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有乱政而作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商有乱政而作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 -左传左传刑刑战国中期战国中期 李悝李悝 法经法经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灋,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说文解字说文解字秦国秦国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律者律者 均布也均布也律律 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说文解字说文解字古代的法古代的法广义的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广义的法: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应统治阶级意志的,并由国家强制反应统治阶级意志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专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狭义
2、的法:专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现代的法现代的法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宪法宪法 法律法律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部门、地方政府规章部门、地方政府规章 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2、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政法规; 3、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颁
3、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 4、由部委和省级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由部委和省级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p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法律 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我国目前已颁布的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法律可以分为三类:要法律可以分为三类: 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专项法律专项法律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消防法 相关法律相关法律刑法刑法煤炭法煤炭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建筑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职业病防治法病防
4、治法p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务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p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p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2008.1.1实施实施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 徐州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徐
5、州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p 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技术依据)。国家制定的许多安全生产立法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生产技术依据)。国家制定的许多安全生产立法将安全生产标准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经营单位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一旦成为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技术规范,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法律执行的技术规范,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法律体系的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体系的范畴来认识,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压力容器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吊塔、电焊、电工、装载机等等)(吊塔、电焊、电工、装载机等等)化工安全操作规程化工安全操作规程(动火、罐内作业、装卸等等)(动火、罐内作业、装卸等等)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立法,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立法,于于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由由习近平主席习近平主席签署公布。签署公布。20142014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施日起施行。行。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共共9797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
7、和义务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第一章 总 则 ( 16条)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2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9条)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9条) 第五章 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0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 ( 25条) 第七章 附 则 ( 3条) 安全生产法整体架构安全生产法整体架构(共七章共七章114114条条)1.安全安全生产生产法的法的立法立法目的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
8、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适适用用范范围围时间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人的效力本法自本法自2014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有规定的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适用其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
9、二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立法宗旨、安全生产方针(一)(一)1个宗旨个宗旨(二)(二)1个方针个方针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安全生产方针之金字
10、塔模型安全生产方针之金字塔模型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预先熟悉并掌握自然预先熟悉并掌握自然灾害、安全管理、人灾害、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因素员素质因素预先分析并发现发生预先分析并发现发生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和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和区域区域预先采取并实施隐患预先采取并实施隐患防治措施防治措施预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先制定并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强调安全强调安全 突出安全突出安全 优先安全优先安全投入投入 管理管理 装备装备 培训培训亚伯拉罕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图:亚伯拉罕图: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第五层第五层 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需要
11、的需要第四层第四层 尊重需要尊重需要第三层第三层 社交需要社交需要第二层第二层 安全需要安全需要第一层第一层 生理需要生理需要希望自己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发希望自己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发挥潜能,追求成功。挥潜能,追求成功。考虑名誉、地位这些身外之物考虑名誉、地位这些身外之物人人都希望平平安安,否则就会产生威人人都希望平平安安,否则就会产生威胁感和恐惧感。这两个层次是基本需求胁感和恐惧感。这两个层次是基本需求。社会交往,寻求友谊社会交往,寻求友谊要吃,要喝,要睡觉;要吃,要喝,要睡觉;任何社会普通人都是大多数,任何国任何社会普通人都是大多数,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会长期忽视普通人的基家的政府都不会长期忽
12、视普通人的基本需求,所以,本需求,所以,“安全第一安全第一”能够超能够超越意识形态,超越政治利益,成为各越意识形态,超越政治利益,成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公理。国所普遍接受的公理。 怎样理解预防为主怎样理解预防为主扁鹊三兄弟的扁鹊三兄弟的故事故事长兄治未病长兄治未病预防预防二兄治小病二兄治小病处理隐患处理隐患扁鹊治大病扁鹊治大病事故处理,不使事故扩大事故处理,不使事故扩大海因里希法则海因里希法则-1-1:2929:300300:N N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29次轻微事次轻微事故和故和300300起未遂先兆以及多起事故隐患。起未遂先兆以及多起事故隐患。启示启示:
13、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必须 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减少和消除无伤害事故, 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要重视事故的苗头和未遂 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事故,否则终会酿成大祸 。海因里希法则海因里希法则1. 怎么贯彻落实?怎么贯彻落实?1、强化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强化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追究党政有关人员的行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追究党政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其他有关人员的法政责任、法律责任,还要追究其他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律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员全员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全员
14、培训全员培训 4、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要求井下每班都必须有领导带班,现要求井下每班都必须有领导带班,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场指挥安全生产。 5、坚决杜绝、坚决杜绝“三违三违”“三违”及其危害“三违”猛于虎也! “ “三违三违” ” : 1 1、违章指挥、违章指挥 2 2、违章作业、违章作业 3 3、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三违三违”的危害的危害v 居多年来的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有居多年来的统计,生产安全事故有90%90%以上属于以上属于“三违三违”造成的。造成的。“三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也是几十违反劳动纪
15、律,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忌,也是几十年来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标。尤其是化工企业具有特年来一直努力根除的目标。尤其是化工企业具有特殊危险性和污染,对三违的整治更应严之又严。否殊危险性和污染,对三违的整治更应严之又严。否则一旦造成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则一旦造成事故,轻者个人痛苦、企业损失;重者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不但会给企业造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和家庭的破碎,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影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还会给国家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响。 反“三违”的有关规定 (1)(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有关部门
16、有权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相给予经济关部门有权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相给予经济处罚,有权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处罚,有权撤销职务、调离岗位等。 (2) (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三违三违”人员,有权人员,有权给予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对给予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惩处。 (3) (3)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业,撤到安全
17、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职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职工有权提出安全建议。工有权提出安全建议。 (4) (4)对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对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以及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作业以及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也是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加制止的,也是违法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 (5) (5)刑法刑法第第134134条规定: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
18、违章冒险作业,因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 3年以上年以上7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煤矿安全管理制度v1、安全生产责任制v2、安全检查制度v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v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v5、安全措施技术审批制度v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v7、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煤矿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v1 1、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v2 2、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物的不安全状态管
19、理。v3 3、不良作业环境的管理。、不良作业环境的管理。v4 4、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综合管理。、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v20062006年年6 6月月7 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导意见中赋予煤矿井下职工
20、以下中赋予煤矿井下职工以下10 10项权利:项权利: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v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v2、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v3、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v4、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v5、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v6、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
