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常用法律法规运用原则学习内容历年考试情况2010.5单选:77-85多选:120-125案例分析:工伤、赔付200911单选:77-85多选:120-125简答: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20095单选:77-85多选:120-125简答:劳务外派出国的程序200811单选:77-85多选:120-125简答:劳动法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性规定20085单选:77-85多选:120-125案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200711单选:77-85多选:120-125简答:调整劳动关系的七种方式第一章 劳动合同第一章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
2、经济组织(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四)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举例:哪些主体不适用劳动合同? 民办高校教师张大; 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张三; 留乡务农的农民张二; 家庭保姆张四; 解放军某团长张五; 市政府秘书张六; 市政府花匠张七。第一章 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 *第一章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注意: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支付2倍的工资; 满一年不订,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例: 李四到单位工作后14个月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领工资,单位应当向其
3、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式:1 + 11 * 2 + 2 = 25第一章 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1.先合同义务(1)用人单位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2)劳动者如实告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第一章 劳动合同2.后合同义务(1)用人单位: 出具解除/终止合同的证明 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2)劳动者: 工作交接第一章 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分类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一章 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1)劳动者在同一单位
4、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劳动者在改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规不订: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第一章 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四)试用期(311 132 3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试用期限3个月X1年Y1个月1年X3年Y3年或无固定期限Y6个月举例: 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如合格则可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资减半发放,如期间调动工作部门则可再次试用。 分析其中的违法之处?第一章 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五)违约金
5、1.提供专项培训2.签订保密协议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举例: 李某与单位约定,如单位不能保证每年1个月的带薪休假就应向王某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该约定是否合法?第一章 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区别:第一章 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章 劳动合同2.劳动者单方
6、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即时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7、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预告解除(提前30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
8、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时要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一章 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
9、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举例: 张三在孕期,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李四在产期,单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可否解除? 王五在哺乳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解除?第一章 劳动合同四、经济补偿(一)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预告解除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须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者因为: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
10、遇、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一章 劳动合同四、经济补偿(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无须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3.用人单位“须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外:*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第一章 劳动关系四、经济补偿(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11、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并且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举例: 王某在甲市工作,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王某月工资12000元,如果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那么可获得多少补偿金?第一章 劳动合同五、赔偿金(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继续履行,也可要求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拖欠支付的,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练中学1、竞业限制、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欠薪 王某于2006年10月9日与某电脑公
12、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因电脑公司拖欠王某2007年9、10两个月的工资, 2007年11月15日,王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补发两个月工资,3、给付经济补偿金;4、确认劳动合同中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无效。 请分析该案件。 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合同。 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
13、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集体合同。 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1.集体合同的效力 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2.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协商集体合同; 报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经过审核,集体合同生效; 公布集体合同。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3.集体合同的最低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
14、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4.集体劳动合同三特征: 主体特定(谁和用人单位签合同) 要式合同(审批生效) 效力更高(待遇条件)集体劳动合同与个人劳动合同的区别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一)集体合同5.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2)诚实守信、公平合作(3)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4)相互尊重、平等协商(5)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练中学 2、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双方首
15、席代表签字。其中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8小时。集体合同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15日内未提出异议,公布生效。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
16、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二)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接收单位保安公司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用工单位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二)劳务派遣合同1.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作的三性要求: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注意对派遣工的保护措施:长期合同、闲置供养、连带责任等。第一章 劳动合同六、非典型劳动合同(三)非全日制用工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2.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3.不
17、得约定试用期;4.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第二章 社会保险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概述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所谓养老保险就是为了解决那些达到法律规定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 ,或者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二)养老保险金的构成第二章 社会保险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3%),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为与做
