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监察委员会提讯、提解审批表提讯、提解对象姓名提讯、提解时间年 月 日性别提讯、提解地点提讯、提解事由承办人签字(两人以上) 年 月 日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批 年 月 日备注xx监审 提2019 号监察委员会提讯、提解证留置场所提讯专用章 办案机关印发证日期 年 月 日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 月 日法定留置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留置期限变更情况变更原因新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人:变更原因新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人:变更原因新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人:变更原因新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填写人:注:1.办案机关办理送押或者换押手续时,将此证交由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提讯专用章;2.对超过提讯、提解证上注明的法定留置起止时间提讯、提解的,公安机关应当拒绝;3.属于提解出所情形的,须在“备注”中注明;4.办案机关未改变的,提讯、提解记录栏目可复印使用。提讯、提解时间提讯、提解人员收监或回所时间公安机关值班民警签名备注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3