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培训与考核1、 术语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1.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2.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2.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意见规定的程序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 六、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一、术语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固定省佛山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理
2、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简称。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3、“附件二”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配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针对建筑工程特点,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制定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7、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
4、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一般包括在监理规划中。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程项目可以编写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分别编写在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内。 1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5、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及挖掘机、打桩机等设备、设施。11、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害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及从事爆破、锅炉、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水下、井下施工的作业人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 1、安全生
6、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是积极贯彻执行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如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性质 是通过监
7、理单位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从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升产监理责任,确保不因工程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监理
8、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专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专门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设派出机构的,应指派该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 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
9、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经有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委托专人(专职或兼职)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明确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依据条例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A.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a.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b.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c.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d.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
10、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报告等文件;e.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f.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g.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a.参与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b.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c.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
11、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d.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的执行情况;e.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f.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的手续及记录;g.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h.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a.编写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c.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d.检查本
12、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D.监理员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要求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A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b)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c)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d)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
13、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e)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f)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 检查验收制度;巡查、旁站制度;督促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整改制度;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
14、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应包括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内容;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d)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已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e)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针对经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检查方案;f)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g)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委托市监理协会)负责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再教育。监理企业、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和
16、继续教育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协会及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情况,应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意见。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7、,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防护、技术、管理等)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应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费用使用计划;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专
18、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在施工前完成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手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论证报告应意见明确、签字齐全有效;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要作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单位项目
19、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应齐全有效。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需要,其特种作业上岗证书应齐全有效。6)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
20、基本程序和方法;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发出。7)认真核查开工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开工条件包括(不限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报批、施工测量控制点已复核、施工许可证已领、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施工人员和材料设备已按计划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现场“三通一平”等。2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情况,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21、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事故处理程序积极参与安全故的调查处理。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检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对其编制的专项拆装方案进行审查。7)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按国家规定使用期限,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检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和登记手续。8)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
22、程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向总监、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9)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经常(一般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关注含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情况并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巡查。应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日记;1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
23、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12)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13)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口头监理指令或书面监理指令或报告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及
24、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抄报建设单位。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工程暂停令应抄报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整改或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报告;必要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的内容监理规划(含安
25、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审核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工程暂停令及复工审批资料;关于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向有关方面报告等文件;关于安全事故处理的相关资料。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纳入本项目监理部的工程监理资料
26、管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保管。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跟踪检查。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6.2.1开工报审程序6.2.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6.2.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报审程序6.2.4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6.2.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6.2.6安全隐患处理程序(见图2安全隐患处理程序框图)6.2.7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五、安全生
27、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符合程序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以下称意见)规定的程序。(见图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框图)。2、监理单位主要工作的程序1)开工报审程序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具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
28、告;建设单位坚持开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识别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应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条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已经审查通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测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均经审查通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已经审查通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领;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图纸审核中心已经审查同意;施工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特
29、种作业人员)已按计划进场;施工用机械、材料已按计划进场;施工机械、材料等已具备报验条件;工程围挡、冲洗台设置和现场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表A3.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报审程序4)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
30、审程序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时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表A4.3)。6)安全隐患处理程序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报告;监理机构应注意“发现”如下几方面(不限于)内容的安全隐患:A施工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的;B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C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或未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D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存在
3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E施工现场出现根据监理经验就可以判断为安全事故隐患的(如发现附墙脚手架的拉接点被拆除了一些;配电箱的接地线断路;大型施工设备未经安监备案就投入使用;等);F施工现场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先兆的(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出现坍方;脚手架发生晃动;配电箱漏电,电源开关、电缆接头局部发热、打火;等)。7)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向施工单位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6、 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监理工程师在从事安全监理工作中,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2、尤其是在审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时,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颁布单位名称实施时间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劳动法1997.10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33、治法1995.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5.4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6.10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法1984.1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001.10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5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条例2003.6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8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987.10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5.3交通部公路工程重大事故等级划分和报
34、告制度交通部水运工程重大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交通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00.1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1999.11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1993.2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8交通部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4.10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建设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1998.9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2004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1992建设部建筑业
35、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二)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制度1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上述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企业对企业中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36、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其内容应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并将这种教育和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减少、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措施。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其中
37、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培训制度主要包括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定期培训,特别是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培训。4.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为保障安全施工确定的费用,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工程概算中要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并全部、及时地将这笔费用划转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施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内设机构
38、,其人员即为专职人员。管理机构职责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整改各种安全事散隐患以及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施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在本单位实施的具体执行者,其职责是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6.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岗位作业的人员,不同于一般的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人员伤亡
39、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7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具体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8专项施工方案专
40、家论证审查制度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如深基坑,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指不扰动上部覆盖层面修建地下工程的一种施工方法;高大模板工程,指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者跨度超过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l0kN/m2,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9 施工前详细说明制度施工前详细说明制度,即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指在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
41、技术人员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作业工长、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地讲解和说明。施工前详细说明制度主要内容是:本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10.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指施工单位确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设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臵明显标志。11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是指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42、、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同时必做好防护用品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报废和资料档案管理。12.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之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43、合格。13.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包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类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三类人员必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1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由施工单位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付保险费,以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作为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在施工
44、作业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由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该项保险是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的,以维护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利益。15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会救援人员,
45、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1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考核内容:一、是非题(每题2.5分,共10题 25分)1.国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生产活动。 ( )2.监理单位应该依法对承发包的资质证书进行审核,应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接任务。 ( )3.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进行监理,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 )4.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直接任职。 ( )5.监理企业行政负责人对本企业建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6. 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