18、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三)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1.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职工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4.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的专职人员5.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6.城镇个体工商户的雇工;7.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注意,用人单位的职工也包括外地职工、农民工等。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
19、、养老保险(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方式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 ,新参加工作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二年起 ,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以货币方式支付; 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四)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方式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等组成。 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第二章 社会
20、保险 一、养老保险(五)符合享受养老保险的条件一般行业一般行业特殊行业特殊行业病退病退男60男55男50女50女45女45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省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如果33年前,你往银行里存了400元钱,当年这笔钱能盖一套房子或买400斤猪肉/1818斤面粉/727盒中华香烟/50瓶茅台酒。今天,你取出这笔钱,连本带息835.82元,仅够买420
21、斤面粉、40多斤猪肉或半瓶茅台。通货膨胀,就是这样疯狂吞噬着着你的财富!所以,你就是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穷了。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本决定实施后工作,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决定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七)暂时停发基本养老金的情形1.不提供本人居住证明;2.下落不明超
22、过 6个月,报失踪或暂时注销户口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 ;4.其他。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八)基本养老金的转移问题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工作调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 号 )的规定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和基金的转移手续。转移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练中学 在借调的情况下,养老保险谁交? 原告马某92年8月28日,被从某电厂借调到被告单位工作,借调期限至1995年12月31日届满,借调期间,原告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由被告依据原告单位提供的工资、福利、劳保标准向原
23、告支付劳动工资及福利待遇。1995年底借调合同期满后,原告原工作单位与被告之间再未续签借调合同,但原告愿继续在被告单位工作。1997年10月,原告原工作单位破产,未对原告进行安置。1998年12月1日,被告下属的工作部门组建的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原告也随原工作部门的改制到该公司工作。1999年12月,被告以原告当初所签且借调合同早已期满,被告又无法将原告调入为由通知原告停止工作,并于2000年元月10日向原告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随后,马某即提起劳动仲裁。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一)医疗保险的概述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 ,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
24、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 ,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 ,强制实行。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方式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相同。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需要根据统筹地区的政策执行,可作相应调整。 以合肥市为例,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分类 1.统筹基金:单位缴纳的30%划入个人账户, 具体由统筹地
25、区确定; 2.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六)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1.起付标准: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2.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3.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限额以上,自己支付,两者之间的,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七)医疗保险承担哪些费用1.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费用;2.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3.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八)医疗期的计算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2.病休期
26、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 对某些特殊疾病,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九)医疗期的具体规定: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医疗期10年以下X5年3个月5年X10年6个月10年以上X5年6个月5年X10年9个月第二章 社会保险二、医疗保险(十)惩罚性规定 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一)工伤保
27、险概述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工 伤伤 保保 险险三、工伤保险(二)工伤保险适 用的范围各类企业各类企业民办非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单位律师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 个体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基金会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适用的适用的范围范围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三)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本人不用交纳。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四)工伤认定的程序 申请的提出提供工伤认
28、定申请材料做出认定决定送达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五)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 *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关于上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 “在上下班途中”一般应从行程路线、上/下班时间和行程所需时
29、间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关于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有关问题的请示 职工工作结束,在单位食堂或就近用餐后回家途中不属于“正常工作或加班加点的开始(结束)时间”。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关于工伤认定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界定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理解为有岗位职责并明确具体行为规定,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权力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二章 社会保险 实践中工伤的认定比较复杂,近年达成如下共识: 1如果职工存在酒后驾车、无照驾驶和驾驶无牌照车辆等情节而受到事故伤害,则不予认定为工伤
30、。2职工上下班途中顺便买菜、接送小孩等,顺便办事并不改变“上下班途中”的基本性质。 2.若绕道其他地方办理其他事务,而该事务与其工作或回家没有必然联系的话,则该过程就不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3.对劳动者绕道理由的不正当性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六)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
31、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七)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2.醉酒导致伤亡的 ;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举例: 试用期发生人身伤害算工伤吗 ? 工伤责任没签订劳动合同,出事谁负责 ? 企业能否因工伤者在事故中存在过错而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八)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九)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工伤医疗费用交通食宿
32、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护理费停工留薪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十)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除享受到上述一般医疗保险待遇外 ,还应享受到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残疾用具费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十一)职工因工死亡享受的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除享受到上述一般工伤保险待遇外 ,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下列补偿金 : 1.丧葬补助金 ;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三、工伤保险(十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1.工伤保险待遇;2.劳动能力鉴定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
