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

上传人(卖家):小溪河 文档编号:2866240 上传时间:2022-06-06 格式:PPTX 页数:34 大小:15.6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法律基础知识普法宣传之扁平化法律法院通用精品模板XXX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法的一般理论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代理制度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第一节法的一般理论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第一节:法的一般理论一、法的概念(一)定义:古代法、西方法、现代法、法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者古代的法: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

2、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0101040402020303法是由国家制定 、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以规定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社会规范。调整人们行为社会规范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二)特征: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二、法的渊源(法的形式)(一)宪法每一民主国家最根本的法的渊源,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二)法律(狭义)1、狭义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等,也属于“法律”类法的渊源。(三)行政法规1、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

3、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2、国务院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凡属于规范性的,也属于行政法规之列。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二、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四)规章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五)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六)民族自治

4、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应报全国或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之后才生效。注意:只有人大,不含人大常委会。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三、法的效力层次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不同位阶)(1)宪法至上原则;(2)法律高于法规原则(3)法规高于规章原则;(4)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等。(同一位阶)3、新法优于旧法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立法法第78、79、8

5、0、88条规定的法律位阶关系包括: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均属无效;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效力又应高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五、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00

6、5年2月22日,江苏省淮安市荣达通讯有限公司(原告)在淮安市邮政局(被告)所属速递公司邮寄手机22部至浙江省杭州市东方通信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邮件被丢失。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手机损失3191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原告不能证明邮件的价值,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本案是邮政合同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即赔偿邮资的2倍。2005年9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手机损失23646.81元。一审判决后,淮安市邮政局部副,提起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

7、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新法优于旧法婚姻法解释(三)中对房产部分的颠覆性修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

8、板第二节法律关系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二)主体须有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不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01国家机关、(公安局、教育局、县政府)社会团体、(中国红十字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eg:学校、医院 其他组织0203自然人国家组织(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 ,多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eg: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由于国债的

9、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三)法律关系内容:权利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1、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权利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或者意愿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义务主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2、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主体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予以保护。义务: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者合同所约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履行的行为或必须的不作为。义务以权利主体的权利范围为边界违法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

10、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 (四四) )、4.法律关系客体概念: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物(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行为(演唱会上的演唱行为,满足听众的权利,)智力成果(汪峰诉旭日阳刚问题)人身利益(范冰冰名誉案)5.法律事实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包括行为和事件法律行为(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作为和不作为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

11、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补充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注意:并非一切的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确认的法律效力。 民事行为从内容上分为:合同行为、物权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等。民事行为从效力上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第三节法律行为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

12、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自由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例:甲有一栋房屋闲置多年,用处不大,甲想将此屋以50万元价格卖出。正好此时乙想买房,于是乙找到甲表示想买此房。于是甲乙签订合同,乙以50万元买下此房,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三、法律行为形式书面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邮核准登记批准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书面作为的默示(推定形式):指行为人不直接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某种行为

13、进行意思表示。不作为的默示(沉默形式):既不用语言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通过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第四节代理制度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一、代理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一种法律关系。 第三人 代理人被代理人 代理关系实施法律行为关系承受代理后果法律关系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NO.1NO.2NO.3NO.4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2314二、代理

14、特征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三、民事代理种类代理种类代理产生原因委托代理代理权由被代理人授权行为产生法定代理代理权由法律规定产生指定代理代理权由法院等有关机关指定产生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代理内容不同。商事代理内容是营业,代理本身是实施商行为;民事代理限于民事行为。对代理人资格要求不同。民事代理的代理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或法人,商事代理主体只能是商人,并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从业人员。产生根据不同。代理人实施代理的目的不同。商事代理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报酬。民事代理中的法定代理、制定代理均是无偿的,委托代理也可以是无

15、偿的。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区别: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乙代理人(丙)被代理人(甲)基于甲授权产生的代理内部关系(可以产生于法定代理、委托代理等)例:丙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以甲的名义与乙达成协议,甲以300万元的价格将其房屋出售给以。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自己代理原则上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有两个例外1、使被代理人存获利益行为有效2、仅限于被代理人履行债务的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经双方被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无效四、滥用代理权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01

16、0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当事人实施代理行为,根本没有获得代理权。020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即代理人虽然获得了被代理人授权,但他实施的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之内。就其超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成立无权代理。0303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即代理人获得了被代理人授权,但在代理证书所规定期限届满后,代理人继续实施代理行为,就其超过代理权存续期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成立无权代理。五、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无权代理三种情形: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为有权代理的无

17、权代理。此时,该无权代理可发生与有全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第五节法律责任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一、法律责任的构成 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二、法律责任的类型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 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某日,甲到乙的照相馆拍了一组照片。乙私自将拍摄甲的照片冲洗后摆放在其店里做宣传。后甲以乙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将乙的照相馆告上法庭,要求照相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18、: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 降职、撤职、 开除;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l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 降职、撤职、 开除;l 行政处罚包括警告、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l某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入住该旅社。该旅舍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警告记过降级降职开除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强制补偿惩罚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主要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种方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主要通过财产上的赔偿实现,包括民事赔偿和国家赔偿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若素1969模板感谢聆听 欢迎指正扁平化法律法院通用精品模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行业 > 各类PPT课件(模板)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专题扁平风精品普法宣传之法律基础知识培训教学PPT课件模板.pptx)为本站会员(小溪河)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