠的站台应在全长范围内,距站台边缘 1m 处的站台面上设置宽度为 0.06m 的黄色
42、安全警戒线, 安全警戒线 可与提示盲道结合设计。 当有速度超过 120km/h 的列车临近站台 通过时,安全警戒线和防护设施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21 6.1.5 6.1.5 当中间站台上需要设置房屋时,宜集中设置。 6.1.66.1.6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 篷。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 度的站台雨篷。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中型及以下车站宜设置与站 台 同 等 长 度 的 站 台 雨 篷 或 在 站 台 局 部 设 置 雨 篷 , 其 长 度 可 为 200300m。 6.1.76.1.7 旅客站台雨篷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43、1 雨篷各部分构件与轨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轨距铁 路建筑限界 (GB146.2)的有关规定。 2 2 中间站台雨篷的宽度不应小于站台宽度。 3 3 通行消防车的站台,雨篷悬挂物下缘至站台面的高度不 应小于 4m; 4 4 基本站台上的旅客进站口、出站口应设置雨篷并应与基 本站台雨篷相连; 5 5 地道出入口处无站台雨篷时应单独设置雨篷,并宜为封 闭式雨篷,其覆盖范围应大于地道出入口,且不应小于 4m。 6 6 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宜设置无站台柱雨篷; 7 7 采用无站台柱雨篷时, 铁路正线两侧不得设置雨篷立柱,采用无站台柱雨篷时, 铁路正线两侧不得设置雨篷立柱, 在两条客车到发线之间的雨篷柱
44、, 其柱边最突出部分距线路中心在两条客车到发线之间的雨篷柱, 其柱边最突出部分距线路中心 的间距,的间距,应符合铁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8 8 无站台柱雨篷除应满足采光、排气和排水等要求外,还 应考虑吸音和隔音效果。 6.1.6.1.8 8 设无站台柱雨篷的车站,站台上不宜设置厕所。 6.2 6.2 站场跨线设施站场跨线设施 6.2.1 6.2.1 旅客车站的地道、天桥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旅客用地道或天桥,特大型站不应少于 3 处,大型站不 应少于 2 处, 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少于 1 处, 当设有高架候车室时, 出站地道或天桥不应少于 1 处; 22 2 2
45、 特大型站可设 2 处行李或包裹地道,1 处地上或地下联 络通道;大型站可设 1 处行李或包裹地道。 6.2.26.2.2 旅客用地道、天桥的宽度和高度应通过计算确定,最小 净宽度和最小净高度应符合表 6.2.2 的规定。 表表 6.2.2 6.2.2 地道 、天 桥 的最 小 净宽 度和 最 小净 高 度地道 、天 桥 的最 小 净宽 度和 最 小净 高 度 (m)(m) 项 目 旅客用 地道 、天 桥 行李、 包裹 地道 特大型 、大 型站 中型、 小型 站 最小净 宽度 8.0 6.0 5.2 最小净 高度 2.5(3.0) 3.0 注 : 表 中 括 号 内 的 数 值 为 封 闭 式
46、 天 桥 的 尺 寸 。 6.2.36.2.3 设置在站台上通向地道、 天桥的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旅客用地道、天桥宜设双向出入口,其宽度特大型站不 应小于 4m,大型站不应小于 3.5m,中型、小型站不应小于 2.5m, 当为单向出入口时,其宽度不应小于 3m。 2 2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自动扶梯,中型站宜设自动扶梯。 3 3 旅客用地道设双向出入口时,宜设阶梯和坡道各 1 处。 4 4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行李、包裹地道通向各站台时, 应设单向出入口,其宽度不宜小于 4.5m,当受条件限制且出入口处 有交通指示时,其宽度不应小于 3.5m。 6.2.46.2.4 地道、天桥的阶梯
47、或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旅客用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4m,踏 步宽度不宜小于 0.32m,每段阶梯不应大于 18 步,直跑阶梯平 台宽度不宜小于 1.5m,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2 2 旅客用地道、天桥采用坡道时应有防滑措施,坡度不宜 大于 1:8; 3 3 行李、包裹地道出入口坡道的坡度不宜大于 1:12,起坡 点距主通道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l0m。 23 6.2.56.2.5 地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地道出入口的地面应高出站台面 0.1m,并采用缓坡与站 台面相接。 2 2 地道应设置防水及排水设施。 3 3 出站地道的出口宜直对站房的出站口。 6.2.66.2.6 旅客用天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天桥应设有顶棚,严寒及寒冷地区应采用封闭式,非寒冷地区天 桥两侧宜设置安全、通透的金属栏杆或玻璃隔断。 2 天桥栏杆或隔断的净高度不应小于 1.4m。 6 6. .3 3 站台客运设施站台客运设施 6.3.16.3.1 特大型、大型站可设站台售货亭,其位置宜设在站台中 心两侧各 90l00m 处。客运专线的站台宜设旅客候车座椅。 6.3.2 6.3.2 站名牌、导向牌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有雨篷的站台每侧应设置不少于 2 个悬挂式站名牌,并 可垂直于线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