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柯宗枝柯宗枝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评审专家库专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评审专家库专家20152015年年4 4月月11 11日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概述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培训234 调整后的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包括130种职业病,其中种职业病,其中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17种,删除种,删除职业病职业病1种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类,分为: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
2、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10大类130种。56有害物质的空气检测及有害物质的生物检测 空气检测生物检测定 义通过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以评价职业卫生状况和劳动者接触毒物的程度及对健康的影响通过定期检测人体生物材料中毒物及其代谢物含量,以评价劳动者接触毒物的程度及对对健康的影响。测定对象样品:空气。对象:毒物。样品:生物材料。对象:毒物及其代谢物、引起机体的反应物。评价指标最高容许浓度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职业接触生物限值优缺点1、 适
3、用范围广,可测各种毒物;2、 操作较易、较快;3、 适用于评价场所空气质量,不能反映个体差异;4、 测定结果仅能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的可能剂量;5、 一个毒物只有1-2个评价指标;6、 结果的解释明确。1、 适用范围小,可检测的毒物少;2、 操作较难,较慢;3、 适用于评价个体接触剂量,能反映个体差异;4、 测定结果能映经各种途径进入人体的剂量,不能指明进入途径;5、 一个毒物可有多个评价指标;6、 结果解释需慎重。789101112131415 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注意: 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对; 应使用经过认证的仪器; 是否是标准方法; 现场共存物的干扰。16171819202122232
4、425 采样方案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以及GBZ1、GBZ2.1、GBZ2.2、GBZ/T160和GBZ/T159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代表性的现场检测点、样品采集地点、采样对象和数量,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类型和检测方法制订现场采样和检测实施方案。26 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前,应明确检测任务的目的、性质、内容、方法、质量和经费要求等,评估能力和资源能否满足检测需要,拟订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应包括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检测项目、采样方式、检测方法、检测时间、检测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数量、仪器设备等内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
5、范 2728293031323334353637 现场采样:在正常生产状况下按照上述检测方案开展工作,采样前再次观察和了解工作现场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确保现场采样的代表性和有效性,如实记录现场采样记录单相关信息,记录单应经被检测单位相关陪同人员的签字确认。38 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涂擦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写在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对电子存储的数据也应采取等同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原始记录的有两个基本要求是规范性和溯源性。3940414243 1、对工作站及计算机导出记录的要求是检测人员和记录校(审)核人都要进行认真校(审)核和签
6、字 。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换算 3、数字修约4445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评价检测除外)除列出检测结果外,应按照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汇总检测结果,并给出是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结论,分析超标主要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464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病目录、 高毒物品目录 495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
7、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 2 -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得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业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1-160.8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 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 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192.3-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 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
8、中粉尘测定第5 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T192.5-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 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 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 部分:工频电场,GBZ/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 部分:激光辐射,GBZ/T189.4-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 部分:微波辐射,GBZ/T189.5-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 部分:紫外辐射,GBZ/T189.6-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
9、测量第8 部分:噪声,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9 部分:手传振动,GBZ/T189.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 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T189.11-2007。 51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GB/T17061-1997。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GB/T173-200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 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 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
10、害作业分级第3 部分:高温,GBZ/T229.3-2010。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1 部分: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GBZ/T210.1-2008。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2 部分: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GBZ/T210.2-2008。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3 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T210.3-2008。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4-2008。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5 部分: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5-2008。5253 检测某喷漆小室甲苯浓度,共采样6次,每次采样15min,每次采
11、样浓度如下表。计算该小室甲苯的CTWA浓度,并进行评价。浓度接触时段采样时间(min)空气浓度(mg/m3)C18:00-10:001540C210:00-11:001550C311:00-12:001580C412:00-13:001570C513:00-14:001575C614:00-16:00154054 CTWA = (402+501+801+701+751+402)/8 =54 (mg/m3)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 对标准溶液的要求内容有 1.实验室标准溶液的配
12、制与标定应严格按照GB601规定执行。 2.标准的领用、使用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填写标准的领用或使用记录。 3.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过程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记录由专人保管,归档保存。 4.标准溶液的瓶子正面要及时贴上标签,标签上写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91929394959697984基本要求基本要求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4.4在易
13、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4.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采样应在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4.6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及采样时,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4.7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4.8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99序号名称主要成份或浓度形态年产(用)量(t)贮存情况表表A.1 生产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现场调查表生产原辅材料、产品、副产品现场调查表填表人:企业陪同人:年月日100单位名称车间名称工作班制劳动定员(人)工种名称人数(人/班)工作范围或地点停留时间(h)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情况备注表表A.2
14、 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工作情况现场调查表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工作情况现场调查表填表人:企业陪同人:年月日101 检测报告书编制要求检测报告书编制要求7.1概况概况7.1.1受检测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名称、地址、产品、产量、本次检测性质或任务来源等内容。7.1.2检测范围根据检测项目来源的目的及要求,检测项目实际生产的工程内容范围,或对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检测。7.1.3检测依据列出检测项目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基础技术资料等的名称。7.1.4质量控制用文字结合框图的方式,简述检测工作全过程质量的控制措施。7.2生产情况生产情况主要介绍生产工艺,原辅料的使用以及产品副产品情况、主要生产设
15、备,用人单位工种设置及劳动组织劳动定员,防护设施设置等情况。1027.3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7.3.1用简洁的文字、图表等描述生产工艺过程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7.3.2用人单位设置各工种的工作方式、各工作地点停留时间情况。7.3.3各工种作业人员接触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7.3.4分析并确定应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7.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7.4.1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量)介绍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定(量)方法、仪器、条件、采样频次、职业接触限值、采样点设置等内容。附实验室检验报告。7.4.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验
16、结果经整理分析后,用简洁的文字、结果与限值列表报告等进行合理表述,并对结果进行分析。7.5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针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情况,给出明确结论,分析超标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格式要求参见附录C。103104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其管理,适用本规范。第三
17、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指用人单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的检测。本规范所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的危害因素。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105第八条 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将其生产工艺流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工作制度等与检测有关的情况告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18、用人单位应当在确保正常生产的状况下,配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采样前的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工作,并由陪同人员在技术服务机构现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第九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后,结合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制定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采样规范确认无误后,应当在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上签字。第十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生产过程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故意减少生产负荷或停产、停机。用人单位因故需要停产、停机或减负运行的,应当及时通知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用人单位应当对技术服务机构现场采样检测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留证。106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二)隐瞒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生产工艺与布局等有关情况;(三)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异常气象条件、减少生产负荷、开工时间不足等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状态下进行采样检测;(四)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更改采样检测数据;(五)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六)以拒付少付检测费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正常采样检测工作;(七)妨碍正常采样检测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