21、国家七部委赋予煤矿井下职工的十项权利v7、未进行、未进行“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v8、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下井。有权不下井。v9、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不下井。v10、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煤矿不应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煤矿不应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 享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享
22、有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4545条)条) 享有批评检控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享有批评检控权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4646条)条) 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撤离权:(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撤离权:(4747条)条) 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权:(4444条、条、4848条)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工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新工伤保险条例新工伤
23、保险条例 -(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三章第三章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 (一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24、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四) )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 (五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视同工伤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一) )在工
25、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48小时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害的;( (三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职工有前款第( (一一) )项、第项、第( (二二)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
26、款第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三) )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一) )故意犯罪的;故意犯罪的;( (二二) )醉酒或者吸毒的;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三) )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7、。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发现不安全因素报告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义务。防护用品义务。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 它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法,于它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法,于19931993年年5 5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共共50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28、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 则则 第七条第七条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入生产和使用(简称简称“三同时三同时”)。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29、,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山事故的能力。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挥、强令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
30、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煤炭法煤炭法 它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它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自康发展,自19961996年年1212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立法目的: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炭行业的发展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修改施行的日修改施行
31、的煤炭法煤炭法1、此次修改是为了与保险法对接,此次修改是为了与保险法对接,20112011年年7 7月月1 1日日起施行的起施行的保险法保险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统一。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统一。 修改条款:修改条款:将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支付保险费。险费。” ” 19961996年通过的煤炭法第四十年通过的煤炭法第四十 四条规定: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煤矿企业必须
32、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支付保险费。”目前的工伤保险费率较低,目前的工伤保险费率较低,是一种强制险,意外伤害保是一种强制险,意外伤害保险则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其险则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其费率高工伤保险好几倍。费率高工伤保险好几倍。但意外伤害险与强制的工伤但意外伤害险与强制的工伤保险不同,后者出了事故后,保险不同,后者出了事故后,不管煤矿企业在事故中是否不管煤矿企业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责任,都要对死亡人进存在责任,都要对死亡人进行按规赔偿。行按规赔偿。而依据目前而依据目前保险法保险法的规的规定,在企业没有主要责任的定,在企业没有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因安全事故受到伤情况下,因安全
33、事故受到伤害的矿工也未必能拿到害的矿工也未必能拿到6060万万元以上的赔偿元以上的赔偿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三章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四章第四章 煤炭经营煤炭经营第五章第五章 煤矿矿区保护煤矿矿区保护第六荤第六荤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八章第八章 附则附则煤炭法煤炭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合法煤矿的证照合法煤矿的证照 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矿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矿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34、格证;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煤炭法煤炭法第第78、79条条7878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职工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第照刑法第114114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979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条: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隐患不采取措施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故的,比照刑法第187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任。新新刑法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20112011年年2 2月月252
35、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八)生产、作业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作业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有期徒刑。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6、的,应当认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情节特
37、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定罪标准定罪标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五年以下有期徒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处五年以上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安全设施、条件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设施
38、、条件重大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第139139条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39、贻误事故抢救,情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节严重的,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3年以上年以上7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以下有期徒刑”。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责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0、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加重伤三人以上,或增加直、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加重伤三人以上,或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b、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与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及谎报事故情况的;决定不报与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及谎报事故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及破坏
41、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以及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与藏匿受伪造及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以及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与藏匿受伤人员的;伤人员的;.毁灭和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与记录及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毁灭和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与记录及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c、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
42、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
43、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
44、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45、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渎职罪渎职罪刑法刑法第第114、187条条 11411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犯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理、违犯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46、,造成严重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徒刑 187187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条: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大平矿难安全责任人被判刑大平矿难安全责任人被判刑 20042004年年10 10月月2020日日2222时时4040分,郑煤集团大分,郑煤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平煤矿发生特
47、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148人人死亡、死亡、35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35.73935.7万元。万元。 2005 2005年年9 9月月2222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对“10“1020”20”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特大重大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特大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公开宣判,通风科调度员贾责任事故进行公开宣判,通风科调度员贾江华、电工景永振、通风科科长彭向军、江华、电工景永振、通风科科长彭向军、原矿长助理付相庄分别被判处原矿长助理付相庄分别被判处7 7年、年、6 6 年、年、4 4年、年、3 3年有期徒刑。年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惩制
48、危险品重大第一百三十六条惩制危险品重大事故事故 第一百三十七条惩制建筑工程事故第一百三十七条惩制建筑工程事故 第一百三十八条惩制学校设施事故第一百三十八条惩制学校设施事故 第一百三十九条惩制消防事故等方面犯第一百三十九条惩制消防事故等方面犯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7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24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 20112011年年1212月月31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24次会议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病防治法的
49、决定的决定通过。通过。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 7章章9090条,自条,自20112011年年1212月月313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故的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于于20052005年年8 8月月3131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04104次常务会议通过,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2005年年9 9月月3 3日国务日国务院令第院令第4464
50、46号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号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共2828条。条。 制定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制定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 1、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步骤、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一步: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的煤矿的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通风、防瓦斯、防水、防火、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防煤尘、防冒顶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