33、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练中学 2、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糟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34、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07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 第二章 社会保险 四、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第二章 社会保险 四、失业保险(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第二章 社会保险 四、失业保险(三)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二章 社会保险 五、生育保险(一)生育保险概述 生育保险是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35、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第二章 社会保险 五、生育保险(二)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第二章 社会保险 五、生育保险(三)生育保险的待遇1.生育津贴,期限一般为 90 天;2.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费用也由基金支付。 第二章 社会保险 五、生育保险(四)如何领取生育保险费本人或所在企业 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死亡或流产证经办机构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设在有条
36、件的县(市),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方式 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都是本人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率在5%12%之间。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三)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亲属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二章 社会保险 六、住房公积金(四)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以下情形下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37、规定比例的。第二章 社会保险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1.企事业单位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缴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要求,作为缴费基数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地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第三章 用工管理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一、工资(一)工资的组成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一、工资(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38、、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一、工资(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综合参考因素1.本人及赡养人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间发展水平差异。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一、工资(四)工资的支付1.货币支付2.按月支付3.不得无故克扣4.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一、工资(五)对代扣工资的限制仅下列情况可以代扣: 个税 社保 法院判决 其他法律规定的第三章 用工管理二、工作时间与休假(一)工作时间 每日工作8小时
39、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三章 用工管理二、工作时间与休假(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三章 用工管理二、工作时间与休假(三)带薪年休假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三章 用工管理二、工作时间与休假(四)加班加点的报酬 工作日加点,工资
40、的150; 休息日加班,工资的200; 法定休假日,工资的300; 周末补休,不给200%; 法定休假日补休,也要给300%。举例: 张三日工资100元,在国庆节的“黄金周”中一共加班7天,后来也没调休,请问他一共可以获得多少加班工资?4*2*100 + 3*3*100=1700元元练中学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开发区,一公司,组装电脑,装一本开发区,一公司,组装电脑,装一本30元。元。月工资月工资1300元左右,效率高时元左右,效率高时1800元左右。元左右。接大单,安排周末和晚上加班。接大单,安排周末和晚上加班。在结算加班工资时,按在结算加班工资时,按1300元
41、为基数,折算出元为基数,折算出其平均小时工资标准。其平均小时工资标准。 员工不服。员工不服。 公司老总咨询我。公司老总咨询我。正确的做法:正确的做法: 根据李某在加班期间的实际产量,按照计件单根据李某在加班期间的实际产量,按照计件单价价20元元/件的件的200%的标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第三章 用工管理三、就业促进法(一)建立职业培训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第三章 用工管理三、 就业促进法 (二)从事技术工种的培训 技术工种,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对转岗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好应按照国家
42、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第三章 用工管理四、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未满1周婴儿期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第三章 用工管理 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第三章 用工管理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
43、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第三章 用工管理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 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三章 用工管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
44、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第三章 用工管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第三章 用工管理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经单位批准,可休长假一年。 长假期间(产假、计划生育假除外)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低于基本生活费)。第三章 用工管理五、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上岗前要培训,要进行职业安全卫生
45、教育 。 禁止安排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三章 用工管理六、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减少职业病危害。第三章 用工管理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以及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
46、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三章 用工管理八、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和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证明,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劳动者就业前,应当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培训。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前应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第三章 用工管理八、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7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录用备案、就业登记
47、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第四章 劳动争议第四章 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涉及的范围 因确认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合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 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职位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保障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社 会保险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待遇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 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第四章 劳动争议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 请求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
48、的纠纷; 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举例: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 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估 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决 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一)和解(二)调解 书面或口头申请;15日内结束;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例外: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
49、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三)仲裁1.仲裁组织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三)仲裁2.仲裁时效 一年 ,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存续期间无时效限制 时效可以中断和中止 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三)仲裁3.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以后,当事人应在裁决书或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三)仲裁4.仲裁裁决(1)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有强制执行力。 (2)先予执行裁决:对追索劳动报
50、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3)仲裁裁决的效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三)仲裁4.仲裁裁决(4)以下对用人单位为终局裁决: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可诉!第四章 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四)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