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主讲人:彭洪兴什么是化学品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特殊作业分为: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之一、二: 一、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作业前基本要求之三: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安全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
3、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作业前基本要求之四: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
4、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之五: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之六: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
5、,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吉星公司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之七: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单位应立即通知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基本要求之八: 作业完毕,应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现在我们来主要讲下公司使用比较多的特殊作业动火作业和登高作业动火作业分级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
6、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什么是二级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什么是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
7、业管理。一般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2、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磷化氢、煤气柜等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规定执行。一般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4、拆除管
8、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5、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 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一般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
9、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级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特殊动火要求: 特殊动火在满足一般动火要求的前提下,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5、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1、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a)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
10、、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呢进行动火分析; c)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 d)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 e)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 a)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
11、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下面请看短片登高作业 1、作业分级:作业高度h分为四个区段:2 m h5 m;5 m h 15 m;15 m h 30 m;h 30 m。 危险辨识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11种: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高温作业分级中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登高作业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登高作业 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
12、,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它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GB 3869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不存在以上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以上列出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登高作业要求: 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13、,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登高作业要求: 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应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登高作业要求: 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应持物,不应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应上下垂直作业,如果确需垂直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不应上部和下部同 时施工。下面请看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